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灣法律輕縱詐騙犯? 立委提案修法加重刑罰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4/16 16:35), 編輯推噓3(305)
留言8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5 (看更多)
※ 引述《Yui5 (唯控)》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台灣法律輕縱詐騙犯? 立委提案修法加重刑罰 : 3.完整新聞內文: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強押在肯亞涉入詐騙案的台人後,又想將馬來西亞台 : 籍嫌犯帶回中國,在我國各單位奔走下,大馬台人最後被遣送回台。不過這也牽扯 : 出台灣法律是否已讓寶島成為「詐騙天堂」,因此立委們紛紛提案修法,來彌補法 : 律上的不合理之處。 : 據《蘋果日報》報導,按照現行法律,台灣人若在外國犯罪後遣送回台,只有犯下 : 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者,才能以台灣《刑法》來判刑,不過目前對於電信詐 : 騙的刑責,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最輕僅1年以上,因此這些在 : 國外犯罪的詐欺犯回到台灣後往往無法被裁罰。 : 因此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提案修正《刑法》第7條,去除「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 : 徒刑者」才適用台灣法律的限制,修正為除非犯罪地的法律不罰,那麼台灣人只要 : 在海外犯罪,台灣皆可主張有管轄權。 : 另外還有親民黨立委陳怡潔針對《刑法》第339-4條提案修改,刑責從「1年以上 : 、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提高為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 : 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而國民黨蔣乃辛也提出類似的 : 修改草案。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66326 : 5.備註: : 吵那麼多,其實修法加重詐騙犯的刑期才重要 立委談加重,以現在風頭應該是沒什麼阻力,但是 台灣監獄人滿為患,戒護人力不足非常嚴重 台灣的法官又特別愛教化,但教化後續追蹤人力呢 ? 不知道。 監獄超收和人力不足,很多國家都有這種問題。最後結果就是關不到滿就放了 這些基本要追要解決嗎 ? 最好這次立委們可以順便談談 至於這種大規模的電信詐騙 台灣前幾年最流行的時後,家家戶戶沒事就接到一二通是常態 造成老百姓生活上的陰影,根本就動搖人心讓人在恐懼中 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感一直累積,更別提像不少積蓄被騙的人那種無力感 要不要跟人合作主動出擊 ? 撇開一切先安民心 ? 台灣黑道要不要順便整治一下 ? 覺得以前的中華民國數據做的很爛,那520之後做吧,有8年,好好的規劃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125.1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0795730.A.09C.html

04/16 16:35, , 1F
該打靶的打一打 這樣就可以清掉不少了
04/16 16:35, 1F

04/16 16:36, , 2F
通通送到中國就好了啦 臺灣不用花錢蓋監獄
04/16 16:36, 2F

04/16 16:38, , 3F
應該修法犯罪一律死刑
04/16 16:38, 3F

04/16 16:44, , 4F
應該送被害者國家!!!!
04/16 16:44, 4F

04/16 16:44, , 5F
增加預算 加蓋監獄
04/16 16:44, 5F

04/16 16:54, , 6F
社工都會被警察冒用身分利用了 追蹤個毛線
04/16 16:54, 6F

04/16 17:38, , 7F
加再重不判也沒用
04/16 17:38, 7F

04/16 18:04, , 8F
法官的責任?
04/16 18:04, 8F
文章代碼(AID): #1N4VbI2S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N4VbI2S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