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捍衛退休金 公務員發起萬人寄存證信函到立法院消失
※ 引述《xrr (xrr)》之銘言:
: ※ 引述《swgun (楊 威利)》之銘言:
: : 釋字 596 號理由書
: : 勞工請領退休金之權利,屬於私法上之債權,亦為憲法財產權保障之範圍。
: : xrr 卻謂財產權是指個人合法已經取得的財產???
: : 如果勞工退休金之權利,屬於憲法財產權保障範圍 而軍公教退休金不屬之
: : 那將有違平等原則 不辯自明
: 你講的這段是完全錯誤,你還認為自己是法律人,我看你根本就是胡扯瞎掰,
: 你實在是太好笑了,這次附上一堆證據打你臉,證明我在法理方面才是專家:
國民黨的呂學樟當國大的時候,一個人力排眾議反對總統直選,然後說自己因為是憲兵
所以是憲法專家
所謂的一堆證據打你臉 讓我還尿急抖了一下 (笑)
: 憲法上的財產權是指個人合法已經取得的財產,這是完全正確的,
: 看看https://goo.gl/o90YWh,另外你說的釋字596號更是文不對題,你就是胡扯瞎掰,
: 釋字596號講的是勞動基準法未如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請領退休金之權利不得扣押、讓
: 與或供擔保,屬立法自由形成之範疇,但是此釋字只說公務員請領退休金之權利不得扣押
: .....,並未規定政府一定要給軍公教多少退休金,看看https://goo.gl/p8SkS4,
你第一篇連結 完全沒有任何有關你在前文指稱之
"財產權限於個人合法已經取得的財產、退休金不是財產權"的論述
釋字596號講的東西 本來就是其他事情 我只是拿來告訴你
財產權不限於個人合法已經取得的財產 真不知道你在崩潰啥
: 所以立法院如果用合法程序去刪減軍公教的退休金,這是完全沒有問題,政府如果每月
: 給軍公教的退休金是在3萬台幣以下,這也是完全沒有問題,只要符合民意就沒有問題,
: 反觀現在軍公教領的退休金是違背民意,就是違反憲法,應該盡速修法刪減軍公教
: 的退休金
: : 你所謂的民意在哪裡 我是沒有看到
: : 退萬步言之 縱有民意指稱反對軍公教領取年改前之合法退休金
: : 可否以多數人意見 變更剝奪特定族群財產?
: : 小學公民課本應該就有教過
: : 不適宜採取多數決的事項 其中有一項是
: : 不能單憑多數人的意志去侵害他人的基本權利,
: : 就好像我們不能用全民表決的方式,平分xrr的財產,或判決xrr死刑。
: 你這段又是文不對題,你完全胡扯瞎掰,現在的民調多數人都支持年金改革,
: 甚至有多數人都支持「拉近軍公教和勞工領取退休金差距」,也就是增加勞工的退休金、
: 刪減軍公教的退休金,看看https://goo.gl/oZ5pq6,另外依據釋字第717號,政府可以在
: 正當動機之下去變動軍公教尚未領取的退休金,也就是說政府可以修法去刪減軍公教
: 尚未領取的退休金,這在法律上完全不算是剝奪軍公教的財產,反而是應該盡速完成
: 的任務,看看https://goo.gl/yvqSxv,你後面更是亂講,看看https://goo.gl/ly8gUC
釋字第717號哪一句話有講 政府正當動機之下可以去侵害人民財產權?
法理專家敢不敢講清楚 ?
: (釋字第709號),現在民主政治的多數決是只指不違背憲法原則的多數決,
: 今天軍公教本來就無權決定自己退休後每月可領多少錢,所以如果用多數決去
: 減少軍公教尚未領到的退休金,這當然沒有違背憲法,所以這個多數決是可行
: 的、沒有問題,也沒有剝奪到軍公教的權利,這和「用多數決去決定別人死刑屬違憲」
: 是完全不同的意思,你故意把兩個不相干的意思混為一談
: : 這已經不屬法律不溯及既往範圍 而是根本沒有請求權基礎的問題
: : 連xrr 都承認如此作為將係 "硬要" 顯見其語之心虛程度
: 你這段也是亂講,軍公教現在領的退休金是根據以前立法院通過的各個退休金法、
: 退休條例,但是這些法條事實上是違背多數民意,意思也就是這些法條是違反憲法,
: 所以政府事實上是可以根據這個原則去追討軍公教以前領的退休金,這是屬於「在特殊
: 情況下可溯及既往」的範圍,看看https://goo.gl/49eb3d,我說的硬要是指「政府如果要
: 不帶感情去依法追討軍公教以前領的退休金」,這完全不是心虛,追討軍公教以前領
: 的退休金是完全合法,這怎麼會心虛,只要政府附上多項證據去證明目前的退休金法
: 存在多項缺失、嚴重違反人民權利、危害國家運作,政府就可以向軍公教去追討以前
: 領到的退休金
行政法之不真正的追溯既往 原則上雖非法所不許,但若適用新法而使關係人信賴舊法
之法律地位遭受無法預測的嚴重損失時,除非基於維護重大的的公共利益考量,
非適用新法不可外,應保護人民的信賴利益,而不許溯及適用
所以前大法官楊仁壽為何會跳出來罵林萬義根本不懂法律了
依大法官 717 號上述「不溯既往」的釋憲文,說成白話就是對於目前已退休的
軍公教不得再溯及既往,對於已符合退休資格之在職者也是一樣。
至於已經依法領取之退休金部份 根本不在上述"法律地位、信賴利益"討論範圍中
根本不是啥"已領不追回 就是不溯既往"
號稱有唸過行政法的法理專家 xrr
連行政法之真正的追溯既往與不真正的追溯既往概念都講不出來
只會一直google關鍵字 貼連結
繞圈子謅了一大篇自創的民意論
稱"政府依法追討軍公教以前領的退休金完全合法"
卻連一條請求權基礎都講不出來
我真的很想知道 xrr上法院為政府合法追討退休金時 訴之聲明到底要怎寫
: : 軍公教及其子女不能拿自己的勞動所得去吃高級餐館 買名牌鞋 出國去歐美玩兩個禮拜?
: : 所以你的意思是軍公教領薪水 只能為了明天活著去上班 不能累積自己的財富是吧
: : 話說很多人 自認為納稅等同於軍公教之老闆
: : 我不知道如果有公司老闆跟他的員工說 我今天發你薪水 只是為了你明天能活著來上班
: : 鄉民會怎樣怒贛他
: 你這段是完全亂講、完全露餡,政府和人民之間的關係是必須遵守憲法這個「契約」,
: 這和員工與公司之間的關係是完全不同,憲法是更廣泛的層級,以憲法的終極法理來說,
法理專家可不可以告訴我 民意是支持國民納稅 當兵還是不支持
可是憲法規定國民應服兵役跟納稅 請問按照你的理論
到底是民意違憲 還是 憲法違背民意
: 軍公教領的薪水和退休金必須符合民意,民意就認為軍公教領的薪水和退休金都太多,
: 軍公教完全不應該去領到這麼多錢,結果軍公教還是違背民意去亂拿納稅人的錢,
: 這完全是不應該,如果人民認為軍公教平均每人每月只能領3萬台幣以下,那軍公教領超過
: 3萬台幣的部分就是亂拿,這是應該繳回國庫,軍公教竟然還拿這些錢去吃喝玩樂,
: 這當然是不要臉的行為,現在政府就可以舉辦全民公投,讓大家來決定軍公教以後
: 每月只能領多少錢,我保證投票結果必定和我說的一模一樣
: : 原來當台灣軍公教不僅要當聖人 連生出來的子女也要當聖人 才能符合xrr的標準
: : 題外話 在 #1OeVmsLk 自稱很有錢的xrr 做軍公教家庭一樣的事情應該不是很困難才是
: : 可以給我魯蛇看看吃高級餐館 買名牌鞋 出國去歐美玩兩個禮拜的照片嗎
: 那些軍公教自己先做出無恥下流的事,他們被人民仇視一輩子都是應該的,
: 台灣每年的稅收多數是被軍公教拿去用掉,看https://goo.gl/pqottW,
: 用在公共建設的錢根本就是很少,所以軍公教讓台灣的發展嚴重落後,
你是不是覺得大家都不會點進去連結看文章?
這篇文章論點就是
1 台灣老人太多
2 勞工退休金來自稅收分配比率低於公務員退休金來自稅收分配比率
跟你所謂的"因為政府付給軍公教退休金很多 所以公共建設的錢根本就是很少"
此一論述可說是完全沒有關係
到底是誰在故意把兩個不相干的東西混為一談
更別說這文章邏輯錯誤了 勞工退休金本來就應該由他們的老闆負擔
就向政府對軍公教有雇主責任一樣
稅收是由全體納稅人繳納 勞工又佔多數 如果用稅收支付勞工退休金
豈不是要勞工自己負擔自己退休金了?
: 軍公教就是破壞台灣的兇手,結果那些軍公教還一天到晚在那邊大言不慚的說
: 砍他們退休金是錯誤的,真的是「做賊的喊抓賊」,讓人民覺得又憤怒又好笑!
繼續活在自己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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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5.2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7484713.A.EA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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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破產 不代表政府破產 我們這兩年稅收爆多 可以再合法舉債8000億你知道嗎
※ 編輯: swgun (114.25.5.252), 02/19/2017 14: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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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也可以發債 升級關鍵技術
只有要倒的公司才砍員工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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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不懂法理專家的邏輯阿 我笑了
※ 編輯: swgun (114.25.5.252), 02/19/2017 14: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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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來了 一直用道德帽子扣人 還曲解 你慢慢噓 啾咪( ^.< )
話說你想好148以外的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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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wgun (114.25.5.252), 02/19/2017 14: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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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兵改徵兵 是指常備役 服兵役包含戰時動員 你以為 戰爭時只有志願役要去喔?
正義衡平???超好用 你的正義不是我的正義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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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wgun (114.25.5.252), 02/19/2017 14: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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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呢 我根本就懶得理你一直歪解別人的回答
扯啥募兵改徵兵 先回答戰爭時到底是不是只有志願役要去啦
你不高興 勞保修正案可以自己聲請釋憲
怕你是沒這個能力寫而已
※ 編輯: swgun (114.25.5.252), 02/19/2017 14: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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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修正案聲請釋憲 可以不可以 跟退休金有何不同 我當然知道
只是懶得免費教你而已 反正你法律超威超強 正義衡平哥
※ 編輯: swgun (114.25.5.252), 02/19/2017 15: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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