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俊憲引述林奕含部落格日記 駁陳星「胡說八道」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5/12 05:22), 7年前編輯推噓374(42450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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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記得當年張志揚的留學生殺人命案,沒那麼多證據魔人吧,當年大家看林的臉書、看 張志揚的訊息,哪怕是站在張的立場推論,站在林的立場推論,站在那一個日本老師立場 去推論,哪來這麼多機掰反迷.  當年大家互酸鍵盤柯南,還沒有哪個白痴指著找到的臉書,說你拿不出絕對證據.  老實說吧,網路搜尋是有極限的,這裡是八卦版又不是法庭,大家合理推論,你他媽也 要合理反對阿,哪一次不是這樣,辜狗相關公司背景、臉書遺跡、Blog片段,交叉比 對,反方呢,除了拿出陳興的聲明稿,有拿出個屁來嗎?  他嘛的第一天當鄉民喔?  八卦版就是鍵盤找資料,然後提供間接紀錄啦,然後提供方向,藉此引導現實社會去引 出絕對證據,或其他受害者願意出面,鄉民的任務就是提供脈絡和增強動機,哪一次不是 如此?至於小說當絕對證據,只有法官有那個能力好嗎?到時僅此成罪,要怪就去怪法官 囉.  至於林奕含有沒有指稱性侵,我可以百分之百確定他媽的她百分之百沒有說自己一點事 也沒有啦,大家都誤會了,大家可以回家了,至於有跟沒有當中的「有」距離有多近,還 有17歲這關鍵字有多明確,自己判斷.  2015.Oct.06  「休學,因為期末考之前看見你,帶著別的小女生。遛狗似的。我在星巴克二樓的露天 座椅念書,眼神從佛教哲學的『正道』溜出去,一開始還以為又幻覺。那小女孩五官大大 當當,沒有一點睜眨的痕跡,彷彿門戶從來那樣開著。最驚人的是皮膚,白得石膏像似, 任何曾被變態的人都認得那顏色,那是一個人漸漸物化的顏色。」  「如果在我的肚子裡擦亮一支火柴,會看見肚子內壁被刻著你的道理:雕塑,是藉由 破壞來創造。我一身關於『沒有愛就不是背叛』『強到什麼程度才算強暴』的題目與歷 史一時間全部沸騰起來,我才知道為什麼當初陰道哭得那樣響,因為裡面有好多人的哭泣 。我嘔心得裡外翻出來,哭得像翻倒、潑出來。在咖啡廳,我的肩窩又盪起你的顏楷聲音 ,像七年之久的回音,像我總覺得自己一失眠失了七年──你說:「我的老天爺啊」── 多不自然的一句話,像英文硬生生翻過來的,像你硬生生把我翻面。「老天爺」三個字你 念得極響,像大房子裡喊一個熟極的傭人。那一天,忘記有沒有下雨,忘記怎麼回宿舍的 。我只記得不停重複對自己念:我要活到下次看見醫生。」    「十八歲的秋天,第一次休學,第一次自殺,第一次住精神病房。十九歲的秋天第二次 自殺,第一次住加護病房。二十歲的秋天第三次自殺,第二次住精神病房。二十一、二十 二歲的秋天僥倖了。二十三歲的秋天第二次休學。」   「楚楚說,在這之後他才知道:『對妳來說,那是越戰。』 這正是性犯罪和其他犯罪 不同之處」  「我從不知道自己漂亮得如此危疑。十七歲,『精彩的人生正要開始』,而我留在那一 年,再沒有長大」  2015-7-出生年份=17  我以為這是簡單的減法.  至於某些老幻想著自己是加害人的影子的天才們,害怕自己會被入罪逮捕而成為無償的 辯護者,認為自己和變態者有相同的思維而害怕也被當作變態,責問自己對於異性的追求 是不是也是一種強暴和誘姦,如此這般只好拼命的嘲諷質疑並且推翻各種可能,讓容疑者 不再遭受絲毫的質疑證明自己不是錯的,然後蠢到讓他變成對的--相比過往對於加害者 的輔助辯論,正反兩方互相激盪以求取真相,在旁人看來,你們做法已經超越那種程度了 ,到達了變相的阻止討論,這根本違背八卦版固有的求真價值.  假使陳興真的是合意性交好了,我們知道所謂「合意」也不過就抓一個合理的範疇,要 真那麼無限上綱,把「非合意」應有的範疇也破壞掉,那他媽的真正合意也根本就不存在 ,因為合意講的是雙方意識的一致性,真要訴諸科學和純潔和演化論,兩個人擁有一模一 樣的思考根本就是不可能的,那才是把所有的男性都當成真正的罪犯.  你們當然可以去設想一個無罪昇華的好人陳興,但另一個較多人設想中的罪犯陳興,你 把他粉飾成好的根本沒意義,就是在破壞價值,現在就是看這份未知會走往哪個方向,而 不是把最終的目的地全都設成奶與蜜的應許之地,陳興是好人,大家都無罪了,反過來說 ,你他媽的強暴硬上欺騙引誘都變成日常了,我都能幹了,結果就是原本理所當然擁有的 好人成分,全都被徹底放棄的未來伴侶懷疑成壞的成分,也就是說,你不是陳興,而且可 能一輩子都沒牽過女生的手,但是很抱歉,陳興幹的敗壞印象你全部都得承受,並不是因 為對於陳興的過當懷疑加在無辜的人身上,而是不准懷疑加諸在所有價值持有者的人身上 ,因為你超過界線侵奪價值,阻止其他人思考,就是在期盼其他人覺得你跟陳興同步一體 ,因為你在自以為超然懷疑的時候,已經把陳興以外的可能屬於他也不屬於他的卑鄙侵犯 行為給合理化掉了,到這個程度,除非你當那些圍觀者都是白痴,會天真的連這個都認同 ,這麼說好了,對於個人的合意性交墜入愛河的好人想像,(甚至想像他如同木栓那樣的 師生戀)我們會說這是一種犯罪行為嗎?不會,我們只會說,「他不是屬於那個樣子」  到底在害怕什麼?  最後,我再試著區分這個目前趨近於變態的個體跟在座喜好求取異性的各位有什麼不同 好了,讓我引用詹姆斯.法隆在「天生變態」的一段話:  「立刻要求回報不是一種操縱,年輕人會對女孩大獻殷勤,然後立刻希望與他們上床, 操縱者則不使用這種鱉腳的手段,他會像一個混但一樣用優雅的方式完成這一切.」    你跟他是不同的,當然,如果你想成為那種人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  而這樣的變態成分,明白其中的道理的人應該懂得我在說什麼,只要你給我一杯酒,讓 我和你坐在一起,我可以像是催眠一樣的,跟你輕快的聊著天並說著無關緊要的話,可能 我是溫暖和煦的,拍拍你的肩膀「你可以做得到」,或是壓低著臉深沉的慫恿,「你不敢 對不對?」或是微笑著在你耳邊輕語,「你做的話我等等給你八千塊」.  然後接著你就會脫光光在酒吧台上,一絲不掛的瘋狂跳舞.  接著看著大家驚恐的神色,走下台後開始後悔.  然後我就會這樣,啜了一口酒,從容的站起來,  「這傢伙已經被我催眠了,等一下他會到處說我欠他八千塊錢.」  然後你困窘又憤怒的盯著我,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  我們之中,有些人可能會開這種過分的玩笑,不過,我們並不會愚昧到用這種概念把人 弄到自殺,然後認為這個跟那個其實沒什麼不同,到了這個地步,那就已經悖離身為人的 價值了.     因為到了這個地步,就只是個會走路的微笑屍體罷了. ※ 引述《arrenwu (第二零三航空魔導大隊)》之銘言: : ※ 引述《kphuang ( )》之銘言: : : 所以那些在討論無罪判決的是在講廢話 : : 無罪推定是最高價值 : : 對蘇建和是 : : 對陳國星也是 : : 差別只在一個沒做一個有做 : : 最後無論你是郭冠英、劉曉山 : : 還是沒有常識思考能力相信陳國星聲明的 : : 祝福你們出入平安身體健康(X) : 這件事情真的是越來越無聊 : 到目前為止,到底是誰在指控佛地魔陳性侵? : 陳星自己發布的聲明表示他沒有性侵。 : 林奕含沒有,林奕含的爸媽也沒有。 : 目前有名字的只有蕭議員跟林立委出來指控佛地魔陳性侵,然後名嘴跟風 : 算上沒名字的話,那就是騎士團了 : http://i.imgur.com/VNBjtIh.png
: 可是看到現在,拿出來的永遠只有 小說 & 網誌 : 好笑的是裡面也沒有寫是誰幹的 全部都是推測 : 講來講去就只有怪律法,然後定調陳星一定是性侵犯, : 接著認定林的父母肯定有什麼原因造成他們「我什麼都不能說,我什麼也做不了」 : 難道大家是在等葛倫‧雷達斯嗎? : 聖戰還沒有結束,騎士仍須努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1.186.2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4537722.A.559.html ※ 編輯: g6m3kimo5566 (124.11.186.232), 05/12/2017 05:28:08 ※ 編輯: g6m3kimo5566 (124.11.186.232), 05/12/2017 05: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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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就被始亂終棄,剛開始以為是戀愛,後來變啥誘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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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有個癥結點啦,個人認為書中改寫最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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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十三歲含懶叫這件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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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林作者想把這一切導向不合意性交,來增加她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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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是一個已經生病的人,自我的不同角色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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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會無視其他蛛絲馬跡只嗆你一句小說辦案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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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說,剛開始好像是精神科醫生要她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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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是很懂一堆反方想阻止別人討論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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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她寫說,我爽過,也是戀愛,但後來被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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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還沒話講,用大量的修辭,強調那是姦,不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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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姦。合意性交就是合意性交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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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師用文學比喻性,那請問上床是不是自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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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被騙上床這條法律啦,那鬼島就賓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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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男的等著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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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5:38, , 15F
因為有些女的真的很煩,想玩又要合乎她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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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傳說中的母啥嗎,只是最高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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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小三就小三,不要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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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有小四,才知道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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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5:41, , 19F
VOL我問一句 是不是老師騙炮馬?那騙炮幹嘛硬扯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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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在一起兩個月 為啥不敢說17歲就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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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波還啥合意範圍勒,絕青都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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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意就合意,就是自願,林奕含事後說她被文學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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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要她身體,幹嘛有這些修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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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她是不是乖乖去公寓和人家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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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父在自自冉冉時講了些什麼?還不是昧著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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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聊應然等於聊實然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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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有啥好講的,就合意性交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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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以後男女朋友分手,女森都咬說當初那情話是騙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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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豬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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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有罪方本來就是要提出較大量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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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6m3kimo5566 (124.11.186.232), 05/12/2017 05: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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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做要怎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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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打砲沒有騙不騙,只有心不心甘情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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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以後打砲前,先簽同意書好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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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男方說要送禮物,和女森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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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後來沒送,或沒送那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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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就寫部落格,說那是誘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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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靠,十七歲硬改寫成十三歲,光這點就夠本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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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真是復仇一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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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860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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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幾個都無法判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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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大概住中壢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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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5:54, , 900F
我幹嘛不罵一樓,很簡單啊 1. 我根本沒看前面的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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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假設我有看到,也不代表我要每則推文都罵(事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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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推文也只有針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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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為避免有人要扣我帽子,說我支持一樓,如果你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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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我的想法的話,我會說他和某些小說派一樣,只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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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文字就講的和真的一樣,如果當事人人還在,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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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我只會覺得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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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況我這篇推文原先根本也沒有罵哪一樓推文,是某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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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先來找我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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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7:50, , 909F
這個社會病得很深 病人們特別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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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翻譯:你們這些74團都低能啦! 不管啦!17歲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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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不管有沒有反抗 都是合意性交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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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8:08, , 912F
風向一面倒,陳國腥好扣憐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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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19:02, , 913F
05/12 19:02, 913F

05/12 20:27, , 914F
神父 你又中肯了 保護小女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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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一堆人為反而反 覺得自己很屌 其實都在罵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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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1:30, , 916F
你浮誇的文筆很差 需要補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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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2:38, , 917F
05/12 22:38, 917F

05/13 00:06, , 918F
神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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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00:13, , 919F
神父好久不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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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00:55, , 920F
工讀生好操唷,有沒有依照勞基法給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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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07:20, , 921F
05/13 07:20, 921F

05/13 11:18, , 922F
與其說林在小說寫房在13歲遇到這種事是為了導向強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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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1:18, , 923F
反而認為是為了不讓事情曝光。她想寫出來減輕痛苦,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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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1:18, , 924F
並沒有要拿這個來控訴,因為她知道自己無法承受事件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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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1:18, , 925F
後眾人的目光,所以她生前從未承認過自己就是房思琪。
05/13 11:18, 925F

05/13 11:25, , 926F
林家人現在不想究責,我現在認為正常,因為林母會受不了
05/13 11:25, 926F

05/13 11:25, , 927F
,就算狼師被抓到問題定罪會關幾年?加上假釋我猜不超過
05/13 11:25, 927F

05/13 11:25, , 928F
三年就可以恢復自由,但是就算贏了,過程如果導致林母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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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1:25, , 929F
潰,林家人要再難過多少年?
05/13 11:25, 929F

05/13 13:29, , 930F
05/13 13:29, 930F

05/13 17:50, , 931F
屌 推
05/13 17:50, 931F

05/13 21:31, , 932F
中肯
05/13 21:31, 932F

05/13 21:31, , 933F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05/13 21:31, 933F

05/14 02:31, , 934F
05/14 02:31, 934F

05/30 17:10, , 935F
叫陳興也去寫一本書好了 這樣就能當合意的證據了
05/30 17:10, 935F

06/01 20:37, , 936F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06/01 20:37, 936F

08/22 16:46, , 937F
朝聖
08/22 16:46, 93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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