Re: [問卦] 林奕含事件超長懶人包消失
※ 引述《poppylove (9.2吱吱大叔 罌粟愛)》之銘言:
: 陳星會不會那麼傻
: 通過律師發的聲明存在不實?
: 讓你們這麼多網友盯著打假?
陳老師的確沒說謊啊
http://imgur.com/a/H3iNn 聲明稿原文
聲明稿原文只有講三件事
1.林高一(16歲)時 陳興還不認識他
2.高三下(18)衝刺班二月到大考間 沒私下來往
3.高中畢業18歲八月開始「正式交往」(一般認為的小公寓時光) 直到兩個月後攤牌分手
但這三點都避開了 林 十七歲的時候
: 我是認為啦
: 陳星聲明稿應該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 不太可能說謊
聲明稿最重要的功能是喊話
要講的事實 自然會先精挑細選過。
要怎樣喊成對自己有利,但又不至於淪為說謊,必須好好琢磨
就像廣告DM 比起台大進修班高材生 當然是講台大高材生就好
: 至於說謊的部分
: 肯定也有
: 就是他不會出來聲明的部分
: 誰那麼傻自打嘴巴?
的確是沒有 陳老師沒必要自己欉康自己
沒必要的事不用提
比如 : 林十七歲時到底發生了甚麼事
是不是其實當時已經認識了
或者其實根本就已經發生了甚麼了 比如 https://imgur.com/Ym2BjHT
要了解一個人 不只是看他表達了甚麼
而是看他隱藏了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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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鱔湍湯趟倘 倘簧湯趟它蹋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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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1.94.2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5898286.A.96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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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這點沒錯
不過有趣的是 若陳與林兩方說法皆為真 也毫不衝突
陳老師沒提的十七歲 正是林的日記講的
正是與網友求助時講了被「星」強了的十七歲
日記中「我的人生就在那裏歪斜、徹底被折斷」 「一夜抵一千年」的十七歲
http://imgur.com/a/9S827 日記
https://imgur.com/Ym2BjHT
求助紀錄 (求助是高三那年 事情可能在高二)
至於林不想講部分嘛 大概就是被強了之後
卻還是在畢業後去和加害者「在一起」還小公寓 這種斯德哥爾摩的蠢事
※ 編輯: marizona (203.71.94.250), 05/27/2017 23: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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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老師我就先假設聲明說的全是實話,就先不提。
陳老師很誠實又有禮貌,我就先姑且相信陳老師。
至於林講的是不是實話,其實只要確定陳年禮砲到底是哪年份發射就好。
不過,既不能把林的屍體挖出來驗口腔陰道的殘精年分,
也不能做時光機回去偷裝行房紀錄器去觀測到底是強迫還合意...
我不知道 如果要在無證據的狀況下無條件相信陳老師的話
那應該也要同等的 在無證據狀況無條件相信林同學的自白 這才有公平可言
才不是選擇性相信。
74和工讀應該攜手合作 不要再整天吵架
大家一起等待南檢不起訴簽結
日創社查無不法
※ 編輯: marizona (203.71.94.250), 05/27/2017 23: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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