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捍衛退休金 公務員發起萬人寄存證信函到立法院
共 10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xrr時間9年前 (2017/02/20 03:16),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推噓2(2推 0噓 4→)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wgun時間9年前 (2017/02/19 18:32), 9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其實這篇只是備份而已. 法理專家 回答不出來了?. 這段明明是xrr提出的"政府追討軍公教已領取之退休金為完全合法"論點. 結果自己回覆的時候變成 "立法院刪減軍公教尚未領取的退休金" 不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複製貼上google來的不溯及既往原則有其例外 又變成. "立法院通過一個新的專法,成立一個
(還有358個字)

推噓3(3推 0噓 2→)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xrr時間9年前 (2017/02/19 15:39), 9年前編輯資訊
0
0
7
內容預覽:
你不用扯到什麼呂學樟,你先檢討你自己文不對題的怪異風格,. 看到你這些不合邏輯的回文,我就知道我在法理這一塊是絕對比你強看來你的理解能力真的是有問題,憲法的財產權保障的是個人合法已經取得的財產,關鍵是在於合法取得,目前軍公教的退休金法是違背憲法的法理,. 所以當然軍公教的退休金就不算是合法取得,這不
(還有1126個字)

推噓-11(9推 20噓 18→)留言4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wgun時間9年前 (2017/02/19 14:11), 9年前編輯資訊
0
0
7
內容預覽:
國民黨的呂學樟當國大的時候,一個人力排眾議反對總統直選,然後說自己因為是憲兵. 所以是憲法專家. 所謂的一堆證據打你臉 讓我還尿急抖了一下 (笑). 你第一篇連結 完全沒有任何有關你在前文指稱之. "財產權限於個人合法已經取得的財產、退休金不是財產權"的論述. 釋字596號講的東西 本來就是其他事情
(還有1410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xrr時間9年前 (2017/02/19 12:46),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