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警察舉攔查鄭捷為例自打臉? 鄉民:鄭捷沒前科消失
※ 引述《Abre (任愉悅)》之銘言:
: 一堆鄉民只找那個沒查到的
: 卻不去想想警察在那邊站崗
: 除了提高了見警率、安民心
: 無形中還降低了犯罪的可能性
: 你今天拿個鄭捷說沒查到
: 怎不想想
: 今天可能有十個想做大事的因為看到警察而收手
: 說盤查到鄭捷 警察也會放掉的更是好笑
: 除了有可能的神色有異 一般的警察都會注意到
: 如果是老警察 更可能注意到腰裡藏東西 (走路姿勢會不太一樣)
: 你拿鄭捷出來說喔 因為沒盤查到不要打自己臉
: 但我覺得拿鄭捷出來反而更證明了提高見警率與盤查的重要?
: 說我奴?
: 在人想要安全的同時就必須放棄某些的權利 (社會契約)
: 想要純粹的自由?
: 去找人煙罕至的地方或無人島吧,那裡最自由。
是可以拉,可以讓警察去查,可以讓人民不得拒絕
但是警察在宣傳攔查可抓破獲400件刑案時,有公布這段時間一共攔查多少人嗎?
是無差別的攔查多少人的幾分鐘才破獲這些刑案,警察也沒說
警察至少要說吧,例如這段時間共攔查10萬人,每件平均5分鐘之類的吧
這樣才能讓百姓看看到底有沒有"實益"
犧牲多少人的時間才能抓到這些通緝犯,這有沒有符合"比例原則的最小侵害性"
你以為只是被攔查的那個人損失幾分鐘喔
站在社會的立場去看,是上萬人一起損失幾分鐘好嗎
不過也沒關係啦,現在人時薪120左右,平均一分鐘2塊
警察要無差別查人,就放給他查阿,百姓無條件服從,但要記錄這段時間查了多少人
權力都給你警察查了,穿皮鞋穿拖鞋都可以查,愛搜無條件給搜
但是只要再發生犯罪,就給我按這段時間每個人損失幾分鐘然後一分鐘2元叫那些警察賠
來。
要權力,就要負責,不負責,就別想要擴權
振傑案發生,哪位警察大官出來為這件重大治安問題出來檢討負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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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2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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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看那40件是什麼案件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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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要別無差別臨檢,結果舊宅在警局不想幹事,草莓阿
※ 編輯: H23324216 (36.225.217.81), 03/22/2017 01: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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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是時間的問題,是給警察無差別臨檢的權力ok阿
這權力很大耶,那還是出事警察要不要出來負責,不用負責的話,憑啥給隨意給他臨檢
他又不用對百姓的安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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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來了,當我沒被台灣警察臨檢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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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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