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自殺作家事件風向轉變的八卦?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5/06 12:00), 編輯推噓15(1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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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之銘言: : ※ 引述《destiny1895 (1895的命運)》之銘言: : : 如題 : : 看著兩個勇敢的補教業者開始吉人 : : 八卦版上一堆無腦鍵盤小說辦案的鄉民們開始退縮了 : : 然後也因為事件的真相一直到現在都不明確 : : 議員指控爆料完後,也沒啥下文 : : 甚至連該作家父母也沒什麼出來講話 : : 為女兒討回公道也沒有 : : 所以整件事情到底是老師有問題還是該女作家有問題 : : 完全是個謎 : : 不過有趣的是,反打母豬的風氣開始盛起 : : 思考較為理性的人開始檢討那些「事後反悔」啟動所謂「防禦機制」且「自以為是受害者 : : 」的人 : : 無畏正義魔人不分是非、前撲後繼的噓文謾罵 : : 所以有風向改變的八卦嗎? : 板上嚴重不理性到不值得,不配回應的發推文太多 : 很多事實也已經有人分析過了 這篇只簡單說幾個重點 : 第一個 這件事在八卦板造成的立場 並非只有正反兩方這麼簡單 : 除了不值一提的真正工讀生外 我擅自簡單歸納成幾種: : 1.傾向相信,支持林奕含 且呼籲理性者 : 2.呼籲理性 但較傾向對林存疑者 : 3.反對林和林家人,民代 且反對1的人 : 4.支持林 但失去理性者 台灣號稱亞洲最名主的國家,每個人都有發表自己意見的權利 但你也只能代表你個人,你無法代表所有人,更不能幫別人分類 不能不跟你相同意見,或想法一致,就說別人工讀生,請尊重別人 因為你今天可以在這隨便亂分類,就是因為大家尊重你 以下根據你的幾點回應,跟你一樣,擅自簡單回應 讓你了解一下,為什麼這件事情不會像洪案一樣,獲得一致的共鳴 唬爛分析,自行解讀的部分就不談了 : 1.他們說:鄉民未審先判,勿忘小模 本案檢警沒有動,除了政府施壓(無法確認,先假設有) 最大的原因是,家屬沒有提告,本人沒有提告(這邊沒有消費死者的意思) 因為如果要走法律,你只能提出強姦 沒有誘姦這條,請先搞清楚 不能幾人看了一本書,跟事實很多合理之處,就說這是事實 這樣跟民主法治完全背道而馳 : 2.他們說:鄉民小說辦案 沒有誘姦 只有合意性交和通姦 即便小說作者說是真實 只要事情發生得當下,你沒有到警 請問你要怎麼對對方提告? 為什麼有強暴事件,第一點都是先到醫院採集分泌物或是精液的DNA? 就是要有一定的物證,不可能光靠人證 難道今天有人在路上, 用一張白紙寫說這是我故事,你侵犯到我 檢警法官就要將人帶捕入獄? 到底是誰失去理智? : 4.他們說:立場不同就把人打成工讀生,9.2 你現在也在做一樣的行為 只要對整件事情有任何不同的聲音(還不是質疑喔) 就會被你打成9.2,工讀生,這根本荒謬 事情都沒有任何確定的基礎 就情緒來判斷事情的真偽 這行為跟工讀生有87%像,只是另一個立場的工讀生罷了 這邊一長串報導的部分,這些只能說是案外案 也就是說,是因為這本小說的作者最後走上令人遺憾的結果 才衍伸出來,政府無故掩蓋某些事件 如果你談的是這邊,說要上街,或是分類PTT上的想法作為 都還有一定的合理,根討論空間 因為這些就有關公眾事務,我相信支持論點(事關公眾事務)的人一定是大多數 是因為誘姦--->被發現--->背景雄厚--->包闢 而不能反過來,說他這個人被挖出一堆跟誘姦無關的事情 來增加判斷誘姦的真實性 : 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房思琪,更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李國華 這句話,只對了一半,因為能減少房思琪,你卻無法減少李國華 法律是為了喝止犯罪,並逞罰犯罪之人 但他是不可能消失犯罪的,也就是說,這類的事情會層出不窮 更重要的是這件事情根本沒有犯罪 如果是剛剛新聞報導,強拍裸照,威脅,那不用說,完全是另一件事情 那叫做強姦,不是誘姦 要怎麼防止房思琪事件再度發生? 要教導好下一代正確的性愛跟愛情價值觀 我之前說過12歲之後男女都會開始性成熟 事實上在個體化差異之下,有些人更早就有性能力了 到底要怎麼樣判斷一個人,思想,跟身體成不成熟? 上面還有文章說要,法定成熟要改道20歲 到底憑甚麼認定別人幾歲成熟? 再者難道幹砲還要限制年齡?真的不要自己幹不到,或是沒被幹過 就去用年齡來阻止別人幹砲,多少人國中高中就幹砲,現在也是自己的老公老婆 不需要把性愛這件事情妖魔化,更應該要把這件事情正常化 學會拒絕,學會保護自己,這些都遠比光用法規或是道德枷鎖,來的實際 為什麼要講這些貌似題文不符的論點? 因為這件事情是誘姦 誘姦,誘姦,誘姦 引誘,並且姦 白話的意思,就是我騙妳給我幹(男女有可能互換,女性也可能誘姦男性) 不是強姦,不是強姦,不是強姦 老師不是公私立學校的老師,能夠用權力來威脅(強姦,強制性交) 而是你自己繳錢,請他教學的補習班 PTT一堆同理魔人,拿洪案來對比這件事情,根本笑話 (本肥當一年正常兵,並且洪案全家5人上街,父親還扭傷腳) 今天如果是一個自願役,發生洪案這件事情 妳看看與論會怎麼說?活該,死好,國軍不易外,有人強迫你當兵嗎之類的 所以妳看出差異嗎?今天如果能夠確定是補習班老師強姦,那不用討論了 重點是一直強調誘姦 引誘,不就代表,妳其實是有喜歡對方的某個要件,才讓妳去他家 或是跟她上車嗎?不管用飽讀詩書,或是動人外表,金錢利誘等 都是出於自願不是嗎?今天一個帥哥,約妳出去,妳不也因為對方帥,而接受? 只要對方沒有拿槍拿刀,用其他的方式脅迫妳,妳都有自主決定權吧? 這邊不是要檢討受害者,妳為什麼不拒絕 而是,受害者是不是在某個時間點上,判斷錯誤 導致最後發現,結果與當初預期的不同,才會衍伸出後續的其他問題?講白話 房思琪一開始喜歡跟欣賞亦或是其他原因,後來不存在了 而她認為她她出賣了她的身體,但對方沒有給她相對能接受的誘因了 才開始一連串的後續事件 今天一個帥哥出來騙砲,也算是誘姦 今天一個主管,出來騙剛進社會的小女生,也算是誘姦 今天一個大老闆,出來騙秘書(一堆阿),也算是誘姦 今天一個美女,露出兩顆奶(仙人跳),也算誘姦 只要沒拿刀沒拿槍,都不算是強姦對吧? 那請問誘姦到底違反甚麼法律? 回到最後的那句,不要在有下個房思琪 無論年齡老幼(老的也會被騙阿),無分男女 都應該對性行為跟愛情有正確的觀念 該保護自己就要補護自己 這個局,這個房間,這個車,這個包包,這個手機 我要不要接受,接受之後會發生甚麼事情 自己本來就應該先了解好,每個人都要為自己行為負責 社會法律只能保障生命安全的最底限 而沒有辦法保護妳做任何決定 因為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58.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4043221.A.2D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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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他字案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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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我自殺還是相信 無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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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夠給面子了一堆人還在那邊叫叫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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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我把人打成9.2工讀生是哪根筋錯亂了 顛倒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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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訂便當吧 午休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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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呼籲不要把人打成9.2工讀生 可以讀反 去補國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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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很怪 為什麼是16 不是15 17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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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12 14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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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總是要有一個數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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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高未成年保護年齡真的不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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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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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分到他字案就代表檢調認為證據不足難以起訴,等改成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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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案再來噓好嗎?小說派的能不能派幾個懂法律的來戰,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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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幻想什麼誘姦罪真是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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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還有人在高潮他字案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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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嘴良知正義的87%智商都頗低 更不理解為自己負責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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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是強姦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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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先敝開小說內容跟實情有無符合,不管是第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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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之前是不是自願,只要是強姦就是強姦,沒有誘姦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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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也不會用誘姦這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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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還是忍不住說,小說內容能當證據嗎?拿著小說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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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女主角第一次被強姦代表作者也是這種實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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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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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管你幾歲打砲,重點是跟你打砲的人年紀,還有對方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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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老師對學生下手就是無恥結果對方還未成年,試試帶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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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片進歐美會怎樣,你還可以堅持自己付錢買正版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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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我要說的都被你說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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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的回文就是要表達你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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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口才比較差 被一堆獵巫者罵工讀生 廠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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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那些小說辦案的說法只要是男人都是誘姦犯(肥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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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男的用盡心機不是要騙女生上床的?同意誘姦說法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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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承認自己也是誘姦犯嗎?智障到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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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編故事的是誰 判決就是看證據說話 沒證據就是包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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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也關不了被告 一本小說的證據效力能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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