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捍衛退休金 公務員發起萬人寄存證信函到立法院消失
※ 引述《xrr (xrr)》之銘言:
: ※ 引述《cblin0605 (nimda)》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聯合報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捍衛退休金 公務員發起萬人寄存證信函到立法院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年金改革勢在必行,軍公教人員憂心忡忡,有退休公務員在網路上發起一人一信,在立法
: : 院新會期開議後,寄存證信函給立法院長與全體立委追討退休金與養老給付。
: : 為免相關權益受損,公務員在臉書成立公開社團,並提供寄存證信函追討退休金與養老給
: : 付的實戰辦法,指出幾萬人寄出存證信函,讓立委不敢亂修法,引發網友熱烈討論。
: : 有熱心網友已擬好存證信函,內容寫道,軍公教的退休養老金是法律上的權益,更是憲法
: : 保障的財產權,「如今立法委員自己坐領月薪數十萬元,卻去扣減軍公教合法的、微薄的
: : 退休生活費」,除了立委外,苗頭也指指向蔡英文總統,「總統以新台幣六萬聘請廚師,
: : 卻去侵奪軍公教辛苦25年合法的的4萬或5萬退休養老金」,此不公不義,違背法理與誠信
: : ,爾等立法行為、行政行為當自檢點。
: 這些退休軍公教寫的信函是在是太好笑了,這根本是完全不合邏輯:
: 1.立法委員目前將處理的是關於退休金的問題,並還沒有刪減現職軍公教的薪水,
: 所以目前立法委員自己本身的薪水當然不會變動,這和軍公教的退休金並不是完全相關,
: 如果你真的要檢討現任立法委員的薪水,那就等立法院通過年金改革的法案之後,
: 各行各業的人民再來討論要如何刪減現職軍公教的薪水,然後讓立法院去立法通過
: 2.立法委員是用合法的程序去刪減退休軍公教的退休金,而且立法委員的動機也合法,
: 這是完全沒有問題,反倒是那些退休軍公教的所得替代率超過90%,這不僅是違背民意,
: 也等於是違反憲法,更是完全不符合台灣軍公教適當的所得替代率50%
: : 信中說,查我國公務員退休養老金的核算,公務人員退休法早有明文規定,按大法官717
: : 號解釋,新訂之法規,原則上不得適用於該法規生效前業已終結之事實或法律關係。續查
: : 公務員個人退休養老金,於核准退休的公文書中明白確定給付金額與法律關係,公務員退
: : 休金確定是憲法保障的個人財產權益,不得因他人法律行為而受侵害。
: : 信中寫道,「列席立法院會參與投票表决迫害合法退休養老金修法者,是蓄意違法侵權,
: : 無意侵害退休人員合法權益者,以公開的退席證明無任何故意或過失」。此外,信中也向
: : 考試院喊話,表示「按考試院掌管退休、養老等事項,更不容濫權行事」。
: : 信函最後寫道,相關行為人之立法行為或行政行為,導致本人退休養老金遭致損失,本人
: : 將求償財產損失,確保人民財產權益、確保司法尊嚴。
: 退休軍公教寫的這一段更是好笑,憲法保障的個人財產權是指個人合法已經取得的財產,
釋字 596 號理由書
勞工請領退休金之權利,屬於私法上之債權,亦為憲法財產權保障之範圍。
xrr 卻謂財產權是指個人合法已經取得的財產???
如果勞工退休金之權利,屬於憲法財產權保障範圍 而軍公教退休金不屬之
那將有違平等原則 不辯自明
: 退休軍公教之前已領取的錢是完全不符合民意,所以這已經是完全違憲,
你所謂的民意在哪裡 我是沒有看到
退萬步言之 縱有民意指稱反對軍公教領取年改前之合法退休金
可否以多數人意見 變更剝奪特定族群財產?
小學公民課本應該就有教過
不適宜採取多數決的事項 其中有一項是
不能單憑多數人的意志去侵害他人的基本權利,
就好像我們不能用全民表決的方式,平分xrr的財產,或判決xrr死刑。
: 所以如果政府如果硬要向退休軍公教追討以前已經領過的錢,這是完全沒有問題,
這已經不屬法律不溯及既往範圍 而是根本沒有請求權基礎的問題
連xrr 都承認如此作為將係 "硬要" 顯見其語之心虛程度
: 更何況對於那些退休教尚未領到的退休金,立法院更是有權修改法律去刪減軍公教
: (包含現職與退休人員)尚未領到的退休金,而且有好幾位立法委員也多次講過年金
: 改革的動機,所以他們的動機和程序都沒有問題,完全沒有違法也沒有侵害軍公教的
: 權益,而且依據目前憲法架構,立法院有權單獨提案刪減軍公教的退休金,
: 無須理會考試院,如果軍公教因年金改革就跟立法委員求償,這是完全沒有用的
: 另外我還是要說有很多台灣人並沒有像我一樣這麼了解軍公教家庭(包含在職與退休),
: 我已經連續好幾年去瀏覽很多軍公教家庭的facebook和instagram,
: 我發現很多軍公教及其子女都只會在facebook和instagram貼很多吃喝玩樂的照片、
: 動態、炫耀文,例如:全家出國去歐美玩兩個禮拜、全家每年至少買2支iphone、
: 全家人常常去吃高級餐館、炫耀他們自己有幾十雙名牌鞋、炫耀他們到處買名牌商品等,
: 今天各行各業的人民就已經不想給你軍公教錢了,你還一直拿人民的錢去吃喝玩樂,
: 各行各業的人民早就已經討厭軍公教到極點了
軍公教及其子女不能拿自己的勞動所得去吃高級餐館 買名牌鞋 出國去歐美玩兩個禮拜?
所以你的意思是軍公教領薪水 只能為了明天活著去上班 不能累積自己的財富是吧
話說很多人 自認為納稅等同於軍公教之老闆
我不知道如果有公司老闆跟他的員工說 我今天發你薪水 只是為了你明天能活著來上班
鄉民會怎樣怒贛他
原來當台灣軍公教不僅要當聖人 連生出來的子女也要當聖人 才能符合xrr的標準
題外話 在 #1OeVmsLk 自稱很有錢的xrr 做軍公教家庭一樣的事情應該不是很困難才是
可以給我魯蛇看看吃高級餐館 買名牌鞋 出國去歐美玩兩個禮拜的照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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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5.2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7442486.A.98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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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變更 是用多數決嗎 你確定要用債務不履行去解釋年金改革?
717黃茂榮的不同意見書早寫過了 政府會很慘喔
※ 編輯: swgun (114.25.5.252), 02/19/2017 02:35:58
※ 編輯: swgun (114.25.5.252), 02/19/2017 02: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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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我國年金改革跟歐洲日本完全一模一樣阿 歐洲跟日本都不一樣了
還有我哪一句說年金改革=違憲
違憲審查有一定的程序與基準 還沒進立法院就知道一定不違憲的 是不是大法官阿
※ 編輯: swgun (114.25.5.252), 02/19/2017 02: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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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能力加強班 現在兩人團報不知道有沒有打折
※ 編輯: swgun (114.25.5.252), 02/19/2017 02:47:21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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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 政府因投資不利財務規劃失準 致給付瑕疵=軍公教違法放高利貸
我真想推派你為台灣國大法官
黃茂榮 的債篇 吳庚行政法都不如閣下見解精闢
※ 編輯: swgun (114.25.5.252), 02/19/2017 02:51:05
※ 編輯: swgun (114.25.5.252), 02/19/2017 02: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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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控方確定以民法148條 為訴訟標的了嗎 還有沒有要追加的
※ 編輯: swgun (114.25.5.252), 02/19/2017 02: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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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濫用,係指在外觀上為權利之行使,實質上卻違反權利之社會性,
因此不能認其為正當行使權利。然權利人行使權利,不免對義務人
或他人造成不利益的結果,此乃不可避免的正常現象,不能指為權利的濫用,
必須權利人在主觀上有損害他人的意思並且以此為主要目的,始構成權利的濫用。
民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係規定行使權利,不得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若當事人行使權利,雖足以使他人喪失利益,而苟非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即不在該條所定範圍之內,最高法院45年台上字第105號判例參照。
戰力麻煩強點
※ 編輯: swgun (114.25.5.252), 02/19/2017 03: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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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債務關係說 是你提出來吧 我笑了
我哪一句說年金制度再不合理也不能改? 你找出來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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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是法律系大一的話 蠻強的 大三的話期末考大概會完蛋
※ 編輯: swgun (114.25.5.252), 02/19/2017 03: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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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句就知道他的資訊被政府操弄到完全錯誤了
舊制是預算排擠問題 新制是雇主責任跟提撥不足額問題
給付不能是否為可歸責債務人事由 就一定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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