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警察不能盤查是不是酒駕就無敵了?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3/21 09:56), 8年前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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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AFV (流浪貓)》之銘言: : 窩是覺得啦 : 公民本來就有生而自由的人權 : 你警察在路上隨便看人不爽就抓來盤問,這還有天理嗎? : 大家都不敢出門啦 ! : 窩是這樣建議啦 : 以後警察就不要出門盤查惹 : 警察上班時間請乖乖坐在派出所等人報案,有人報案才准行動 : 要出門請填寫公出單至少要簽至局長,並且說明理由與案號,方可離開派出所 : 不然警察那麼危險,萬一隨便在路上堵人損害人權怎麼辦呢? : 就算我拿槍出來,你能證明我手上的是真槍嗎?這是打火機啊 : 你堵我是不是想侵害我的人權? : 就算我口袋掉出白色粉末,那又怎樣? : 我身為廚師隨身帶點麵粉也是很合理der : 難道這樣你就要侵害偶滴人權? : 再說而且現在是一例一休的時代惹 : 警察晚上六點後還是早早打卡下班吧 : 週六週日還是多回家陪小孩 : 偶們覺醒公民也是應該要有同理心 : 非上班時間或是週末就別報案惹 : 警察杯杯很辛苦der : 大guy4這樣 : 讓我們覺醒公民一起為社會與人權盡一份心力 : 厚恩厚~甘溫啦~ 沒有,要考量民眾觀感所以要有見警率給民眾安全感不然會被罵乾領薪水。 按照釋憲要求要有客觀理由才能盤查, 所以以後改採兩人一組沿固定路線巡邏或重要場所固定站崗,讓民眾看看。 遇到心中認為可疑人士上前打招呼問個好(問好這動作應該沒有違憲吧), 人家不理你只要說聲對不起打擾了就好,跟現在保全一樣應該符合釋憲需求。 除非有明顯犯罪事實不然一律不報不理,避免所有主觀因素干擾。 記得千萬不要有詢問身分或是跟監等積極作為,因為這些通通違憲。 這樣應該符合人權支持者的需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3.65.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0061390.A.E3C.html

03/21 10:01, , 1F
那通緝犯怎抓
03/21 10:01, 1F
我們不能排除警察會認錯人問題這是很主觀因素

03/21 10:01, , 2F
通緝犯應該用臉部辨識系統抓
03/21 10:01, 2F

03/21 10:02, , 3F
通緝犯也可以民眾舉報再抓啊,民權萬歲嘛~
03/21 10:02, 3F

03/21 10:04, , 4F
臉部辨識系統侵犯隱私不能裝
03/21 10:04, 4F

03/21 10:04, , 5F
偵辦案件侵犯個資不能辦
03/21 10:04, 5F
臉部辨識和指紋一樣都違反比例原則 ※ 編輯: yinaser (220.143.65.23), 03/21/2017 10:06:41

03/21 10:05, , 6F
警察:您好 請問你有攜帶違禁品或近期有違法的可能嗎?
03/21 10:05, 6F

03/21 10:06, , 7F
以後汽機車應加裝酒精吹氣設備感應通過可以啟動車輛尼
03/21 10:06,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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