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捍衛退休金 公務員發起萬人寄存證信函到立法院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7/02/19 02:28), 9年前編輯推噓-9(14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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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rr (xrr)》之銘言: : ※ 引述《cblin0605 (nimda)》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聯合報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捍衛退休金 公務員發起萬人寄存證信函到立法院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年金改革勢在必行,軍公教人員憂心忡忡,有退休公務員在網路上發起一人一信,在立法 : : 院新會期開議後,寄存證信函給立法院長與全體立委追討退休金與養老給付。 : : 為免相關權益受損,公務員在臉書成立公開社團,並提供寄存證信函追討退休金與養老給 : : 付的實戰辦法,指出幾萬人寄出存證信函,讓立委不敢亂修法,引發網友熱烈討論。 : : 有熱心網友已擬好存證信函,內容寫道,軍公教的退休養老金是法律上的權益,更是憲法 : : 保障的財產權,「如今立法委員自己坐領月薪數十萬元,卻去扣減軍公教合法的、微薄的 : : 退休生活費」,除了立委外,苗頭也指指向蔡英文總統,「總統以新台幣六萬聘請廚師, : : 卻去侵奪軍公教辛苦25年合法的的4萬或5萬退休養老金」,此不公不義,違背法理與誠信 : : ,爾等立法行為、行政行為當自檢點。 : 這些退休軍公教寫的信函是在是太好笑了,這根本是完全不合邏輯: : 1.立法委員目前將處理的是關於退休金的問題,並還沒有刪減現職軍公教的薪水, : 所以目前立法委員自己本身的薪水當然不會變動,這和軍公教的退休金並不是完全相關, : 如果你真的要檢討現任立法委員的薪水,那就等立法院通過年金改革的法案之後, : 各行各業的人民再來討論要如何刪減現職軍公教的薪水,然後讓立法院去立法通過 : 2.立法委員是用合法的程序去刪減退休軍公教的退休金,而且立法委員的動機也合法, : 這是完全沒有問題,反倒是那些退休軍公教的所得替代率超過90%,這不僅是違背民意, : 也等於是違反憲法,更是完全不符合台灣軍公教適當的所得替代率50% : : 信中說,查我國公務員退休養老金的核算,公務人員退休法早有明文規定,按大法官717 : : 號解釋,新訂之法規,原則上不得適用於該法規生效前業已終結之事實或法律關係。續查 : : 公務員個人退休養老金,於核准退休的公文書中明白確定給付金額與法律關係,公務員退 : : 休金確定是憲法保障的個人財產權益,不得因他人法律行為而受侵害。 : : 信中寫道,「列席立法院會參與投票表决迫害合法退休養老金修法者,是蓄意違法侵權, : : 無意侵害退休人員合法權益者,以公開的退席證明無任何故意或過失」。此外,信中也向 : : 考試院喊話,表示「按考試院掌管退休、養老等事項,更不容濫權行事」。 : : 信函最後寫道,相關行為人之立法行為或行政行為,導致本人退休養老金遭致損失,本人 : : 將求償財產損失,確保人民財產權益、確保司法尊嚴。 : 退休軍公教寫的這一段更是好笑,憲法保障的個人財產權是指個人合法已經取得的財產, 釋字 596 號理由書 勞工請領退休金之權利,屬於私法上之債權,亦為憲法財產權保障之範圍。 xrr 卻謂財產權是指個人合法已經取得的財產??? 如果勞工退休金之權利,屬於憲法財產權保障範圍 而軍公教退休金不屬之 那將有違平等原則 不辯自明 : 退休軍公教之前已領取的錢是完全不符合民意,所以這已經是完全違憲, 你所謂的民意在哪裡 我是沒有看到 退萬步言之 縱有民意指稱反對軍公教領取年改前之合法退休金 可否以多數人意見 變更剝奪特定族群財產? 小學公民課本應該就有教過 不適宜採取多數決的事項 其中有一項是 不能單憑多數人的意志去侵害他人的基本權利, 就好像我們不能用全民表決的方式,平分xrr的財產,或判決xrr死刑。 : 所以如果政府如果硬要向退休軍公教追討以前已經領過的錢,這是完全沒有問題, 這已經不屬法律不溯及既往範圍 而是根本沒有請求權基礎的問題 連xrr 都承認如此作為將係 "硬要" 顯見其語之心虛程度 : 更何況對於那些退休教尚未領到的退休金,立法院更是有權修改法律去刪減軍公教 : (包含現職與退休人員)尚未領到的退休金,而且有好幾位立法委員也多次講過年金 : 改革的動機,所以他們的動機和程序都沒有問題,完全沒有違法也沒有侵害軍公教的 : 權益,而且依據目前憲法架構,立法院有權單獨提案刪減軍公教的退休金, : 無須理會考試院,如果軍公教因年金改革就跟立法委員求償,這是完全沒有用的 : 另外我還是要說有很多台灣人並沒有像我一樣這麼了解軍公教家庭(包含在職與退休), : 我已經連續好幾年去瀏覽很多軍公教家庭的facebook和instagram, : 我發現很多軍公教及其子女都只會在facebook和instagram貼很多吃喝玩樂的照片、 : 動態、炫耀文,例如:全家出國去歐美玩兩個禮拜、全家每年至少買2支iphone、 : 全家人常常去吃高級餐館、炫耀他們自己有幾十雙名牌鞋、炫耀他們到處買名牌商品等, : 今天各行各業的人民就已經不想給你軍公教錢了,你還一直拿人民的錢去吃喝玩樂, : 各行各業的人民早就已經討厭軍公教到極點了 軍公教及其子女不能拿自己的勞動所得去吃高級餐館 買名牌鞋 出國去歐美玩兩個禮拜? 所以你的意思是軍公教領薪水 只能為了明天活著去上班 不能累積自己的財富是吧 話說很多人 自認為納稅等同於軍公教之老闆 我不知道如果有公司老闆跟他的員工說 我今天發你薪水 只是為了你明天能活著來上班 鄉民會怎樣怒贛他 原來當台灣軍公教不僅要當聖人 連生出來的子女也要當聖人 才能符合xrr的標準 題外話 在 #1OeVmsLk 自稱很有錢的xrr 做軍公教家庭一樣的事情應該不是很困難才是 可以給我魯蛇看看吃高級餐館 買名牌鞋 出國去歐美玩兩個禮拜的照片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5.2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7442486.A.98F.html

02/19 02:29, , 1F
嘻嘻 我射了
02/19 02:29, 1F

02/19 02:32, , 2F
債權是可以協商變更的 =..=a 並非是鐵板一塊 =..-a
02/19 02:32, 2F
協商變更 是用多數決嗎 你確定要用債務不履行去解釋年金改革? 717黃茂榮的不同意見書早寫過了 政府會很慘喔 ※ 編輯: swgun (114.25.5.252), 02/19/2017 02:35:58 ※ 編輯: swgun (114.25.5.252), 02/19/2017 02:39:07

02/19 02:40, , 3F
原來歐洲日本的公務員退休年金改革都違憲了,RoC此點不
02/19 02:40, 3F

02/19 02:40, , 4F
用比照先進國家。
02/19 02:40, 4F
原來我國年金改革跟歐洲日本完全一模一樣阿 歐洲跟日本都不一樣了 還有我哪一句說年金改革=違憲 違憲審查有一定的程序與基準 還沒進立法院就知道一定不違憲的 是不是大法官阿 ※ 編輯: swgun (114.25.5.252), 02/19/2017 02:44:18

02/19 02:43, , 5F
違背公務員利益的都算違憲,廠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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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能力加強班 現在兩人團報不知道有沒有打折 ※ 編輯: swgun (114.25.5.252), 02/19/2017 02:47:21

02/19 02:49, , 6F
還有不合理的債權,是會判無效的,例如違法高利貸
02/19 02:49, 6F
原來 政府因投資不利財務規劃失準 致給付瑕疵=軍公教違法放高利貸 我真想推派你為台灣國大法官 黃茂榮 的債篇 吳庚行政法都不如閣下見解精闢 ※ 編輯: swgun (114.25.5.252), 02/19/2017 02:51:05 ※ 編輯: swgun (114.25.5.252), 02/19/2017 02:52:41

02/19 02:51, , 7F
民法第148條規定:「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
02/19 02:51, 7F

02/19 02:52, , 8F
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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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2:52, , 9F
年金不改革,要政府拿其他納稅人的錢來填補,就是不合理
02/19 02:52, 9F
請問 控方確定以民法148條 為訴訟標的了嗎 還有沒有要追加的 ※ 編輯: swgun (114.25.5.252), 02/19/2017 02:54:34

02/19 02:53, , 10F
用違法高利貸做例子,只是舉例說明不合理的債務可以修改
02/19 02:53, 10F

02/19 02:54, , 11F
甚至是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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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2:55, , 12F
民法第一百四十八條定有明文。而所謂誠信原則,係指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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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2:55, , 13F
法律關係,應各就其具體的情形,依正義衡平之理念加以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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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2:55, , 14F
整,而求其妥適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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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濫用,係指在外觀上為權利之行使,實質上卻違反權利之社會性, 因此不能認其為正當行使權利。然權利人行使權利,不免對義務人 或他人造成不利益的結果,此乃不可避免的正常現象,不能指為權利的濫用, 必須權利人在主觀上有損害他人的意思並且以此為主要目的,始構成權利的濫用。 民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係規定行使權利,不得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若當事人行使權利,雖足以使他人喪失利益,而苟非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即不在該條所定範圍之內,最高法院45年台上字第105號判例參照。 戰力麻煩強點 ※ 編輯: swgun (114.25.5.252), 02/19/2017 03:00:07

02/19 02:56, , 15F
你拿債權來掰說就算年金制度再不合理也不能改是違反民148
02/19 02:56, 15F
債權債務關係說 是你提出來吧 我笑了 我哪一句說年金制度再不合理也不能改? 你找出來我道歉

02/19 02:57, , 16F
賣弄文字很厲害 一定不會違憲 別傻了 會讓你搞到破產嗎
02/19 02:57, 16F

02/19 02:57, , 17F
想裝中肯 又不敢直接護航 有夠無聊
02/19 02:57, 17F

02/19 02:59, , 18F
今天政府可沒說退休金都不要給,只是目前的制度根本不顧
02/19 02:59, 18F
※ 編輯: swgun (114.25.5.252), 02/19/2017 03:01:53

02/19 03:00, , 19F
其具體的情形,也不符合正義衡平之理念,所以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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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3:01, , 20F
你要求其他納稅人用稅金補年金的洞,就是損害他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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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3:02, , 21F
拿民法148條來批鬥軍公教真的會笑掉別人大牙 某b法律不是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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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3:02, , 22F
政府預算不是政府官員的錢,而是老百姓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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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3:02, , 23F
你這樣子引用的 不懂你可以安靜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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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是法律系大一的話 蠻強的 大三的話期末考大概會完蛋 ※ 編輯: swgun (114.25.5.252), 02/19/2017 03:04:35

02/19 03:03, , 24F
不是批鬥軍公教,而是年金這樣下去必定破產,你要硬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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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句就知道他的資訊被政府操弄到完全錯誤了 舊制是預算排擠問題 新制是雇主責任跟提撥不足額問題 給付不能是否為可歸責債務人事由 就一定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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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的族群的納稅去填補大洞,就算是什麼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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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3:04, , 26F
是別的族群欠軍公教的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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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3:04, , 27F
如果債權觀念可以這樣無限上綱,那以往所有軍公教福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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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3:04, , 28F
調整,通通是違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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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3:05, , 29F
如果你要用債權觀念硬扯,才是會被死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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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4 則推文
還有 6 段內文
02/19 03:34, , 64F
資源浪費在不合理制度上,公共投資不到一成,怎強?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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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3:35, , 65F
我哪一句說一個子都不能改 我有講我道歉 我沒講麻煩你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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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3:35, , 66F
你如果是還在唸法律系的 我建議快轉系吧 你這種論述法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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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3:35, , 67F
合這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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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3:35, , 68F
來不及了 哪有空玩階級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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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3:35, , 69F
要強要富,靠嘴砲嗎?不用本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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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3:36, , 70F
所以政府說要按照時宜來改,不對嗎?政府有說不給嗎?
02/19 03:36, 70F

02/19 03:36, , 71F
說不去又怎樣 就沒錢啊 一翻兩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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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3:37, , 72F
講不出法理就用道德帽子扣人跟扭曲別人論述 非法律人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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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3:37, , 73F
02/19 03:37, 73F

02/19 03:39, , 74F
不是我講不出法理,而是你太曲解
02/19 03:39, 74F

02/19 03:40, , 75F
還有就是你不顧現實,一廂情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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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3:41, , 76F
現實就是台灣現在是一個快沉了的鐵達尼號 不管你做什麼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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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3:41, , 77F
你慢慢想民法148以外的請求權基礎吧 少陪了 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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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3:42, , 78F
會沉是必然之事 早沉晚沉的差別而已 政府的做法是抓那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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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3:43, , 79F
年金 不會倒啦 你在怕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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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3:43, , 80F
體重比平均高一些 但是還不到最高的胖子 把他們扔下海 來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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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3:44, , 81F
長沉船的時間 可是又找不出合適的法源依據 大家都有登船證
02/19 03:44, 81F

02/19 03:46, , 82F
老問題啦 產業轉型 人口紅利 現在連解決方案都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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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3:52, , 83F
說 "年金 不會倒啦" 的人...算術能力恐怕有問題...
02/19 03:52, 83F

02/19 03:59, , 84F
公共投資不到一成,怎麼產業轉型 人口紅利?
02/19 03:59, 84F

02/19 07:36, , 85F
勞工的退休金制度也改革過了好幾次,債權觀念在哪裡?
02/19 07:36, 85F

02/19 07:39, , 86F
勞退制度修改那麼多次,都無法用這個解釋文的債權觀念了
02/19 07:39, 86F

02/19 07:40, , 87F
更何況你還想把這個釋文套用在軍公教,硬要鬼扯年改違憲
02/19 07:40, 87F

02/19 08:22, , 88F
又一個秀下限的
02/19 08:22, 88F

02/19 08:31, , 89F
因為法官是公務員,所以違憲
02/19 08:31, 89F

02/19 08:49, , 90F
kmt自己黨工18%都撐不住,去找kmt要
02/19 08:49, 90F

02/19 08:50, , 91F
這種領法,巴肥特來操作也沒用
02/19 08:50, 91F

02/19 09:13, , 92F
你這樣的法律素養,拿來回應xxr那種廢文,難為你了
02/19 09:13, 92F

02/19 09:24, , 93F
看到你主張平等原則我就End了 去讀一下平等原則吧
02/19 09:24, 93F

02/19 10:25, , 94F
不須怎麼行
02/19 10:25, 94F

02/19 11:32, , 95F
慢慢扯 改定了!
02/19 11:32, 95F

02/19 15:44, , 96F
我老實告訴你吧 現在問題已經不是在法的層面了
02/19 15:44, 96F

02/19 15:44, , 97F
已經進到理甚至是情的層面了 法就是要改了 還在合法..
02/19 15:44, 97F

02/19 15:45, , 98F
當初這個退休金的制定就是威權體制下的不合理
02/19 15:45, 98F

02/19 15:46, , 99F
但是在機掰黨的淫威下他合法了 然後國家從此氣喘吁吁
02/19 15:46, 99F

02/19 15:46, , 100F
你講再多都沒用 我只能說 國民黨許你的去跟國民黨拿吧
02/19 15:46, 100F

02/19 15:50, , 101F
再來用勞保勞退救援只是更令人為繳出的稅不甘...
02/19 15:50, 101F

02/19 15:50, , 102F
每次看到那些繳幾倍拿幾倍的說法 就覺得腦幹
02/19 15:50, 102F

02/19 15:52, , 103F
糊扯一通,真是好笑的論點
02/19 15:52, 10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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