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郵局門前被封路 地主:要用地就花錢來買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6/08/30 10:33), 9年前編輯推噓14(18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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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前方畸零地面積3坪多, 100年時地主開價1500萬, 今年開價2000萬, 並揚言之後再談只會往上加,不會往下減。 郵局並非不買,只是他開的價格買不了。 期間郵局次曾有想以承租的方式跟地主談,但地主拒絕。 那畸零地的土地使用分區是機關用地。 Google街景所看到的郵局旁車道是郵局的土地, 通往郵局基地內的郵務車輛停車場, 並非政府劃設的計畫道路。 地主有留一點空間讓機車可以過,但郵車要進出就有點難度。 那道畸零地橫亙郵局前方基地 不管是人或車,只要從保安街進入郵局, 都一定會經過那塊畸零地 郵局後方也是他人的土地 也就是說,郵局所在基地是袋地 畸零地地主的土地不只在郵局的前方, 面對郵局左方的那些建物前方也是他的, 如果到現場可以看到旁邊7-11騎樓的磁磚有兩種顏色, 就是地主為了區隔地界搞的。 又因為建築線落在那地主的畸零地上, 所以除非地主同意,不然那排建物都不能改建。 那間郵局從60幾年蓋好以後, 就一直經由前方畸零地進出、運送郵件, 且會經過那畸零地的也不只郵局的人, 因為郵局早期算公共設施,所以所有的郵局客人都會經過他的土地。 而且一開始地主也沒什麼反應, 是從98年開始才逐漸有事。 那邊情形就我所知大概這樣,郵局好像也很無奈。 鄉民們有什麼方法可以提出來,我想郵局會很感激。 當初辦徵收的人到底在想什麼...... ※ 引述《stan1231 (史丹)》之銘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829/938186/ : 郵局門前被封路 地主:要用地就花錢來買! : 2016年08月29日21:53 : (更新:新增影片) : 新北市樹林區樹林郵局前一塊緊鄰人行道的私有畸零地,因地主拒絕繼續讓郵局無償使用 : ,雙方曾洽談購地,但價碼談不攏,地主今天下午突然在畸零地砌起磚塊、擺上花盆剛好 : 擋住郵局車道,不僅大型郵務車無法進出,民眾出入也不方便。地主不滿表示:「要使用 : 畸零地,就要花錢購買!」郵局則希望新北市府出面協調解決此一難題。 : 陳姓地主(58歲)表示,樹林郵局門前跟人行道之前畸零地是他繼承而來,家族擁有這塊 : 地已經超過40年,當初政府徵收包含目前畸零地及人行道用地,蓋完人行道後將剩餘的地 : 歸還家族,但這10幾年來樹林郵局無償使用這些土地,期間郵局承諾要購買畸零地都沒下 : 文,本月初,樹林郵局要刨除郵局前地面重新鋪設新的柏油,他才要求不准使用他的畸零 : 地。 : 中華郵政勞安科長張麗華說,地主突然無預警將郵局跟人行道之間的畸零地封起,造成郵 : 差進出困難外,也讓大型郵務車無法通行,更造成要到樹林郵局洽公民眾不方便,由於雙 : 方價錢一直談不攏,才會變成現在的情形,需要新北市政府及樹林區公所出面協調解決這 : 個難題,明天起可能會影響到收發信。 : 警方獲報後派員到場了解,副分局長吳恆隆指出,已加派警力到場維持交通秩序,避免郵 : 局前畸零地被封之後發生交通意外,至於土地產權的爭議,警方不介入排解。 : 律師廖芳萱表示,如果畸零地是一般用地,郵局要通行,須以租用或是購買取得通行權利 : 出版時間:1929 : 更新時間:2153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G920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246.1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2524418.A.0C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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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坪2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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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來喊價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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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零地就是擋路賺錢用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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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句笑話 郵局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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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市價徵收再賣給郵局,當然不是地主開的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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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主張過既成道路?不太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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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想主張過,但申請既成道路需要樹林區公所核發的長久通行證明, 但樹林區公所表示不是他們養護的範圍所以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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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地通行 或 公用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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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如果如表面上那麼單純還蠻多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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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amanfan (223.136.246.167), 08/30/2016 10: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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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搬家比較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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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零地政府要搞不是說不行啦 但如果找人來抗議就很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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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千萬 乾脆把郵局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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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零地估價本來就不能用普通估價方式來看 至少要將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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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的增值額做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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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有很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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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 通常這種徵收沒收完 很多都是當時政府的錢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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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有一票打著居住證憶的出來靠邀 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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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不是就寫了,吉下去取得通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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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會像之前文林苑的狀況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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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務車轉一下就可以過了吧,從郵局正門那邊轉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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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條路在大約二十年前拓寬過,門牌也全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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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局遷走不就好了..讓那邊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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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址租給電信業者蓋基地台 或是台電蓋變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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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郵局也未嘗不是件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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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脆搬遷搞成公園算了 這麼愛留就讓他留著 反正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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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前面的機車停車位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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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強制徵收又會有一群呆頭出來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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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零地跟居住正義有什麼關係...有人住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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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就在徵收一次,給個幾十萬打發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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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建築線3平最好會讓你蓋 而公園進出就旁騎樓當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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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張 區公所會說不養護 單純只是錢+人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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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有錢也不該被這樣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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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最好的解是樹林郵局離開 其次是找北縣+樹林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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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去主張是既成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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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搬走搞不好還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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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 因為本質一樣 都會影響持有人權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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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搬家呀 很多郵局都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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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 我個人認為最好就是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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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搬家就好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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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袋地的部分也會比較好處理 例如說弄公園或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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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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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郵局已經公司化了,但採購還是有政府採購法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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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照地主開的價格跟他買,絕對有圖利的問題,會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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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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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算勒索拉 這種畸零地都是這樣搞 也沒到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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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遷走,原址編成公墓,讓死要錢的釘子戶吃大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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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也沒那麼容易,因為那間郵局有郵務單位,需地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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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大,不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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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長久通行的事實證明就好 我覺得那應該是說現有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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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而非既成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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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是樹林最大的單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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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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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照sha的說法 要搬家的成本不低 因為有可能郵務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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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無法維持在樹林分局->要移動到其他分局有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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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國稅局合作,強力偵查地主相關私人跟公司稅務,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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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談合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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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 這樣搞會有人出來抗議政府不給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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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墘捷運站前掛大量內褲的地主後來用1坪85萬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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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萬太誇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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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不到0.5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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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郵局牽走,蓋一間愛滋病收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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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遷走阿 反正那個點是賠錢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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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郵局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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蟑螂就是踩死就對了,蟑螂大家一起來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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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走地還人家啦公家用地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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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張鄰地通行吧,償金讓法院裁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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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搬阿,一坪1500萬強制地主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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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坪的基地以總價來說兩千萬不貴,分杯羹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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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開價,吃大便吧,把隔壁民宅買下來打掉當馬路都不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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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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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愛滋病那個是怎樣 歧視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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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就是死要錢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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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樓樓上g大想到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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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不要買 當初徵收後不要的才還人 怪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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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黑道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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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癡鄉民會挺地主的 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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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合理 什麼叫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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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穿了就當初搞徵收的人桶的漏洞阿,但話又說回來你可以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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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地主的喊價天馬行空,但別忘了喊價也是他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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