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爆掛:高雄市政府7/19強拆民宅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6/07/18 00:54), 編輯推噓0(110)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10 (看更多)
※ 引述《e52155 (玳鱗官洛音)》之銘言:: ※ 引述《lin288671 (阿緯)》之銘言:: 這件事情雙方都有爭議,: 畢竟民國43年就做了這件事情,: 當時的台灣法條大方向都還在喬,: 要往前追溯是有困難,: 不過能確定的只有,: 居民有的是「優先承租權」,: 地還是「國有財產局」的。: 在這裡我偷偷說一個小掛,: 當時政府人員希望進屋進行查估,: 民眾死活不接受,: 最後政府人員只好按照計畫原先規劃的路徑去砍房子,: 因為無法提出民眾房子內財物等東西的報告,: 所以也無從調整計畫,: 這件事情讓當地某個協會的理事長講的一個唉聲嘆氣,: 因為他同意了政府人員進去查估,: 所以他自己的房子總計要拆三分之二,: 結果被其他抗議的民眾認為,: 他跟政府勾結,: 所以少拆一點。所以地是國有財產局的,高雄市政府憑什麼強拆?然後居民從頭到尾都不接受任何的補助,當然不會讓它們來查估啊!讓你來查估不就等於同意要讓你拆了.......這種幫政府說話的說帖,不會增加你們的正當性啦!違法強拆就是違法強拆,說的好像很有誠意一樣也是一樣違法強拆啊!: 「優先承租權」、「所有權」是兩回事喔,: 雖然這段很明顯是公所知法所以偷來的,: 不過我很好奇,: 為什麼每次你們談的時候,: 都一定要提到名字?: 二排的排水問題本來就不是水源頭,: 你們自己也說過,: 二排是「民生用水」,: 所以水源頭有沒有水本來就是假議題。怎麼會是假議題?市政府的說詞可不是E大說的這樣子啊!再者,說要蓋親水公園的也是市政府唷!沒有水源頭一部份也是針對這個荒謬的親水公園給的回應!: 剛好有人也有回文問我,: 我一併回好了。: 我為什麼說原高雄縣幾乎沒有治水?: 請問八八風災是哪一年?: 2009年,: 縣市合併是2010年。: 再搭配自治會說的:: 「八八風災前就一直沒有疏濬。」: 然後更明顯的可以問問海線的民眾,: 他們對治水工程的感觸會更深。: 當時堰塞湖水一崩,: 卡在旗山溪後回流進五號排水溝,: 大家一起淹,: 那是因為水量真的太大。: 而原PO問得後來二排不淹,: 淹到五排上游,: 原因就在你自己的圖表中。: 當五排的水閘門出問題後,: 水往回堵,: 到二排因為二排太小水流過不去,: 所以繼續沿著五排上去,: 最後到了五排上游的竹峰寺,: 相信看過我貼的二排跟五排匯流處,: 那兩個大小差異的人應該可以想像。: 後來旗山溪一直在挖,: 可是不太可能挖的完,: 根據另一個旗山區東X里的說法,: 自從旗山橋的整治,: 把橋墩間距擴大後,: 泥沙跟水量的問題也有改善,: 目前就只差把新旗山橋改建。所以要把水留在市區?這種新穎的治水邏輯我還真的沒聽過當初八八風災會淹水,正是因為旗山溪未疏濬,所以才會變成堰塞湖一潰堤,溪水立刻倒灌進市區,拓寬排水溝(不管二號、五號)真的就不會淹水?更多水留在市區,不就造成更高的淹水可能?當年風災後,市政府信誓旦旦的說蓋完五號水閘門,大雨一來水閘門一關,旗山就不會淹水了,哈囉!怎麼反而是上游淹水?之前沒有水閘門的時候,只有地勢低窪的地方會積水而已啊!所以現在你拓寬二號排水溝,不就把更多水留在市區,而且還要把二號排水當作大水的緩衝地帶。哈囉!二號排水及旗山老街沿線,過去就是地勢較高的地方,先民才會優先選擇在那些地方蓋房子居住,到時候排水溝還沒滿,地勢較低的溪底仔地區一樣淹水怎麼辦?而且照市政府這個治水邏輯,未來在媒體上看到旗山老街淹水相信也不會是難事了!: : 所以二號排上的大溝頂才應該被守護下來啊,除了文化資產保留的因素外,要是讓市政府強拆成功,不就證明你五號排更應該被強拆,到時候旗山每逢大雨成為水鄉澤國的日子就不遠了。: 五排這邊才是我唯一知道,: 是都發局的案子的事情,: 但是大溝頂跟五排的拆遷問題風馬牛不相干喔,: 大溝頂還是老商店街,: 跟蓋在排水系統上面的問題,: 而五排是蓋在兩邊,: 而且只是住宅。二號跟五號的拆遷,回到根本還是想要治水啊(至少市府的說帖是這樣),所以怎麼會沒有關係?: 我想先問一件事情,: 上一個說他當了三十幾年的旗山人,: 沒有看過旗山淹水,: 除了八八水災,: 可是為什麼又說,: 當初高雄縣長看旗山一直淹水,: 所以跟中央請經費讓民眾插防水閘門?: 然後你又說五排水閘門後有淹水往上游的問題,: 可是旗山人說旗山區已經沒有淹水好陣子了,: 那,: 旗山區到底會不會淹水?: 我覺得這才是重點。旗山市區很大啊~大德里地區八八後沒有再淹水,但是更上游就開始淹水喇,下游不淹淹上游: 1.新聞說今年7月文化局表示不宜列冊,: 希望民眾有需要再依行政途徑,: 但我好奇的是,: 新聞提到這是今年4/26才向文化局提出的,: 但爭議不是去年就開始了嗎?這部分牽扯到自救會的策略,我也不是非常清楚But,文化局在文資審查的過程中,可是從沒知會申請團體與當地居民啊,申請人到文化局問過一次、電話打了兩次,文化局的回應都是,上層交代還沒結論不能說,然後突然在拆遷前幾天,來一紙公文「不予通過」,奇怪惹,為什麼審查的過程沒有通知申請團體與在地居民?這難道不是黑箱?: 2.跟一是同一個問題吧?行政訴訟是另外的訴訟唷~就像當初的大埔一樣,居民還在進行行政訴訟,劉政鴻就來強拆,原來陳菊也想來個天賜良機啊!: 3、4.因為淹水的不是二排,: 我上面有說過,: 二排只有八八那次因為水量太大整個逆流,: 其他時候最多就是五排下游淹到上游。不是唷~水利署退回的就是市政府的全旗山治水規畫,還有凍結4000萬的整治經費,到底哪來的理由、錢可以強拆?: 5.根據懶人包大事記,: 2015/09/23辦理第一次說明會,: 根據新聞跟水利局網站,: 2015/06/04已經是第二次公聽會了,: 現在好像是卡在聽證會吧?: 所以原訂寫6月多拆,: 可是現在還沒有真的下文。這些公聽會啊,說明會啊,問題一大堆啊!詳請可以看看相關新聞報導,這種公聽會、說明會可以算是符合程序也是蠻厲害的啦~再者,聽證會還沒辦,可以先來強拆唷?行政程序什麼時候簡化成這樣了?https://www.peopo.org/news/310959https://www.peopo.org/news/307343: 6、7.我是不知道地上權怎麼算啦,: 我只知道根據我看到自救會的資料,: 民國76年前土地是未登錄土地,(認真說起來這裡根本不算土地吧?: 後來是國有財產暑,: 而根據自救會的說法,: 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的(六十六年度上字第一四二八號)中提到,: 這裡是公所出地的,: 不過查不到那判決書在說啥也不知道內文到底想表達什麼就是了。: 簡單來說就是地一定不是居民的,: 根據自救會說的,: 105年1月旗山段799徑為分割,: 旗山區公所才分得旗山段799-0002地號,: 所以是有土地重劃嗎?: 印象中土地重劃後地上權有可能消滅?: 這個需要專家來說明。然後地也不是公所的@@回到最早的狀態,當初政府根本沒說自己有土地的所有權,就召集民間出資蓋房子,直到市政府要拆了,居民才發現原來政府根本沒有地權啊!那之前繳租金真的是繳辛酸的QQ就算區公所1月跑去偷偷登記,還是只擁有一小部分的土地所有權啊!其他的可在國有財產局手上啊!我怎麼不知道市政府可以越權幫國有財產署強拆了?: 好了我回答完了,: 我還是那段話,: 我的資料來源是當地的居民,: 也因為我的內容問題,: 覺得我在護航的話我也無法反駁,: 但對我而言,: 我只說出我所知道的部分,: 現在我唯一想知道的是,: 所以旗山區的淹水情況跟我了解的符不符合?: 有人說根本沒再淹,: 有人說的跟我知道的差不多。: 好了,: 一樣的話,: 覺得護航的噓吧,: 覺得有趣聽到不同東西的,: 就繼續討論吧,: 不過我知道的部分就那麼多了。--※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110.13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8774447.A.554.html

07/18 00:56, , 1F
如果是市府跟國產署承租的土地呢?
07/18 00:56, 1F
市府可沒有跟國產署承租土地,一直到今年1月旗山區公所才拿到「部分」土地的所有權,還是私自去登記的!※ 編輯: lin288671 (36.236.110.133), 07/18/2016 00:58:12

07/18 01:03, , 2F
高調
07/18 01:03, 2F
文章代碼(AID): #1NYxWlLK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8 之 10 篇):
文章代碼(AID): #1NYxWlLK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