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全:台電球員兼裁判 不可能發展綠能消失
※ 引述《Rainbow5566 ( )》之銘言:
: 新頭殼
: 呼應蔡英文總統在17日「執政決策協調會議」的裁示,行政院在短短2天內將《電業法》
: 修正草案條文審議完畢,並在20日的行政院會中正式通過。行政院長林全表示,綠能供電
: 或銷售若無法自由化,「以目前台電球員兼裁判的做法,不可能讓綠能迅速發展」,這是
: 政府修法的原因。
首先
我國有個法律叫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130032
其中第八條是這樣寫的: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及其所產生之電能,應由所在地經營電力網之電業,衡
量電網穩定性,在現有電網最接近再生能源發電集結地點予以併聯、躉購
及提供該發電設備停機維修期間所需之電力;電業非有正當理由,並經中
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拒絕;必要時,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其他電業為之
。
請問現在台灣各地在地經營電力網的電業是誰?
是台電
換言之,除了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也就是您林全的首肯之外
台電根本無法拒絕回購綠電
再來
若按照一般商業市場的邏輯來看
由於台電是獨營
綠電也只能賣台電
台電非常有可能大砍價格讓綠電血本無歸,讓自己營利達到極大化
但非常可惜的是
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電能收購作業要點
http://www.taipower.com.tw/UpFile/ClauseFile/recycle_energy.pdf
六、本公司收購發電設備產出電能之躉購費率適用如下:
(一)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施行後新設者:依簽訂購售電契約當時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再生
能源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以下簡稱公告費率)規定辦理。
也就是這個收購的電價
根本不是台電公司去決定的
而又是中央主管機關,也就是又是要看林全您的意思
即便如此
大家不都說台電是獨佔市場
台電也非常有可能從源頭卡死電業執照的發放
根本不讓他人加入市場啊
咳咳
經濟部能源局:
再生能源電業籌設申請、施工許可及核發電業執照等流程圖
https://web3.moeaboe.gov.tw/ECW/populace/content/ContentDesc.aspx?menu_id=3095
電業執照核發
https://web3.moeaboe.gov.tw/ECW/populace/content/Content.aspx?menu_id=590
怎麼那麼不小心
電照的發放予審核而又是中央主管機關,也就是又一次是要看林全您的意思
結果林全你說了甚麼?
: 「以目前台電球員兼裁判的做法,不可能讓綠能迅速發展」
裁判是你行政院擔任(經濟部是主管機關)
連規則也是你行政院訂的(台電不能拒絕回購綠電,就連價格也是你經濟部訂的)
別人能不能參加踢球,也是你行政院說的算(電業執照也是經濟部決定能不能發)
結果你行政院卻告訴我們台電球員兼裁判
林全我想請教一下
台電身為裁判到底是有甚麼實質的權力來阻礙綠能之發展呢?
結果你行政院現在要放棄自身可以動用的所有權力
開放民營業者自己去直供給消費者
說這樣綠能才能真正發展
幹他媽的林全敢說,我他媽的聽不下去啦
: 總統蔡英文在17日的執政決策協調會議中,拍板《電業法》將採取2階段修法,行政院在
: 20日的院會中立刻通過函送立法院審議,最快在這個會期就能三讀過關。行政院長林全在
: 院會中裁示,外界對於「財團化」以及「高電價」的疑慮,都將在2階段修法後消失。
我想請問
第二階段是有甚麼神奇的東西可以解決財團化與高電價?
首先台電雖然變成控股公司
但下面的發電電網與售電業是被拆分
只是由原台電這間控股公司所管困
但請問第二階段的法條有明文規定股權不能釋出?
如果沒有規定,如何杜絕財團化的疑慮?
其次
第一階段就要在經濟部下搞電價審議委員會
去管控綠能以外之電價
合理來說不用第二階段就可以解決高電價問題
何以說是要第二階段才能解決?
又政院對外說法都是要鼓吹電業自由化
電業審議委員會能管控電價
請問到底要如何達到電業自由化中的:自由市場競爭機制?
如何做出價格差異化?
除非第二階段之後電價審議委員會對於所有民營電業之電價放棄管控之權力
(也就是舊政院版的修法案版本)
若是如此
請問如何解決高電價疑慮?
所以要不是假電業自由化(因為沒有自由市場競爭機制)
要不就是假解決高電價問題(各國電業自由化後電價都是台灣的數倍)
最後
外界對於電業法修正後除了上述疑慮之外
還有財團寡占市場的擔憂
由於現在我國備用容量率僅有5%不到
任何一座電廠皆不能少
在這種情況之下
面對財團可能的要脅(有可能要求高電價,有可能要求降低環評標準)
請問政府有甚麼應變的手段放在修正案之中了?
政府能無視可能斷電的危機直接讓電廠停機?
第二階段到底有甚麼神奇手段這麼厲害
可以把許多難解的問題一次解決?
這麼強大乾脆放在第一階段來一次到位嘛~~
: 林全強調,發展再生能源及綠能產業是蔡英文的政見,如果沒辦法達成電業自由化,就無
: 法落實推動綠能產業,影響政府各項施政,「以目前台電球員兼裁判的做法,是不可能讓
: 綠能迅速發展」,這也是政府堅持修法的主要原因。
前面才是你真正的修法原因吧
因為是蔡英文的政見
但是發展再生能源與綠能產業
一定要透過綠電直供?
一定要透過電業自由化?
一定要透過拆分台電?
事實就是
台電可以發展綠能(自建綠能電廠,參見離岸風機示範電廠)
只要政府同意
台電可以協助發展綠能(保證回購綠電)
只要政府同意
政府堅持修法的主要原因
是因為政府不能同意台電發展綠能或協助發展綠能?
: 至於環團希望《電業法》修法能「一步到位」,林全表示,這樣的修法方式造成極大爭議
: ,讓電業自由化因此延宕一、兩個會期以上,「這是無法負擔的代價」,至於第2階段達
: 成完全「電業自由化」並非不做,而是要先讓綠電不被延宕,政府對於電業自由化的想法
: 並沒有改變,希望外界能了解行政院的立場。
: http://tinyurl.com/goncnst
: 只有財團能發展?
我不懂為什麼綠電會被延宕
且就目前修法的方向看
我也看不出來綠電會加速發展的理由
何解?
根據政府的規劃,未來綠電要達20%,其中提升量最大的是太陽能
而太陽能的發電成本,不含輸配電是4-6元(也就是台電現在被經濟部強迫吞下去的價碼)
而台電綠電申購方案賣出的電價是4元
換言之
民電賣給台電4-6元,台電轉手賣給消費者4元
若直接去除掉台電這個可惡的阻礙
民電將以4-6元+與台電租用電網費(輸配電成本)直接賣給消費者
但同時台電還是用4元在賣綠電
請問你是消費者
你會怎麼選擇?
噢噢
有些人不喜歡雜有其他發電廠出產的髒電
想要純綠電
OK,那麼就完全不能使用台電的電網
否則只要借用台電電網,沒有人可以保證此時此刻你用的電力是哪裡來的
只能用專線專回直供
但如此就必須要請民電或者是消費者
去建立從發電廠到用戶端中間的微型電網
需要電纜、電網、降壓設備
當然同時不能用燃氣燃油機組作為晚上的電源調度(純綠電嘛)
因此必須要準備燃料電池、抽蓄水池備用支應
從建置到維護到營運
如此,我想請問一度電成本是多少錢?
4-6元?別做夢了
這樣誰會去跟民電直供採購?
請問
這樣的綠電直供
到底是怎麼樣可以提高綠能產業的發展?
到底怎麼樣讓綠電的提高如何不被延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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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kelyβ@βγ: 噗~最近才跟專包政府工程的包商泡過茶 03/06 23:58
→ kelyβ@βγ: 聽到核廢料桶油漆刷一刷了事,嚇的尿都快噴出來啦XD 03/06 23:58
→ kelyβ@βγ: 噗~小hama要不要問問馬殷邦博士啊XD 03/07 00:28
æä»¥ä½ kelyβ@βγç¾å¨ææ¶é¦¬æ®·é¦å士æ¶å«è·å°é»å謀
將核廢料的桶子隨便用油漆塗塗嗎? #1Mt5502L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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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210.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6975269.A.8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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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邏輯是
有權力能管而不管的那個
但在現實世界中政府的邏輯是
一切都是台電黑箱、台電壞壞
不要問我為啥
因為看多了政府官員說話
我開始覺得不正常的人是我了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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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來只有一位台電高層是核工出身
二十年來蓋了好幾座火發機組,卻沒蓋好一座核能機組
但台電還是核電幫
與清大核工沆瀣一氣
我大概就是小爪牙吧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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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用台電真心
只要行政院下命令即可
除非行政院長也是藍的
那我就沒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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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不對
今天國營企業的特質就是
上頭交辦一個任務
下頭想辦法要達成
譬如,現在說空汙太高
明明每年都在花錢改進設備
但上頭覺得不夠
一個命令下來就是要他們降載
更別提都已經派了一個自己任命的董座去
然後跟我說無法管控台電會不會認真計畫
是在搞笑嗎?
如此,請問太陽光電與陸域與離岸風機的示範電廠
到底是誰計畫的?
所以你講林全如此擔憂恐怕不是事實
若是事實
今天林全已下達命令
而朱文成也照辦
但更底下的台電員工卻不鳥
大可以公諸於世
反正黑台電也不是第一天了
這麼好的機會不利用?
事實就是根本沒打算讓台電發展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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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電成本的確不可能低
但還是低的原因
就在於國營企業不以營利為目的
這不能不說是一個關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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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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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masakiayu (1.169.199.152), 10/21/2016 12: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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