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陳星的聲明稿 就改變了風向?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5/11 03:23), 7年前編輯推噓41(7837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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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ulin (joulin)》之銘言: : 連續看到好幾篇16歲以上 合意性交 就是無罪 : 而且林女明顯犯了通姦罪 等等的文章 : 我突然很想問 大家都這麼相信陳星的話喔? : 他就出來說這樣一個片面之詞 整個聲明稿看起來就像是設計好的 : 真的有人相信?@@ 不見得 你沒看到新聞出來底下推文崩潰整片的 就知道有一票人不信 我想至少有一半以上 當然 你會認為他的證詞只講對自己有利的地方 但另外一方面家屬也未嘗不是如此 這是訴訟時常見的狀況 難道家屬一開始會說 "我們知道他們在交往 所以逼他們分手"? 當然是能說誘姦就說誘姦 反正有個"姦"字 控訴起來就比較聳動 有趣的是 目前陳星的 "家屬知情後要求我們分手"."18歲後才交往"的說法 並沒有受到家屬出面作出 "明明我們要求你們分手就是在16歲的時候" 之類的反駁 換言之這部分聲明極有可能是真的 也就是家屬確實有在知情後要求他們分手 換言之雙方確實有交往的行為 這篇聲明並不是只有可以隻手遮天的部分 其實這篇聲明比較像是雙方在對質了 接下來就看家屬怎麼下下一步棋 但對照起家屬說法變來變去 說有其他受害者卻又找不出人來 其實某方面來說也是一個死無對證 如果在訴訟手法上來說 只要說這是死者說的 那就什麼責任也沒有 同樣也可以說是高人指點 高招中的高招 就算說陳星強姦一條母豬也會有人信 其實講了那麼多 就只是想說 兩方的聲明自然都會有偏向對自己有利的部分 如果只看聲明就全盤接受 當然是不正確的態度 這點不管是陳星的聲明或家屬的聲明都一樣 記得之前有新聞說 美國陪審團判決長相好的人無罪 醜的人有罪的狀況很多 反正就是看臉判決 而台灣很明顯這種狀況更嚴重 假設是台灣 這次恐怕就能在沒有任何直接證據的情況下就將陳星定罪 如果台灣引進陪審制度 將來肥宅恐怕要小心點了 -- 「書中男主角就是陳★,也就是誘姦學生妹的狼師。 將學生妹綁成螃蟹後為所欲為的行徑令渣度立即倍增,堪稱補教界第一雜碎。 加上家屬指證歷歷,罪行更是不可動搖, 跟小說中提示的線索搭配正是這宗案件的真相所在。」 「那.....你的物證呢?」 「物證.....那個物證.....現在正要開始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68.1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4444217.A.0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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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攻防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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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八點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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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醜沒人權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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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3:26, , 4F
真的是這樣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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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的啊 看看那個FBI被人家怎麼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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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現在的感覺是 林奕含的父母對他的感情狀況也不是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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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醜吃草 人正母豬都有人幫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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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 換句話說 就算要指控也只能指控自己知道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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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出來時,我就預言換林父林母神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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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接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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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智要惱羞刷一波工讀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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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再怎麼不了解,師生戀都爆開了,至少交往時間會問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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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角度,如果父母連交往時間都搞不清楚,那還出來發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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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倒是有在網誌說過他的父母並不了解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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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都不知道我跟r20的事情 好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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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母不知道自己小孩跟誰交往好像也不是多稀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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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我屁事啊,外遇搞師生戀就夠噁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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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生戀我覺得沒啥大不了 總不能立法說相差20歲以上的人不能相幹吧 林女本身也挺通姦除罪化 所以通姦這節也由林女本身的主張解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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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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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反駁就是真的 陳星話要是太多 反駁起來還真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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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問題是家屬發表聲明控訴陳星 而陳星選擇沉默時 小說神探們可不是這麼說的 這幾天就是因為家屬不回覆 所以小說神探們的氣勢才會一股作氣 再而衰 三而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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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灣95%以上的小孩都嘛說過父母不瞭解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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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父母不了解自己根本不代表甚麼,如果父母了解我我還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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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詭辯也像這樣~你沒說要就是要囉 才會修法沒講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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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他們是不是有特異功能咧~ 又不是每個父母都是心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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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林爸林媽就真的"什麼都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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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同意 會不會太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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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知道 他就不說又能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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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父母不一定甚麼都知道,真實情況也有可能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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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確定的是陳星的說法絕對是挑對自己最有利的說法拼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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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假設林父林母什麼都不知道,那發聲明是發來搞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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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呢?沉默就是默認?幸好你現在應該沒有判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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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忘了這件事搞這麼大就是父母跳出來說是誘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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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父母目前看來就是發他們從女兒那裏得知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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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現在74團改口說父母可能什麼都不知道,是要笑死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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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林家的聲明稿從頭到尾也只說"有個人" 從沒指名道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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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87 則推文
還有 19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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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制度一定要引進才能擋住無良媒體公關賺殺頭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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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理盲濫情的人講話真的是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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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車的票很貴嗎我也想搭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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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人嘴巴說理性,不能全盤相信其中一方的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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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自己全盤接受另一方說詞,頗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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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沒有律師肯替陳星背書啊 其他要告的老師都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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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9:34, , 228F
陳星拖到現在才聲明,那之前沒反駁也「極有可能」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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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只關心螃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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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跟理盲濫情的人講話很累 只想看到自己想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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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從另一個角度想 還會把其他人打成工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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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喜歡搭失智列車我就不攔了 反正現在很明顯腦子正常的人變多了 我也不想跟這些失智到除了說人是工讀生外只剩失智跟失能可以說嘴的智障計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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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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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基本上你也無法知道是不是真的有啊!本案已經是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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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門了!所以才更應該把事情放在標案 跟恐怖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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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而不是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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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就是反駁 反駁就要看有沒有疑點 不是直接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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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2:03, , 237F
對啦 沒姦沒姦 當時有老婆跟人家交往也是完全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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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 要護繼續護吧 大家繼續追他公司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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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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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林家後續有沒有動作 至少配合檢方偵查 不然怎麼幫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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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原PO第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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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每篇都來 是想找我告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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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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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工讀生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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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id725 (112.104.68.172), 05/11/2017 13:55:27

05/11 14:34, , 24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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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每貼一次小模就是每秀一次自己判斷不出區別的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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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見你盡量多跟郭冠英一樣秀下限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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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有人全信小說是你說的 你就要舉證 還三拖四推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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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6:24, , 248F
推你 少數理性分析 失智列車還能開幾天 我們等著看好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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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7:03, , 249F
覺得現在就應該把事情放在標案 跟恐怖的共犯結構+1
05/11 17:03, 249F

05/11 17:15, , 250F
推清楚分析
05/11 17:15, 250F

05/11 22:25, , 251F
05/11 22:25, 251F

05/12 00:09, , 252F
基哥拒搭失智列車 好棒棒 懷疑陳星就是失智陳星無罪機率高
05/12 00:09, 252F

05/12 03:45, , 253F
扯到appoo不知哪招 關我P4 自己講的東西要別人舉證
05/12 03:45, 253F

05/12 08:23, , 254F
工讀生洗文章課金囉
05/12 08:23, 254F

05/14 02:44, , 255F
林活著就知道被誘姦了 想告不敢告 只能以死明志
05/14 02:44, 255F

05/14 02:45, , 256F
因為林知道法律保障補習班老師誘姦的權益
05/14 02:45, 256F

05/14 15:45, , 25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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