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講師級以上學者 未來可擔任法官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3/23 13:18),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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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iglarge (大大)》之銘言: : 司改會議,原來是要開任用後門呀 : 這個聽起來比波波還扯(抱歉,我拿醫界做例子) : 反正大學那麼多間 : 以後有錢有勢的人,女子考不上司法官沒關係 : 先找關係弄一張大學講師證書 : 就可以當法官判人生死了~~~~鬼島無誤 這個制度學美國的 台灣法官人數約2000人 美國人口比台灣多14倍,正式法官人數只有3000人而已 這是因為絕大部分的美國「法官」只是兼職的一般人 甚至大部分從未進修法律,只是因為社會地位較高就有資格擔任兼職法官 這些兼職法官大多進修最重本刑3年以下的刑事審判 或是一定金額以下的民事訴訟 這些案件占了全部案件的八九成 剩下其它的案件大多認罪協商處理掉 換句話說,有資格進去審判團的案件不到1% 所以美國才有辦法用3000名人力處理好訟的美國全部案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252.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0246288.A.C14.html

03/23 13:20, , 1F
找個理由A錢而已
03/23 13:20, 1F

03/23 13:57, , 2F
聯邦法官例外喔
03/23 13:57, 2F

03/26 23:27, , 3F
還蠻合理的,輕度的案件不需要專任的法官
03/26 23:27,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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