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自殺作家事件風向轉變的八卦?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5/06 15:22), 8年前編輯推噓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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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lbj (破梗了)》之銘言: : : 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房思琪,更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李國華 : 這句話,只對了一半,因為能減少房思琪,你卻無法減少李國華 : 法律是為了喝止犯罪,並逞罰犯罪之人 : 但他是不可能消失犯罪的,也就是說,這類的事情會層出不窮 : 更重要的是這件事情根本沒有犯罪 : 如果是剛剛新聞報導,強拍裸照,威脅,那不用說,完全是另一件事情 : 那叫做強姦,不是誘姦 : 要怎麼防止房思琪事件再度發生? : 要教導好下一代正確的性愛跟愛情價值觀 : 我之前說過12歲之後男女都會開始性成熟 : 事實上在個體化差異之下,有些人更早就有性能力了 : 到底要怎麼樣判斷一個人,思想,跟身體成不成熟? : 上面還有文章說要,法定成熟要改道20歲 : 到底憑甚麼認定別人幾歲成熟? : 再者難道幹砲還要限制年齡?真的不要自己幹不到,或是沒被幹過 : 就去用年齡來阻止別人幹砲,多少人國中高中就幹砲,現在也是自己的老公老婆 : 不需要把性愛這件事情妖魔化,更應該要把這件事情正常化 : 學會拒絕,學會保護自己,這些都遠比光用法規或是道德枷鎖,來的實際 : 為什麼要講這些貌似題文不符的論點? : 因為這件事情是誘姦 : 誘姦,誘姦,誘姦 : 引誘,並且姦 : 白話的意思,就是我騙妳給我幹(男女有可能互換,女性也可能誘姦男性) : 不是強姦,不是強姦,不是強姦 : 老師不是公私立學校的老師,能夠用權力來威脅(強姦,強制性交) : 而是你自己繳錢,請他教學的補習班 : PTT一堆同理魔人,拿洪案來對比這件事情,根本笑話 : (本肥當一年正常兵,並且洪案全家5人上街,父親還扭傷腳) : 今天如果是一個自願役,發生洪案這件事情 : 妳看看與論會怎麼說?活該,死好,國軍不易外,有人強迫你當兵嗎之類的 : 所以妳看出差異嗎?今天如果能夠確定是補習班老師強姦,那不用討論了 : 重點是一直強調誘姦 : 引誘,不就代表,妳其實是有喜歡對方的某個要件,才讓妳去他家 : 或是跟她上車嗎?不管用飽讀詩書,或是動人外表,金錢利誘等 : 都是出於自願不是嗎?今天一個帥哥,約妳出去,妳不也因為對方帥,而接受? : 只要對方沒有拿槍拿刀,用其他的方式脅迫妳,妳都有自主決定權吧? : 這邊不是要檢討受害者,妳為什麼不拒絕 : 而是,受害者是不是在某個時間點上,判斷錯誤 : 導致最後發現,結果與當初預期的不同,才會衍伸出後續的其他問題?講白話 : 房思琪一開始喜歡跟欣賞亦或是其他原因,後來不存在了 : 而她認為她她出賣了她的身體,但對方沒有給她相對能接受的誘因了 : 才開始一連串的後續事件 : 今天一個帥哥出來騙砲,也算是誘姦 : 今天一個主管,出來騙剛進社會的小女生,也算是誘姦 : 今天一個大老闆,出來騙秘書(一堆阿),也算是誘姦 : 今天一個美女,露出兩顆奶(仙人跳),也算誘姦 : 只要沒拿刀沒拿槍,都不算是強姦對吧? : 那請問誘姦到底違反甚麼法律? 房思琪第一次失身是被騙到小房間 然後被騙脫衣服 老師問了一句可以吧 房思琪也沒有馬上回絕 結果老師等不及就插入 如果今天是肥宅 光是約房思琪一起吃個飯就被報警了吧 : 回到最後的那句,不要在有下個房思琪 : 無論年齡老幼(老的也會被騙阿),無分男女 : 都應該對性行為跟愛情有正確的觀念 : 該保護自己就要補護自己 : 這個局,這個房間,這個車,這個包包,這個手機 : 我要不要接受,接受之後會發生甚麼事情 : 自己本來就應該先了解好,每個人都要為自己行為負責 : 社會法律只能保障生命安全的最底限 : 而沒有辦法保護妳做任何決定 : 因為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說得很好 我認為要避免類似的問題發生 可以往兩個方面改善 一是加強教育孩子滿16歲後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因為未滿16歲有法律保障) 不管對方是誰,都不應該隨便跟他單獨同處一室 二是教導孩子要或不要必須明確表達,真的覺得不舒服應果斷提告 像房思琪第一次被誘姦了 她的反應不是趕快採證提告 而是一堆腦內小劇場,覺得是不是如果我也愛上老師就不會那麼痛苦 然後還真的愛上了,最後很享受打砲,還覺得自己騎乘位把老師搖到射很有成就感 連新書發表會都說 這不是誘姦或強姦的故事,也不是控訴或憤怒,而是有愛的故事 雖然最後又補充說 但如果你讀完發現沒有誘姦或強姦,你一定是裝聾作啞 我的老天鵝啊 你希望法律幫你討公道,就是要明確控訴啊 你自己都說沒有要控訴了,那法律要怎麼幫你? 強姦是告訴乃論罪 你自己都說沒要提告,然後偷偷眨眼說: 你應該知道我其實是要告的? 那法官只能給你一個黑人問號了 喔對了 我從案發到現在都還沒收到工資喔 老師記得把工讀薪水匯到我戶頭 -- Φ どうする? Φ 桐乃の中に出す 黑貓の中に出す 親父のケツの中でションベンする 綾瀨の中に出す ▲ ∮ 真奈実の中に出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22.15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4055330.A.2F7.html

05/06 15:23, , 1F
我的薪水欸 不排除罷工喔
05/06 15:23, 1F
※ 編輯: senma (1.162.222.159), 05/06/2017 15:25:06

05/06 15:24, , 2F
我那麼多篇也要算工資了喔
05/06 15:24, 2F

05/06 15:24, , 3F
白作工了嗎?
05/06 15:24, 3F

05/06 15:26, , 4F
強制性交是非告訴乃論....
05/06 15:26, 4F

05/06 15:34, , 5F
房思琪式的強暴,並不是在談法律,談法律我也很會,是純粹
05/06 15:34, 5F

05/06 15:35, , 6F
法律問題嗎?社會上的事,都是用法律問題觀點去切入嗎?
05/06 15:35, 6F

05/06 15:36, , 7F
誰都知道法律不一定能定罪,但是你可以說服多少人,他行為
05/06 15:36, 7F
當然當中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為什麼不提告 有可能是父母不願跟老師翻臉,叫女兒吞下去 那這個案例可以讓我們學到教訓,檢討父母的是否該為了人際關係犧牲女兒 或是老師真的家大業大惹不起 支持有罪推定方的板友可以更積極的去找老師官商勾結的證據 這就是板友說的良性循環 但如果遇到不同聲音就只會戴人工讀生帽子 其實一點幫助都沒有 ※ 編輯: senma (1.162.222.159), 05/06/2017 15:40:46

05/06 15:37, , 8F
是可以接受的嗎?尤其是學生家長,你說服得了他們再來嘴!
05/06 15:37, 8F
※ 編輯: senma (1.162.222.159), 05/06/2017 15:41:44 ※ 編輯: senma (1.162.222.159), 05/06/2017 15:41:59

05/06 15:59, , 9F
我發很多篇了,工資也還沒拿到QQ
05/06 15:59, 9F

05/06 16:09, , 10F
因為告下去會被反告通姦啊~~被關機率比男方大太多~~
05/06 16:09, 10F

05/06 20:24, , 11F
各種聲音都要有比較好。
05/06 20:24,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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