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同性婚姻會影響到誰?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6/12/11 17:22), 9年前編輯推噓-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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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lw4e (可以吃嗎?)》之銘言: : ※ 引述《JPChinbotsu (滯台皇民終結者)》之銘言: : : 如題 : : 想問一下同性結婚會影響到誰 : : 除了同性婚姻的這兩個人以外 : : 其他的人會過敏紅腫或是權益受損嗎? : : 如果同性戀結婚要入專法 : : 代表他們與一般人不同 : : 那是否也要跟著立同性戀交通專法 : : 同性戀飲食特別條例 : : 把所有的法條都重新檢視 : : 設立同性戀特別條款呢? : : 同性戀也會呼吸喝水 : : 是否也要根據他們所在的環境 : : 進行專業的化學分析甚至隔離呢? : : 有聰明的八卦板友可以解惑一下嗎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M8x. : 近親結婚會影響到誰?除了他們兩個以外其他人會紅腫過敏或權益受損嗎? : etc(可以整篇照寫一遍)... : 我記得小時候在國外時看過一個脫口秀,請了一對父女相愛想結婚的組合上 : 節目,然後主持人跟來賓就是一面倒在質疑批評他們,觀眾也報以噓聲。那 : 時就在想他們在一起有甚麼不可?(其實開放近親婚比開放同性婚更簡單也更 : 合理,想古代王室都是近親通婚正常得很) : 直接開放性別限制自然會引起近親與多人婚合法的矛盾。為何國內外討論都 : 會講到這幾點?因為這是邏輯上必然出現的疑問,不可能把爭論點只放在性 : 別上。婚姻裡性別限制是大前提,其他多元成家的限定相對是大前提下附設 : 的小前提,動了大前提後小前提必然會出現問題,這應該很容易理解。 : 同性可結婚成立下,第一個問題就是堂兄弟甚至是兄弟為什麼不能結婚?任 : 何以"相愛、人權"出發的感性論點必然無法反駁。優生學理由不適用同性, : 所以只能從倫常出發,說會有家裡稱呼不知道怎麼叫的問題。但這個問題同 : 性婚一樣有阿,原本親戚父方叫堂母方叫表,同婚一樣難以符合倫常。所以 : 近親限制在同性婚上明顯是無理的。其他多元成家亦可這樣推論出矛盾 : 的確這些議題沒甚麼人權益受損。比方現在要做的是開放"同性婚"(很多人直 : 覺把它想成等於"同志婚"是有點錯誤的),開放一個新的權利怎麼會有甚麼受 : 損呢?當然一般多數人沒特別誘因下不會去使用這權利,所以最多人是抱著" : 關我屁事"的心態來看也是很正常,因為是一項對自己沒甚麼用處的權利。但 : 沒人權益受損這論點也可以推展到多元成家的各種項目,可見邏輯上同婚跟 : 多元成家議題是無法清楚切割界線的。但支持方很努力想切割,所以出現各 : 種自打嘴巴矛盾,或是只會開大絕"要不會自己去爭取",卻不去思考爭議是 : 因為動了大前提而引起的後續邏輯矛盾 : 所以最後還是得回到社會價值觀,是否社會已經普遍認為婚姻可以是個包任 : 何多元成家的模糊名詞,甚至是可以廢除掉的名詞?很明顯現在是社會沒有 : 共識且有衝突的。 : 所以為什麼另立法邏輯上較好呢?因為專法若侷限同性,就可以直接把多元 : 成家項目排除在外,可以切割得理所當然。而專法若要包進多元成家,那就 : 是跳出婚姻框架外另設的一套法律,自然不會和原法有甚麼明顯的矛盾衝突 : 。為什麼國外都從專法開始?因為這是邏輯上最明顯直觀的解,除非等社會 : 認同婚姻的概念已經模糊到足夠包含一切,併入才會合適而較沒爭議 何謂多元成家? 看了阿苗的影片後有些感觸, 個人認知其實就是一個讓社會重新回歸大家庭的概念, 以前的大家庭總是有血緣的, 頂多跟隔壁鄰居比較好, 但如今家庭成員越來越縮水, 今天三個家庭 A B C 三個家庭為鄰居, A 一個處男 B 一父一女 C 一父一母一女一子 多元成家讓他們成為家庭, 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也非婚姻關係,(ABC之間) (C的雙親依然互為配偶) 多元成家讓他們可以互相幫助, 假如B的父親出意外, B的女兒剛好不再, 可以藉由 A的處男或是C的四人其中一人替他處理手術同意的事項, 也就是守望相助的概念, 我知道可能有點混亂, 但就大概是這樣的理論, 也就是說多元成家並不是婚姻,而是家庭, 由一個新的方式來成立家庭, 不是只能透過婚姻或是血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14.1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1448121.A.54C.html

12/11 17:22, , 1F
阿苗必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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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7:23, , 2F
腦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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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這樣嘛,我頭腦的確不太好,但我的確很想跟大家一起討論的 ※ 編輯: howlongbing (36.239.14.156), 12/11/2016 17:24:24

12/11 17:25, , 3F
不相干的人可以一起爭財產的概念
12/11 17:25, 3F
的確, 這又是傳統價值觀上的問題了, 當C的雙親過世或是B的父親過世, 財產該如何分配,勢必又得鬧上好一陣子 ※ 編輯: howlongbing (36.239.14.156), 12/11/2016 17:27:31

12/11 17:29, , 4F
三樓說的沒錯,記得之前看國外文章說多人婚入法對立法者會
12/11 17:29, 4F

12/11 17:29, , 5F
是災難,因為財產處理的部分太難規定了XD
12/11 17:29, 5F

12/11 18:04, , 6F
財產立遺囑就好
12/11 18:04,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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