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我爸土地被政府登記給他人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3/08 08:32), 7年前編輯推噓5(9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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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保留舊權狀大概並不是重劃未完成 只是重劃完畢後你沒有去換權狀而已 很多人以為 這種地籍整理只要不換權狀就是不同意 但是實際上是只要行政程序完備 你換不換權狀是你的自由 人家根本就不管你要不要換 但是只要你要用到權狀 就一定要去換新的 舊的在公告確定後就失效了 你現在大概只能主張重劃程序有瑕疵 像是送達有問題 要不然,你們沒積極去處理 是你們自己放棄法定權利 這能怪誰? ※ 引述《antiyahoo (漫漫長路萬寶路)》之銘言: : From: Mobile01 :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69&t=5084645 : 家父有一塊土地從74年拿到權狀以來未持分未共有未做任何處分, : 家父是土地唯一一位土地所有權人, : 在不知情完全未被告知的情況下被高雄市政府於103年9月將土地登記給他人, : 如今建商佔著這塊地打地基蓋起了房子 : 整個過程我將它稱之為TMD事件。 : TMD事件從103年9月發生,直到106年3月2日我家始才得知。 : 106年3月2日發現家父的土地竟然被開挖地基打地樁蓋起整排房子, : 當下錯愕萬分,直覺土地遭人侵占! : 家人驚覺事態嚴重,決意隔天分別跑地政事務所及土地開發處要求說明。 : 為什麼會跑土地開發處? : 因為家父這塊地是高雄市第45期自辦重劃區土地裡頭的其中一塊地。 : 高雄市第45期自辦重劃自95年開始辦理重劃,迄今仍未完成。 : 發現土地被侵佔的當天〈106年3月2日〉我打電話質問理事長,理事長含糊帶過, : 當下我內心有底,我爸土地極有可能被吃掉了。 : 106年3月4日早上我帶著憤怒到土地開發處找重劃承辦人詢問 : 〈現任承辦人姓蘇,自稱105年開始承辦這項業務,下列對話以蘇稱之〉 : 我:重劃完成了嗎? : 蘇:沒有。 : 我:為什麼沒有完成的情況下,竟然有人侵佔我爸的土地蓋房子? : 蘇:因為已經登記給重劃後的地主。 : 我:重畫未完成,我爸的土地權狀仍在 我爸就是土地的所有權人,憑什麼將我爸的地 登? : 蘇:沒有牽涉到訴訟的土地已經先作登記。你手上孔宅段這張是舊的, : 現在去申請謄本只會申請到合作段的這張。 (蘇指著印出來給我看的重劃圖〉 : 我:我在大前年、前年、去年都打電話進來問,承辦人告知我登記的土地 : 因為有地主提出訴訟已經全部撤銷,而且因為重劃區有多起訴訟進行中, : 在法院判決結果出來以前不會再做登記,你現在卻跟我講沒有全部撤銷? : 蘇:我沒有說全部撤銷,是有牽涉到訴訟的土地才有撤銷。 : 我:所以你現在是要否認有在電話裡講過全部撤銷這句話? : 蘇:我沒有說全部撤銷。 : 我:當初我在打電話詢問承辦人之前,我有先打去問重劃會理事長, : 理事長也跟我說全部撤銷,我認為不能只聽理事長一個人說詞, : 又打電話進來市府問,承辦人也說是全部撤銷, : 就是因為你們二方都說是全部撤銷我才相信! : 你現在跟我說沒有全部撤銷,在我爸有權狀、我爸是地主、 : 我爸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你們市政府竟然把我爸的土地登記給別人, : 而且沒有撤銷,你這個騙子! : 蘇:我絕對沒說過全部撤銷。 : 〈這時候蘇的上司科長也替蘇贊聲,聲明他們不可能說是全部撤銷〉 : 我:反正當時電話沒有錄音,口說無憑,你們只要否認到底就對了! : 當下我要求找前任吳姓承辦人出來詢問,科長斷然拒絕並且不肯透吳姓承辦人姓名, : 好大的官威! : 蘇和科長口徑一致堅持是我聽錯、是我誤解、他們沒有過錯、他們是依法行政。 : 在我爸擁有權狀擁有土地所有權的事實下,將我爸的土地登記給他人, : 承辦人竟然還可以不紅不喘的說他們一切是依法行政? : 我決定把TMD事件從頭寫到尾, : TMD事件相關資料圖檔整理好再PO, : TMD事件後序進行也會繼續寫, : TMD!絕對跟高雄市政府打官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237.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8933146.A.7C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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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政府啊 不然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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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跟那個傳票送達通知書一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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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根本找不到本人卻"合法送達"想害死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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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慘的還有支付命令 根本本人不知道 卻送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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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送達沒人想害死你 你自己說要怎麼找到你 你把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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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當神喔 我們是連線到戶政系統這也找不到你那你說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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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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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怪政府合法流氓侵占 在PO網代風向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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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句鄉民說的 「害死你承辦人是會加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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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台灣的法律就是說你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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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自己找無罪證明..政府不會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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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死你承辦人不會加薪,但是也沒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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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還是領死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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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要雙重掛號的...最好是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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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做多錯,少做少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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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來就做,永遠不會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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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親戚沒管它就中了 要好地要原地就一百萬來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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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權不是不處理就可以給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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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喔,你把土地不繼承放著看看吧 ※ 編輯: patiger (223.139.237.92), 03/08/2017 08: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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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原PO根本疑點一堆,貼完就神隱,拒答任何問題,IP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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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高交換跳,現在只希望他真得會上法院,並記得持續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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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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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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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0:11, , 23F
法律原本就不保障讓權利睡著的人 自己消極關政府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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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公示送達的 科科這是自辦重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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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無通知跟本流氓合法侵占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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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2:35, , 26F
程序違法會被撤銷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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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4:34, , 27F
如果雙重掛號,推文裡的噓文就可以去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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