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同婚非普世人權」 大法官吳陳鐶:同性絕無繁衍後代可能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5/25 09:30), 編輯推噓55(1438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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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東森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同婚非普世人權」 大法官吳陳鐶:同性絕無繁衍後代可能 3.完整新聞內文: 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憲,15位大 法官中有兩位大法官提出不同意見。大法官吳陳鐶在「不同意見書」中說,同性婚姻不是 普世保障人權,應由立法或全民公投決定,他也提到,同性絕無繁衍後代可能。 吳陳鐶表示,《憲法》保障婚姻自由限於一夫一妻,婚姻乃以終生共同生活為目的的一男 一女適法結合關係,為社會形成與發展基礎,乃一種受《憲法》制度性保障的制度( Institution),具有深植人心的社會及文化意涵,可能因不同社會而有巨大差異,反映 一個國家社會及文化價值觀。 吳陳鐶指出,是否變更,涉及整個社會及文化價值觀變動,並非一味地仿效他國作法即可 ,而應由代表全國民意之中央立法機關,經由立法程序的間接民主程序;或由全國民眾透 過公民投票,創制立法原則的直接民主程序決定。 吳陳鐶說,現行《民法》規定婚姻以一男一女為限,「多數意見反客為主、倒果為因,認 婚姻自由不限於一夫一妻之婚姻制度,均受《憲法》之保障,邏輯謬誤。」 吳陳鐶表示,我國育齡婦女總生育率長期持續下降,已成為世界生育率最低國家之一,行 政院乃發布實施《中華民國人口政策綱領》,倡議改善擇偶環境,增加結婚機會,倡導適 齡婚育,提升生育率,緩和人口高齡化速度,維繫家庭功能,維持合理人口結構,以有助 於社會永續發展。 吳陳鐶表示,因個人意願或個人特殊生理因素,一夫一妻之婚姻固有不繁衍後代者,但同 性別二人間之結合,基於生理上差異,則絕無繁衍後代可能,因該差異所生社會生活功能 角色上之不同,而為差別對待,「其目的係為維繫人倫秩序、健全家庭制度、繁衍後代、 提升生育率、養育子女、緩和人口高齡化速度、維繫家庭功能、維持合理人口結構,使社 會、國家得以永續發展之重要公共利益。」 吳陳鐶說,一夫一妻婚姻制度既受《憲法》制度性保障,未以婚姻制度保障同性別二人之 永久結合,自不生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問題。 吳陳鐶認為,《世界人權宣言》(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歐洲人權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Fundamental Freedoms) 及《美洲人權公約》等(Americ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主要國際人權公約,均規定僅有異性得以結婚。 吳陳鐶表示,兩公約人權事務委員會(the Human Rights Committee)、聯合國人權事務 高級專員(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及歐洲人權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又分別認定同性結婚不是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國際法及 歐洲人權公約所保障人民自由或權利,全球復僅有一成多一點點的國家承認同性婚姻,故 同性婚姻顯然並非普世保障人民自由或權利。 吳陳鐶提到,目前聯合國共有193個會員國,全球僅有21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15個國家 承認同性伴侶,承認同性婚姻或同性伴侶之國家合計不到兩成,國際社會就承認同性婚姻 或同性伴侶尚未形成共識,亞洲各國亦無任何一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或同性伴侶。 吳陳鐶認為,根據大法官釋字748號解釋,有關機關必須在2年內完成立法或修法,無疑阻 礙人民就此深具社會與文化意涵議題,透過民主程序審議及辯論機會,且降低持不同意見 者繼續對話,與彼此進一步了解及包容可能性,至為遺憾。 司法院共有15位大法官,除黃瑞明迴避審理本案,共有12名大法官贊成同婚,另外,吳陳 鐶提「不同意見書」、黃虹霞提「部分不同意見書」。吳陳鐶2015年獲任命為大法官時, 就曾表明「不贊成同性婚姻」。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525/931601.htm 5.備註: 幹你妹北七大法官 你是上帝嗎 是不是普世價值是你說了算嗎 喜歡異性還是同性 是上帝決定的 就像左右手撇子一樣 很自然的東西 你敢質疑上帝?你會遭天譴 全世界只有不到兩成承認同性婚姻 所以你就覺得我們也不應該承認? 那全世界只有兩成承認台灣的存在 是不是就要直接投降給中國? 只會看別國家目前怎麼做 那跟白痴法官按照兩公約人權判決有啥兩樣 一直強調繁衍 地球人口早就爆炸了好嗎 台灣經濟不會好也是因為人太多 工作太少 生育率低又怎樣 高才慘啦 人少一點才適合台灣好嗎 優先該淘汰的就是吳法官你這種人 領那麼多錢 講出來的話不如小學生 只會講幹話的法官 留你何用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04.22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5675835.A.F9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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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補血好了 甲甲又要來崩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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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糕 這個大法官要被刷一星評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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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也能當大法官?法官資格怎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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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09:31, , 4F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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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09:31, , 5F
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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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森氣氣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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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結婚不是為了繁衍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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喉~~~~~先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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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之後,想自己跟自己生都可以...還同婚不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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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幫良心大法官補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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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09:32, ,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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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有超過一半的國家廢死 所以我們該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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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蠻好的阿,普世價值也不是甲甲說了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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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自己在備註先崩潰了廠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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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不出小孩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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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異性戀結婚每一個都生10個才是普世價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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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五年內沒繁衍後代的請解除婚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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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的發言基本上跟萌萌差不多 只去掉了情緒性發言 像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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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備註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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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是為了生小孩吧?我覺得讓甲甲結婚只是為了他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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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民法某些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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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留你又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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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款叫良心大法官?你自己摸著良心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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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異性戀如果沒生小孩或生太少全部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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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幫別人養小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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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確實是良心大法官阿,也只有他願意當黑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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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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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 你說只有上帝能說普世價值 那挺同的又可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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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單是法盲 社會學/經濟學也是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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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不可能有100%的支持,有黑臉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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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跟普世價值跟繁衍後代 喇在一起說..邏輯不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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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都希望貴國大法官是醫言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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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跟生育是有鬼關係喔,要跳針不會開Youtube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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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同恐怖份子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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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2015年上任的時候就反對到底了 所以這次投不同意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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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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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說法還以為是訪問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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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不足是國安問題 已經不是挺同反同的問題 你也太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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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是蔣幹話..所以意見不被採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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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74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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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看先猜是馬英九提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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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婚姻有規定要生?要生幾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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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2:38, , 316F
這是他的意見,你在崩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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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2:39, , 317F
全台灣不孕夫妻都非法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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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2:39, , 318F
上面的是有什麼好崩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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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2:40, , 319F
懶叫插塞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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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散布錯誤知識. 都有人支持了. 可想見其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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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衍後代是婚姻的義務嗎?異性婚姻沒生小孩的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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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2:44, , 322F
講得好像同性戀該or會去跟異性戀者生小孩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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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2:48, , 3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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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2:55, , 324F
生育率低都變成同性戀的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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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3:00, , 325F
滾去甲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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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3:05, , 326F
人權可以公投 這大法官的素養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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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3:08, , 327F
甲甲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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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3:12, , 328F
賈甲不容許反對意見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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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3:20, , 329F
我支持同婚 但廢宅跟大法官的素養從本文看得出來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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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3:25, , 330F
我都不知道人權有包含一定要生小孩這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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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要確定能生小孩的才有資格享有人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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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3:27, , 332F
我看有這種想法的人,腦袋應該洞蠻大的,建議去塞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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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3:32, , 333F
邏輯謬誤的人說別人邏輯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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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 普世人權的參考他有說, 完全忽略的假假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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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3:40, , 335F
原po生氣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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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3:56, , 336F
先提高薪水就很多人年輕人生小孩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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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4:10, , 337F
誰說一定要繁衍後代 異性戀結婚的就都有生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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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4:16, , 338F
甲甲一堆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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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4:34, , 339F
反過來說 繁衍後代也不一定要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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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4:35, , 340F
鈴木一朗也沒生小孩
05/25 14:35, 340F

05/25 14:42, , 341F
結婚就等於一定要生小孩?那現在很多人結婚之後都沒生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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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4:42, , 342F
的要算哪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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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4:55, , 343F
就算要公投,麻煩請先把公投法修好再來
05/25 14:55, 343F

05/25 14:59, , 344F
好多人森77,
05/25 14:59, 344F

05/25 15:12, , 345F
回去重讀,你的教授在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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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5:20, , 346F
不孕不能結婚 幫不孕症QQ
05/25 15:20, 346F

05/25 15:21, , 347F
就算沒不孕 結婚不生小孩就是不符價值
05/25 15:21, 347F

05/25 19:56, , 348F
05/25 19:56, 348F

05/25 21:10, , 349F
幹,異性戀就一定要生小孩? 生出來大法官養喔
05/25 21:10, 349F

05/25 22:41, , 350F
本來就應該要有反向思考了呀,備註怎崩潰了呢
05/25 22:41, 350F

05/26 05:47, , 351F
不給他們結婚他們也不會去幹異性阿
05/26 05:47, 351F

05/26 10:12, , 352F
清流大法官~不被民粹左右
05/26 10:12, 352F

05/26 11:58, , 353F
媽的世界這麼爛繁衍根本不是重點好嗎!
05/26 11:58, 35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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