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長安西路都更案 柯P:不同意戶怪怪的消失
讓我們來複習一下柯P選舉時講過的話:
https://goo.gl/XUbB05
柯文哲:文林苑案 突顯公辦都更重要性
劉明堂/台北報導 2014-07-19 13:14
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今天(19日)公佈「柯P新政」第8支政策影片,主張透過公辦都更
,解決台北市建築物老化的情況。他說,「文林苑」問題就是把都更丟給建商和住戶造成
爭議的典型例子,不應該建商跟住戶爭執的時候就叫政府來拆房子。
柯文哲表示,政府主導的公辦都更十分彈性,原屋主可以選擇分配新屋、轉賣政府或易地
分配新屋,至於興建方式則分成自建、委建、合建,柯文哲重申,政府可在都市更新之後
,獲得所需要的公共設施;地主可以改善環境品質,解決居住問題;廠商則獲得了營建的
利益,「公辦都更是真正的三贏」。
對於引起強烈衝突與爭議的「文林苑」案,柯文哲表示,文林苑顯示公辦都更的重要性,
一開始就不該把不屬於都市更新計劃的屋子劃入範圍,不應該建商跟住戶爭執的時候就叫
政府來拆房子,如果是政府主辦、政府拆,這樣還有道德的正當性;但如果是建商的問題
,還叫政府拆,柯文哲質疑:「我是黑道養的嗎?」
※ 引述《lunkk (lunkk)》之銘言:
: 先不討論釘子戶究竟貪不貪,
: 就目前事情經過來看責任歸屬:
: 首先建商能拆的是1~3樓而沒有4樓,
: 所以建商在拆的時候應該要確保4樓不變成危樓,
: 結果建商不小心拆過頭把4樓變成危樓,
: 此時已成危樓的4樓若倒塌壓到路人或鄰房會有公共安全的疑慮,
: 因此市府介入強拆變成危樓的4樓。
: 由此看來,因為建商拆過頭造成危樓,使得危樓必須拆除,
: 那針對4樓被拆,建商要負責任才對啊,
: 應該要負責讓4樓維護原狀,
: 並賠償這段時間屋主不能入住的損失,
: 因為他家目前在法律上確實還不用被拆。
: 至於屋主釘子戶影響到其他同意戶的權利而該不該拆,
: 應該是另一回事了。
: 目前的程序應該是這樣吧...
: ※ 引述《gogobar (GOGOBAR)》之銘言:
: : 我從以前就是同意都更不可以對釘子戶妥協
: : 不同意戶的背後都是跟$$$有關
: : 但是看看以前跟現在,所謂的居住正義是怎麼看顏色轉彎的
: : 所謂的老屋情感是怎麼被重新定義的
: : 問1:都更本來就是必要的,為了市容這種公眾利益,政府本來就要有強硬手段
: : 柯屁上任前:
: : 幹你娘的說好聽是為了公眾利益,都更就是建商得利,為什麼要讓無良建商賺錢?
: : 柯屁上任後:
: : 幹你娘的釘子戶就是開天價勒索建商阿操!
: : 問2: 99%同意戶都決定要拆也搬出去了,為什麼要為了你這1%的不同意戶
: : 然後都更拖了這麼多年都沒辦法進行?
: : 柯屁上任前:
: : 幹你娘的大家投票拆你家好不好? 你家要給人家拆嗎?都更惡法!
: : 柯屁上任後:
: : 幹你娘的不同意戶一看就知道獅子大開口阿操!
: : 問3: 不同意戶就是錢談不攏阿,開那個價錢就是想大撈一筆,把同意戶當白痴
: : 柯屁上任前:
: : 居住正義就是老子不爽賣就不賣,開天價是要讓無良建商知難而退.9.2真以為老子想賣?
: : 你他媽的9.2告訴我老屋情感值多少啊?
: : 柯屁上任後:
: : 幹你娘的不同意戶開那種鳥價錢,還有人幫他講話?操!
: : 當時文林苑時我就說這些抗議的學生是都更癌細胞
: : 被王家的人當作旗子還以為自己是正義的化身
: : 現在用柯屁的標準來看
: : 根本是阻礙都市進步的人渣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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