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警察不能盤查是不是酒駕就無敵了?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3/21 09:48), 7年前編輯推噓14(24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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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horo (天地一沙鷗)》之銘言: : 現在警察都不能隨便盤查了 : 那是不是可以大方酒駕了? : 以前那些酒駕的是不是太笨了 : 遇到攔檢幹嘛停下來阿? : 警察又不能隨便盤查 : 還乖乖的停車是要幹嘛? : 以後碰到臨檢的就直接投訴警察吧 : 以免台灣變成警察國家 不能隨便盤查 = 可以任意酒駕,這邏輯是怎麼推的啊? 明明就有一套合法合理的遊戲規則,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第1款(合理懷疑) 「有客觀事實認有犯罪之虞(不當攜帶刀械、刻意規避警察) → 合理懷疑 → 合法臨檢」 (而且有犯罪之虞不是犯罪確信,有可能性就好) 同條項第6款 + 同條第2項(指定公共場所) 「防止犯罪/重大公安社維事件 + 長官指定 → 合法臨檢」 在取締酒駕上, 若是設置臨檢點,那一定是長官命令的勤務,可以用「指定公共場所」當理由; 若是路上攔查,基本上只要有任何三寶式開法, 不管是蛇行超速怠速切線還紅燈右轉,警察都可以拿「合理懷疑」當理由, 就跟國外警察看到後煞車燈壞掉而攔查是一樣的。 如果講極端一點, 一個人有喝酒但是開車平穩不超速不亂切一路正常怎麼辦, 可是瑞凡,真有那麼神的話,根本就不會發生車禍啊... 清醒的三寶聽起來還比較可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242.8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0060929.A.82B.html

03/21 09:49, , 1F
別這樣 很多9.2跟警察本身連法律都搞不清楚
03/21 09:49, 1F

03/21 09:49, , 2F
清醒的三寶還是三寶嗎?
03/21 09:49, 2F
個人認為的清醒三寶範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pTB8_8uMVk
(音量注意)

03/21 09:50, , 3F
難怪一堆濫權執法 欺善怕惡的有牌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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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9:50, , 4F
跟一堆無腦護航的藍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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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9:50, , 5F
9.2不懂邏輯啦,等被臨檢就哭 綠色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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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9:51, , 6F
03/21 09:51, 6F

03/21 09:52, , 7F
講了一堆,還不是回到原點,只要警察懷疑就能盤查
03/21 09:52, 7F
基於客觀事實的懷疑 跟 心裡/直覺懷疑有一樣? ※ 編輯: tentaikanso (36.230.242.81), 03/21/2017 09:54:15

03/21 09:52, , 8F
你真的有開過車喔 哪一定等你蛇行才會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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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三寶式開法」,簡單來說有違規,警察就能攔, 而且路上一堆騎車的8+9屁股扭來扭去的鑽車縫就是蛇行了。

03/21 09:53, , 9F
喝酒但開車平穩就不定時炸彈阿 臨檢可以預防
03/21 09:53, 9F
這種只能靠臨檢點, 如果沒有任何客觀事實就臨檢,那變成亂槍打鳥, 能喝酒還平穩開車的一定是極少數, 在警力有限的情況下反而浪費人力, 直接抓開車有問題的才比較有效率。

03/21 09:53, , 10F
長官指定 要多大的官才可以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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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主管機關長官,而且都嘛是部屬擬好細節送上去蓋章

03/21 09:54, , 11F
就是有少數人都搞不清楚 盲目亂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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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entaikanso (36.230.242.81), 03/21/2017 10:01:36

03/21 09:55, , 12F
原po可以不要停,直接罰九萬,一般酒駕臨檢都是專案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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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9:55, , 13F
點方式,根本跟一般盤查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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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的基準是什麼??? 武器拿在手上?? 還是看起來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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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9:56, , 15F
六之一的法條只有寫合理懷疑 少自己亂更改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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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第6條第1項第1款...而且是合理懷疑「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 警政署的內規,早就有人貼了: 四、對人實施之臨檢要件: (一)法定要件: 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 (二)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 定之裁量範圍: 1.採行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2.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 者。 3.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三)實況列舉:對於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之 情形如下: 1.警察本人觀察:依事實狀況,行為人明顯攜帶武器或刀械,與 其合法正常使用之處所,顯不相當者。如車站、公園內攜帶武 器或刀械者;見警神色慌張,乘機逃跑或規避,或聚集人群突 作鳥獸散者或無故丟棄財物逃跑者。 2.棄車逃逸者:見警後倉惶棄車或加速衝車逃逸者。 3.被害人呼救或示意求救者:警察發現住宅、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等處所,有人呼救或示意求救時。 4.行為人於道路上駕車蛇行或超速飆行者。 5.行為人攜帶不明危險物品,造成週遭民眾恐慌或厭惡者,可能 發生危害時。

03/21 09:56, , 16F
懷疑的時候先上八卦問一下,鄉民風向確定後就算是客觀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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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9:57, , 17F
不爽就叫現在多數的狗黨去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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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9:57, , 18F
白癡? 酒駕很多都看不出來 沒盤查根本抓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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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講不能盤查了,是分成兩種合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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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攜帶刀械才能檢 那就直接禁止盤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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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9:58, , 20F
拿著你的535去叫現在多數的狗黨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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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舉之一當全部?國文老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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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實足認程度更高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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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9:58, , 22F
客觀事實的懷疑?各種犯罪案件千奇百怪,不是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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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9:58, , 23F
件像你舉的蛇行那麼明顯,請問你各種案件的客觀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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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9:58, , 24F
對了 覺青 柯市長說ok 所以他也是9.2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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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9:58, , 25F
準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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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啦 就是狗官員被盤查覺得面子掛不住 覺得自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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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 上網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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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就是警察不是神 客觀的懷疑 定義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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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09:59, , 29F
清醒的三寶聽起來還比較可怕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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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0:00, , 30F
你的客觀可能是別人的主觀,永遠都有模糊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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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62 則推文
還有 3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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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盤查你,並不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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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0:12, , 94F
道個歉本來就沒事了 結果搞一堆奧步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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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就是找藉口圓謊 才是真正讓人唾棄的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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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黑台北市是警察國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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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0:17, , 97F
受過訓練又有實務經驗累積的警察 他的客觀一定跟一般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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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0:22, , 98F
看不懂警察到底哪裡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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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如果覺得盤查有理,不配合的人就堅持把他帶回局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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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就好,如果被認定盤查有問題就坦然接受處罰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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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0:23, , 101F
不敢堅持又在事後扯一些五四三的,不就是想要權力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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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0:23, , 102F
敢負相對應的責任,這才是不被大家接受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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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0:29, , 10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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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0:32, , 104F
有本事去美國嗆警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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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0:40, , 105F
有本事像美國的警察賠一樣多的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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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0:49, , 106F
最好是0.25就不能平穩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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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0:50, , 107F
喝到0.5還有八成的人外觀跟平常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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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0:52, , 108F
如果要開車不平穩才算不能安全駕駛,92年就不用修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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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0:53, , 109F
有酒味是發動臨檢的門檻更是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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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0:54, , 110F
10公尺外緊閉的車內。警察最好聞的到酒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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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駕駛的酒駕機率比守規則的高, 警方不可能每個人都臨檢,自然要挑機率高的。 而且臨檢不只合理懷疑的攔查,還有指定公共場所的理由。 ※ 編輯: tentaikanso (36.230.242.81), 03/21/2017 10: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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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青不是認為指定地點也是要有1~5款的事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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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1:12, , 112F
違規駕駛酒駕機率比守規則高的數據從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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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2:02, , 113F
紅明顯,雖然你站在法上,但很多罪犯都是這樣被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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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如果今天你被攔查犧牲了什麼?頂多也就是花個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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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2:02, , 115F
鐘卻讓社會更安全,現在不是那種可以隨便治罪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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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做壞事又不用怕,明明利大於弊,為何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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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說「看一下證件又不會怎樣」, 但實際上是除了看證件之外,一個人在特定時地的行蹤被國家所掌握, 新聞裡面常講警方正依地緣關係清查, 有部分就是依據曾被臨檢過的線索。 而且無客觀事實的臨檢, 查到守法公民的機率一定比潛在犯罪者高, 可以說是亂槍打鳥毫無效率, Z>B嗎? 不見得。 ※ 編輯: tentaikanso (36.230.242.81), 03/21/2017 12: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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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case不是隨機盤查嗎? 怎麼是特定時地被掌握?
03/21 12:44, 117F
臨檢查驗身分時,就是告訴警察「在這個時間點,某人會出現在這裡」。 應該沒有很難懂喔 ※ 編輯: tentaikanso (36.230.242.81), 03/21/2017 13: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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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指這是隨機盤查 事前也不知道是李 怎麼是特定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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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3:23, , 119F
你想要盤查就要負擔相對的責任,包含社會的輿論,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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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3:23, , 120F
是又想盤查又不想被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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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3:26, , 121F
所以 是指隨機盤查是可以吧? 畢竟是指定公共場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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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3:26, , 122F
因為沒有人知道員警是否真的是隨機,只有警察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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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3:26, , 123F
,所以為了避免他濫用職權才要對他有所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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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3:26, , 124F
這次應該是隨機吧 不然怎麼會踢到鐵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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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3:28, , 125F
公權力的發動本來就該被拘束,你可以討論是否過度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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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3:28, , 126F
,但卻不該說不用拘束。
03/21 13:28, 126F

03/21 13:30, , 127F
隨機的發動也是要符合法律規定,不符合就算是隨機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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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3:30, , 128F
行。
03/21 13:30, 128F

03/21 13:37, , 129F
隨機是指非針對個人 警說眼神閃爍有符合法律的一個動作?
03/21 13:37, 1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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