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駕駛工時14小時未超時!公路總局:每日駕車不得超過10小時,是手握方向盤時間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7/02/15 01:22), 編輯推噓4(404)
留言8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8/52 (看更多)
大客車待命一日的真象是可領取一粒便當錢 若不來公司待命 公司會賞一日曠職+扣薪 簡單說 有跑才有錢 1例1休以來 一樣12~16小時 休4天 薪資結構有些調整 感覺多了幾百塊 票價將漲 應該會落實孫中山漲價歸公吧 不知被砍的七天假 還算是國定假日嗎? 現在國定假日都要去簽名 以前不用 105/12/28 ~ 106/01/10 排除7休1 http://i.imgur.com/va9qjHB.jpg
http://i.imgur.com/aS7GmB8.jpg
※ 引述《dorydoze (dorydoze)》之銘言: : 其實討論一天工作時間幾小時的議題根本沒意義 : 重點應該是司機是否有充分休息 : 畢竟法規已經把遊覽車業放在勞基法規定工時的例外 : 那排班的工作就更加重要 : 如果今天司機已經連續工作或待命12小時以上 : 隔天是否就應該安排休息? : 很明顯這次的案例是司機根本沒有充分休息 : 外加勞基法一堆規定感覺都只立一半 : 所以一出事就只要各自解讀卸責就好了 : 勞基法對於例外的行業似乎沒有完整的規定待班或排班的時數 : 就只是簡簡單單說不適用本法就帶過 : 每次看法條勞基法才薄薄的幾頁就覺得悲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24.2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7092933.A.6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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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願意在那久撐的 我只能說希望你的犧牲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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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覽車老闆在繼續從中獲得這麼多利益的話,最後垮的是整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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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界,就算把成本轉嫁給消費者,消費者可能會改搭其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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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不放棄自己利益,以後可能不會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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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啊 七天白白上班 不用簽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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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女幫你多爭取上班七天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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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兩例的話這狀況會變得如何呢?個人覺得不會有啥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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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文砍七天 哪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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