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兒少權益法適用於林奕含案嗎?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5/07 02:00), 8年前編輯推噓8(10214)
留言26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最近版上吵得沸沸揚揚 所以魯宅我就試著研究了些法條 其中兒少權益法第49條第9款跟第15款 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 九、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猥褻行為或性交。 十五、其他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加上兒少權益法第2條中有提到 本法所稱兒童及少年,指未滿十八歲之人; 又碰巧看到有版友分享判例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1年訴字第477號行政判決 其中檢方提到的容留與引誘 容留 行為人只要提供場所,收留男女並容許其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者,即足 構成本罪。 引誘 原告坦承曾贈送女學生肚兜及丁字褲,此為極具性暗示之情趣商品, 原告雖主張係女學生「自願」穿著,惟難謂無「引誘」女學生為性交之嫌 這樣的話 滿16歲的合意性交仍有可能觸法耶... 假如魯宅我好不容易交到高中生女友 不就無法藉著送禮說情話贏取芳心再帶她回家共度美好夜晚了?! 更甚者 如果有人認為這關係不正當也可以告我?! 有沒有兒少權益法這麼好用的八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60.1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4093652.A.9F4.html

05/07 02:01, , 1F
適用可愛動物保護法
05/07 02:01, 1F
請支持肥宅保護法~ (?

05/07 02:03, , 2F
沒前科啊,只要付30萬外加公告姓名而已
05/07 02:03, 2F
公告姓名會讓魯宅我身敗名裂耶... QQ"

05/07 02:04, , 3F
社會大眾所謂的受害者都往生了 司法沒皮條了啦
05/07 02:04, 3F
如果有效力足夠的證據還是能夠起訴吧?

05/07 02:04, , 4F
反正有人會跟你要證據 然後不找檢調要證據
05/07 02:04, 4F
現階段也只能等調查結果了...

05/07 02:05, , 5F
本來就是,就看法官怎麼判
05/07 02:05, 5F

05/07 02:06, , 6F
不過,有錢人,什麼都比較會 贏的機率高
05/07 02:06, 6F
假如輿論壓力夠大的話也許有機會?

05/07 02:07, , 7F
行政罰
05/07 02:07, 7F
雖然沒刑法那麼可怕 不過也算是司法上的懲罰

05/07 02:10, , 8F
有證據嗎?
05/07 02:10, 8F
只是提個假設 證據請靜待司法調查

05/07 02:10, , 9F
16歲合意還觸法?呵呵呵呵呵呵
05/07 02:10, 9F
兒少權益法只要十八歲以下都是保護對象

05/07 02:12, , 10F
那要誘拐離家出走 林應該沒有離家
05/07 02:12, 10F
依判例中檢方的說法 離家應該不是必要條件 不過這部分要看法官怎麼判

05/07 02:13, , 11F
那些狼師都算好好的了 鑽法律漏洞 知法玩法
05/07 02:13, 11F

05/07 02:14, , 12F
能滅證都滅證了 這種計劃犯罪專吃小女孩真的很可惡
05/07 02:14, 12F

05/07 02:16, , 13F
樓上說的是和誘脫離家庭,本條沒有脫離家庭的要件
05/07 02:16, 13F

05/07 02:21, , 14F
容留是穩死的 不過這個案件沒有容留問題
05/07 02:21, 14F

05/07 02:21, , 15F
然後從那個477號行政判決來看 合意性交下49調不成立
05/07 02:21, 15F
個人以為是判例中的法官認為引誘情節較輕微 因此用容留為由立下判決?

05/07 02:33, , 16F
我下面有回一篇文
05/07 02:33, 16F
了解 感謝~

05/07 02:36, , 17F
當然可以,但舉證難,問題一直在舉證,那時如果她有直
05/07 02:36, 17F

05/07 02:36, , 18F
接留證據才有判罪的可能,判了可能也不重,看了強姦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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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2:36, , 19F
護國的那個就能知道了。後台。
05/07 02:36, 19F
目前也只能先提些較有可能性的假設 證據方面還是得靜待檢調那邊的成果...

05/07 02:45, , 20F
那個法官的語氣就是:就算你講的都對也會構成容留,
05/07 02:45, 20F

05/07 02:45, , 21F
就算沒構成容留我也會判你其他不正方法
05/07 02:45, 21F

05/07 02:46, , 22F
簡單講就4這樣
05/07 02:46, 22F
嗯... 總之法官最後認為容留成立 並以此作出判決

05/07 02:50, , 23F
如果他講的是錯的 判決書裡面會直接說他的敘述是錯的
05/07 02:50, 23F
話說 再請教一下合意性交但有容留行為不違法嗎? 感覺跟判例有衝突...

05/07 02:56, , 24F
你如果是問在你家過夜的話,他爸媽要知道是跟你在家過夜
05/07 02:56, 24F

05/07 02:56, , 25F
不能她未成年 然後你又在她爸媽不知道的情況下跟她過夜
05/07 02:56, 25F
那需要告知父母 我們可能會有合意性交這個動作嗎...? 囧"

05/07 02:57, , 26F
當然 她爸媽知道後還要同意才行啦XDDD
05/07 02:57, 26F
感覺這條件比交到高中生女友還難啊... XD ※ 編輯: sunshinecan (111.240.60.145), 05/07/2017 0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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