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灣法律輕縱詐騙犯? 立委提案修法加重刑罰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4/16 14:22), 編輯推噓17(28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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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台灣法律輕縱詐騙犯? 立委提案修法加重刑罰 3.完整新聞內文: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強押在肯亞涉入詐騙案的台人後,又想將馬來西亞台 籍嫌犯帶回中國,在我國各單位奔走下,大馬台人最後被遣送回台。不過這也牽扯 出台灣法律是否已讓寶島成為「詐騙天堂」,因此立委們紛紛提案修法,來彌補法 律上的不合理之處。 據《蘋果日報》報導,按照現行法律,台灣人若在外國犯罪後遣送回台,只有犯下 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者,才能以台灣《刑法》來判刑,不過目前對於電信詐 騙的刑責,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最輕僅1年以上,因此這些在 國外犯罪的詐欺犯回到台灣後往往無法被裁罰。 因此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提案修正《刑法》第7條,去除「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 徒刑者」才適用台灣法律的限制,修正為除非犯罪地的法律不罰,那麼台灣人只要 在海外犯罪,台灣皆可主張有管轄權。 另外還有親民黨立委陳怡潔針對《刑法》第339-4條提案修改,刑責從「1年以上 、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提高為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 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而國民黨蔣乃辛也提出類似的 修改草案。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66326 5.備註: 吵那麼多,其實修法加重詐騙犯的刑期才重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41.163.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0787746.A.56B.html

04/16 14:23, , 1F
太扯了 只是去肯亞玩 這樣就被當詐欺犯QQ
04/16 14:23, 1F

04/16 14:23, , 2F
04/16 14:23, 2F

04/16 14:23, , 3F
那台灣要管的事情可多著了 海外通姦也要管了
04/16 14:23, 3F

04/16 14:24, , 4F
所以在目前在國外詐騙大陸人,回台是SAFE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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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4:24, , 5F
其實中國帶詐欺犯回去審理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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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4:24, , 6F
加重詐欺犯刑期? 那台灣政壇豈不去掉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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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4:25, , 7F
這樣是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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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4:26, , 8F
其實在國外說殺豬拔毛被抓到中國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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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4:26, , 9F
說要把人渣丟去中國的是希望某黨整批輸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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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4:26, , 10F
太扯了 人家只是去馬來西亞觀光 就被抓了 你看這不回台灣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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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4:26, , 11F
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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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4:26, , 12F
推~終於要修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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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4:27, , 13F
刑法每一條通通加重二分之一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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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4:27, , 14F
633要關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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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之光你敢關?小心轉型正義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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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算不算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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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4:28, , 17F
時代好棒~~被罵立馬想到修法阿阿阿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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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4:28, , 18F
白痴 肯亞案可以直接依隔地犯論處 洪是懂不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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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4:29, , 19F
想起來自已是立委了阿阿阿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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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4:32, , 20F
之前不是才修了個加重詐欺
04/16 14:32, 20F
還有 24 則推文
還有 23 段內文

04/16 15:04, , 45F
法治國家 法治有問題當然想辦法 人治就沒差 反正寫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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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5:20, , 46F
趕快改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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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5:22, , 47F
如果台灣是詐騙天堂 那為什麼這幾年漸漸轉移到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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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5:25, , 48F
馬陰久騙台灣人八年 該當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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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5:27, , 49F
洪姐不是法律專業就別搞笑亂修刑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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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5:40, , 50F
整本六法全書唯一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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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5:41, , 51F
連加重刑責也要噓,那昨天支持送刑罰更重的中國是怎樣?
04/16 15:41, 51F

04/16 15:42, , 52F
一群智障智商真的很低,被垃圾五毛帶著風向走
04/16 15:42, 52F

04/16 15:45, , 53F
昨天才支持送去刑罰更重的中國判刑,今天加重台灣刑罰卻
04/16 15:45, 53F

04/16 15:45, , 54F
反對
04/16 15:45, 54F

04/16 16:38, , 55F
這樣才對嘛~~幹譙中國完了,正事(修法)就該做,才不會嘴砲
04/16 16:38, 55F

04/16 17:01, , 56F
發生一次問題 就想修一次法 是想把體系用的多亂 不要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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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7:01, , 57F
修法當政治提款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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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7:24, , 58F
繼續騙個50億
04/16 17:24, 58F

04/16 17:53, , 59F
最重10年 結果輕判 可能還緩刑 又在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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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8:00, , 60F
終於知道加重了 這樣才有送回來的價值
04/16 18:00, 60F

04/16 19:44, , 61F
推 加重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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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4:57, , 62F
加重刑責 法官不判有屁用 問題點一直都在法官阿
04/17 14:57, 62F

04/20 02:45, , 63F
推 加重刑罰,法官的問題那請去找司法體系,立法委
04/20 02:45, 63F

04/20 02:45, , 64F
員的職責就是把法律弄完善,這個我支持
04/20 02:45, 6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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