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甲甲為何要學人結婚消失
同性戀已經太猖狂到自認是「正常人類」了,正常人類一定具有生兒育女的本能,
不孕或是生不出小孩的異性戀男女,不會以此為榮,反而是難言之隱的丟臉事,因為
這會被異性戀主宰的社會家庭看不起,女人不生小孩在夫家就沒地位,異性戀婚姻必
有傳宗接代的責任與義務,不然,何必結婚?婚姻是異性戀私心自利的制度,本來就
不屬於同性戀可染指,民法親屬篇、繼承篇多是以異性戀思維創立的法律體制,為何
要縱容同性戀可以顛覆?
在古代,不管是中國皇帝曾有同性戀,或是西方的希臘、羅馬皇帝也有同性戀,
就算權力大如皇帝也不敢立男人為后,只能視為皇帝的性玩物,比后妃地位卑賤許多,
同性戀在古代就不被當正常的人類,而是「寵物」,到了現代人權思想進步,同性戀
在社會上頂多被認可為一個「弱勢族群」,但不代表可以跟99% 異性戀平起平坐。
憲法上所謂男女平等,那最反同性戀的一定是女人,因為婚姻保障女人的地位,
反而對男人是義務、包袱,如果「同性婚姻」合法,那同性戀就可以搶女人的老公,
老公離婚就多了一個理由,向法院申請要再結一次「同性婚姻」是法律保障的「人權」,
那很多男人一定會想去嘗試插屁眼的快感,有人說嘴巴髒,但私下嘗試過的已婚男其實
很多,很多老婆都被蒙在鼓裡,我覺得同性戀如果再鬧下去,最仇恨同性戀的應該是婦女
,多了生不出小孩的同性情敵,而男人偷吃最怕就是會生出小孩,插屁眼則很安全。
我同意人有雙性戀,正常人類應該都一半一半的雙性傾向,正是一男一女婚姻的立法
保障,才會去壓抑發展同性戀情,因為沒有法律保障的同性婚姻,才能保障女人的婚姻權
,男女平等就是要保障女人的地位,包括家庭、財產、繼承都是屬於女權可支配,如果讓
同性婚姻合法,那反而是女權地位的倒退!反而是違憲!婚姻不是人權而是女權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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