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同性戀領養小孩 小孩可拒絕嗎?消失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 引述《startwinkle (星爍)》之銘言:
: : 不知不覺,跟你認識也三年了,時間過的好快
: : 來看看三年後大家有什麼新的體會吧
: 請別這麼說,我不覺得我們認識,我也不想認識你。
: 也別說我還要彷彿被偷窺一樣被追蹤,這種認識很恐怖。
嗯,自己先提三年前的文章,然後總是愛稱呼我為星閃閃
你有沒有想過我被你擅自取暱稱星閃閃,過去三年被你不斷跟蹤,回文推文的感受?
印象中都是你主動先回覆我的文章吧?
要你不質疑或反駁,我也沒必要因為維護自己的論點對你進行任何回覆
結果是我這個被你纏上的人認為是恐怖
: : 我同意,一個孤兒的心聲,不等於所有孤兒的心聲
: : 他只代表自己,以及一群跟他有相同想法的孤兒
: : 但重點在,這是不是他值得擁有的權利?
: : 以同婚為例,你們自己就有同婚派跟毀廢派
: : 同婚甲甲不能代表所有甲甲,而我也不能指著毀廢酷兒跟你說同婚不是甲甲需要的吧?
: : 決定要讓誰收養,不是這些未成年的孩子決定,而是出收養機構做為法定代理人
: : 以他們的最佳權益幫他們決定的,當然孩子的偏好也會是他們評估家庭時的考量
: : 至今台灣的同性收養,全部都被法院以不符合兒童最大權益否決了
: : 法官考量到在同性家庭成長,會承受很多社會壓力,對兒童不利
: 這段講的很硬,你承認收出養機構作為評估的單位,那你引這個例子做什麼?
: 至於社會壓力不就是恐同人士的問題?
: 不斷塑造恐懼同性伴侶的氛圍,導致社會壓力直接施壓在同性伴侶及其子女身上?
: 怎麼你考量收出養兒少的福祉還在這裡恐懼同志與同性伴侶?
: 怎麼認為這樣的氛圍將造成孩童的不幸與痛苦,卻還是依然故我?
: 不過我認為,
: 以目前台灣兒少保護至上的氛圍,制度上的前進可以帶領社會進行質變的。
我覺得甲甲最大的問題,就是什麼問題都推給恐同,自己好像都沒有個人責任
統計資料顯示甲甲吸毒是常人的三倍 => 都是恐同害我們壓力大才會吸毒
統計資料顯示甲甲精神健康問題(焦慮、憂鬱、自殺)及行為與社會問題(菸酒藥物濫用
、親密伴侶暴力)的比例比總人口較高 =>都是恐同害我們精神不健康
好,我願意承認有部分原因是因為環境對同性戀者不那麼友善
我也認同反霸凌同性戀者,並且對於其非違法的行為要寬容
但是都把責任丟給外在環境,無視個人的部分,也太不公平了吧?
這跟廢死團體在說死刑犯今天會犯罪,都是因為他的成長環境,社會虧欠他有87%像
就台灣兒少保護至上的氛圍,是不可能會將兒童做為同運的衝鋒坦克車
被你們綁在前面做為祭品為你們開路,我們看法官否定同性收養判決不就是這樣嗎?
: : 你在轉移重點
: : 為什麼一個孤兒不能認為一個父親跟一個母親才是合理的?
: : 當他已經是有這種認知下,不管原因來自先天還是後天
: : 退一步來說,就算是後天建構的好了,他的情感需求會因此不需要被滿足嗎?
: : 一個父親跟一個母親為什麼我們會認為對小孩是最佳方案?
: : 因為這是我們人類的自然狀態,我們都必須要有一個父親以及一個母親精卵結合才能誕生
: : 在幼教的領域,已經累積了非常多篇論文說明父職或母職對兒童成長的重要性
: : 要說甲甲能男代母職,拉拉能女代父職?我並沒有看過這種研究
: : 男女雙方父母角色對兒童成長的影響在幼教研究還是有差異的,而且無法互相替代
: 其實我並沒有反對他可以認為一父一母的家庭型態。
: 也不是每個孩子都跟同性伴侶雙親會合得來。
: 但問題是這樣可以作為反對同性伴侶收養的論點?
: 另外對不起?你的幼教領域是什麼幼教領域?
: 是兒童發展、人類發展、兒童心理、兒童行為?
: 是不是拿出論文讓我們看看?
: 對於角色培養,後面一同解釋。
至少做為他這類的兒童是足夠反對同性收養吧?
其他我反對是因為同性伴侶沒有辦法兼顧父職與母職
你可以google 父職與母職的親職研究,說明親職對兒童成長重要的論文很多
你是想看哪一種的我幫你找找
: : 你說的我同意
: : 我認為孩子的親母的意願是參考因素之一,孩子自己也只是參考因素之一
: : 最後要如何權衡拿捏,在於有專業的監護人,基於兒童權益最大化原則,做出選擇
: 我覺得你還是不懂,拿一個無效的論點可以論述什麼呢?最後還是只能同意我?
: : 是有研究用加拿大人口普查數據做出,同性家庭出身的子女學習表現有差異,
: : 而且男同家庭養的女兒特別低,高中畢業率僅有15%
: :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954558951225023/
: : 也有人整理相關的研究,發現同性家庭教養出來的孩子,
: : 同性戀與雙性戀比例比一般家庭養出來的還要高
: : https://goo.gl/LxVzDC
: : 如果我們不希望下一代出現更多的同性戀者,覺得不該再讓台灣少子化的壓力雪上加霜
: : 那就不應該讓同性戀者領養,以免小孩也有較高的機率(不是一定,但比異性戀家庭高)
: : 成為同性戀
: Dougalas這篇應該已經被批到膩了。
: 另外2014模擬憲法法庭判決對這部份其實有解釋。https://goo.gl/52yRBa
: 至於曾品傑鑑定人所指出之研究,其作者Douglas W. Allen在二〇一四年美國東密西根
: 地方法院南區分院之DeBoer v. Snyder案中,曾以專家證人出庭,接受研究方法之檢驗。
: Douglas Allen於法庭交互詰問程序時自承,其於處理統計資料時,
: 僅單純比較同性性傾向者與其伴侶共組之家庭與異性伴侶家庭子女之表現差異,
: 未交代是否區分研究家庭之子女於被收養前之家庭狀況,
: 包括是否曾於異性伴侶家庭生活、父母是否曾有離婚、分居等情形,
: 更未進一步瞭解各該調查對象在高中學業以前之學習表現狀況,
: 包括學習是否原本即較同儕為差、或是否在某個時點大幅滑落及該退步因素等變因
: (DeBoer v. Snyder, No. 12-cv-10285, at 16-17 (E.D. Mich. Mar. 21, 2014))。
: 說白一點就是,沒有控制變項,直接以是同性或異性伴侶分組,
: 所以我們不知道差異是來自哪個變數的影響,像是上面說的,孩童過去生活史、
: 親生父母關係、過往的學期差異等都未受控制。
: 以機構內長大的孩子來說,
: 社工或生活輔導員很難像一般家庭一樣照顧孩童的學習。
: 社工跟生活輔導員光是讓孩子每天固定上學,不出包就很難了。
: 更別說要學生課業能夠達到一定水準。
: 這樣理解嘛?另外一篇有人回了就不多說。
這部分我想回另外一個人,他比你詳細,不過扣打用完要等明天 囧
: 不過針對兒童發展部分,
: 模擬憲法法庭判決還有其他相關解釋。https://goo.gl/52yRBa
: (1)同性性傾向者共同、繼親收養子女不妨礙子女理解性別角色差異
: 退一步來說,
: 即便同性伴侶缺少男性或女性親職角色扮演,他們的親友同樣能發揮這樣的角色。
: 除非收出養機構及法院發現這對同性伴侶都不愛與外界親人或友人互動,
: 不然其實根本不需要擔心這個問題。
: 否則依據星閃閃的理論,機構內的孩童可能很多都有這個問題。
: 但是機構內顯然是沒有發生。
這問題非常大,如果甲甲伴侶,平常跟甲甲在互動的都你們甲圈的人
會經常性的有女性來家裡幫忙照顧小孩?這也太罔顧社會現實了!!
都預設有孩子的同性戀者都跟父母住一起,三代同堂?
被男同性戀者養育的分享──司法委員會的作證
http://facts4lgbt.info/b5/article_detail.php?type=database&cate=8&id=72
像這篇同二代反同婚的見證,男同的女兒並沒有經歷到與女性親職的互動
機構內沒發生是因為他們是專業,知道要有男女親職角色與孩子互動,
但是同性家庭你拿什麼保證他們會跟收出養機構一樣?
: (2)國家不應迴避性傾向多元之社會現實
: 也就是說多元性別的事實應該受到承認,並應該認定他們是有權利者。
: 是以性傾向作為收養的形式門檻,拒絕以具體條件與是否能創造孩童福祉作為考量,
: 這就是一種歧視。
: 而且與政府主張消弭對多元性別歧視的政策方針牴觸。
這種主張已經違反現在收養的立法精神
在孩童的收養上,是只有單單看孩童的權益,就算是異性戀者也沒有收養孩童的權利
若要說對孩童有權利,豈不是說想要養孩童,就該讓他們養,因為這是權利
能說出同性戀者是有權利者,真的是挺同婚派的鬼話,把同性戀者放置於兒童之上
說實在的,你那模擬憲法法庭是只有支持同婚派的單方自嗨
真正的反方並沒有參與這個不公平的法庭,其法庭結果我認為不具有任何公信力
順帶一提,那個自嗨法庭也有討論死刑的存廢,結果決定死刑違憲,
先問問反廢死派要不要接受那個模擬憲法法庭的決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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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153.1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5158471.A.7DD.html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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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推文四字選擇性忽略,你真的醉不清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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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好像不會怪罪白人,我們會犯罪都是白人恐黑人厚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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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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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護甲盟經常讓人感到好像活在台灣同婚已經通過的世界
同性收養法院也都放行了,或許你們那時空甲甲0愛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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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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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看哦,他們怪的是白人歧視黑人,多起白人警殺黑人
而不是把自己做的錯事都往白人頭上推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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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憲法觀點,你幹嘛看那些非現任大法官的家家酒法庭?
現任大法官李震山就有寫過關於家庭權的文章,他最後是主張同性伴侶法你知道嗎?
(抱歉,剛去查看到他2015年退了,先前我拜讀他文章時還在任)
馬最後提的四名大法官,都不支持同性婚姻你知道嗎?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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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你能一路連續崩潰到現在,真不簡單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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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他們開模擬法庭的時候,當時的現任大法官李震山就有寫一篇關於家庭權的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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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找出來看在評價,我覺得遠比模擬憲法法庭講的還要完整
一次幫我蒐集到過去的相關大法官解釋,而且涵蓋的範圍也比同婚還要廣
可以看到過去到現在修法的歷史脈絡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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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同婚派的處理,但是連法務部都無法說服,依然是決定走同性伴侶法的立法路線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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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限制憲法詮釋的可能性是模憲吧,就只有支持同婚的法律人參與
排除掉反對同婚詮釋的可能性,當然他們支持同婚的論述我也會看一下
※ 編輯: startwinkle (1.175.153.180), 09/29/2016 22: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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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不想管?看來你不知到法務部做了多少事,在資料的蒐集上他們可是很詳細
連各種婚禮的儀式都有進行蒐集,有來信教會要求婚禮相關的資料
※ 編輯: startwinkle (1.175.153.180), 09/29/2016 22: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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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不依照先前制定的遊戲規則進行的不公平法庭,
讓反方因為不公平退出還不算他們排除反對勢力阿?
※ 編輯: startwinkle (1.175.153.180), 09/29/2016 22:54:14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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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印象中是為了同性伴侶法立法研究而來要求這些資料
是內政部過來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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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iwanfamily.com/2082
主辦單位數週前已確定由兩造分別推薦二位大法官人選,其餘由修課的10名學生共同推舉
組成大法官,然而直到6月12日週四上午,主辦單位突然辭退我方推薦的其中一名大法官
,並要求我方在極短時間內尋覓遞補之人選,實屬不合理之要求,惟我方仍勉強於週四晚
間先以電話告知遞補之人選,並於今日清晨六時許依照大法官聯繫窗口之指示以電子郵件
方式回覆,然主辦單位卻以我方已逾越告知期限,逕行指派人選遞補,至於主辦單位於週
四晚間9:38左右,方發出要求我方需於當日晚間10:30提出遞補名單的電子郵件,然未以
電話通知我方收信,我方完全不知悉此最後遞補期限之通知,此已嚴重違背原先所確定之
遊戲規則,難以讓人信服。
再者,有關法庭之友之聲請,我方表達極不適宜於審查違憲與否之憲法法庭出庭,而且不
同意對造之聲請,然而主辦單位堅持接受對造之聲請,並要求我方在極匆促之期限內尋覓
法庭之友之人選,甚至主辦單位在今晚8點(週五晚上)才要作成法庭之友是否准許聲請
之決定!這對一個嚴肅、重大、攸關全民婚姻與收養制度是否變革之議題,對於職司全國
最高解釋權威之憲法法庭,雖僅係模擬,然而仍誠殊難理解與認同。
其餘言詞辯論之程序及方式,竟然前後有6個方案以上,遲遲無法確定,而且一變再變,
表面上讓兩造表示意見,但是最終仍由主辦單位逕行決定。基此,主辦單位在程序上及立
場上均顯有重大瑕疵,已非一公平之模擬憲法法庭的審理活動,我方訴訟代理人不得不退
出本次之言詞辯論,我方之前所提出於主辦單位之答辯書狀,亦一併撤回。
※ 編輯: startwinkle (1.175.153.180), 09/29/2016 22:59:44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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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聲明完全迴避面對反方列舉的不公不義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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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6 則推文
還有 8 段內文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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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在幻想甚麼東西?我從來沒有想要塑造仇同風氣
目標一直在於讓人看到兒童的權益需要被人重視
倒是猛甲恣意的人身攻擊風氣,是大家都見識到了
人的心態是很難改變的,戰久了發現噓的來來去去都那幾個激烈的護甲盟ID
排除那些固定的激烈ID發言,多是沒論點的人身攻擊,其它人的推噓內容才是我重視的
可以觀察到這些正常人重視的價值是什麼?
一邊戰甲,也一邊整理我的論述,之後會拿去跟重視家庭價值的人傳達
收穫真的不少
※ 編輯: startwinkle (1.175.153.180), 09/30/2016 01:18:39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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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某些同志不破壞家庭價值的話,確實無法靠戰同志得來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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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你多次的噓文,我很好奇,你真的有能力具體指出邏輯謬誤嗎?
有問題歡迎指教,但至今這些仍是一個空洞的指責,讓人感覺為反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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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論述就會遭到不同立場的人質疑,尤其是護甲盟質疑的會特別激烈
像是yspen這種質疑人格而沒能力直接處理內容的,這種應該將其正名為沒事找碴
至於其他人有意義的質疑,那些指教我會回覆跟他們好好溝通,不勞你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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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tartwinkle (1.175.153.180), 09/30/2016 01:33:40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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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針對他整理我過往的言行,而是針對他對我人格的汙衊
既然是要傳達我所相信的價值,當然是希望過往記錄大家都能看到
不然要防你們這些護甲盟這種幼稚的作法,開個分身發文不是更簡單嗎?
還能避免你們不針對我論點,而是為了轉移話題針對基督教來攻擊,省事許多了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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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他哪裡像?XD
要是有徒子徒孫幫我護航多好
※ 編輯: startwinkle (1.175.153.180), 09/30/2016 01:38:51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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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的提醒,我應該多花時間傾聽別人怎麼說,同理別人的信念
※ 編輯: startwinkle (1.175.153.180), 09/30/2016 01:55:56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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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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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指出甲甲的錯 = 帶仇恨
蠻好笑的,我看你是永遠無法理解對方是出於他的正義感
對你來說,要包庇甲甲才是主持正義
我現在會變的那麼愛貼甲甲愛滋相關的東西,花了那麼多時間下去研究
就是因為我認為你這種刻意隱瞞事實,不讓大眾知道真相的作法是邪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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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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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指出過了,就算先前沒自覺,聽到那麼多人都這樣說多少也要自省一下
但依然都是那些相同的語彙 恐同 仇恨 歧視 帶風向互相組合,持續跳針
跟他說的再白話,都不能了解問題根源所在,是拒絕理解吧?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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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tartwinkle (1.175.153.180), 09/30/2016 08: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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