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兩岸監督版本出爐 民進黨團會議4/1討論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10年前 (2016/03/31 22:58), 10年前編輯推噓8(8030)
留言38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5 (看更多)
真的傻傻的 ※ 引述《ben840619 (小小書僮 可笑可笑)》之銘言: : 根據談判前 談判中這兩個階段都訂有嚴格審查機制 公聽會 逐條審查 風險評估等... : 做成決議 ''後'' : 才有逾期未視為同意 國民黨也稱他們的服貿有嚴格審查機制 公聽會 風險評估....... 就差逐條審查而已 : 請問做完決議也審查後不過要等什麼? : 請問做完決議也審查後不過要等什麼? : 請問做完決議也審查後不過要等什麼? 要等什麼? 等你上鉤啊 從積極的角度來看就是, 只要我人夠多, 就算你百般阻擾議會進行, 就算找人佔領立法院再搞一場太陽花, 時間到了就過了喔! 就算從消極的角度來看, 即使執政黨同黨立委都覺得簽了個屎回來, 但只要「做完決議後」擺著爛, 就會通過了, 到時就可以說「沒啊, 我們沒讓他過, 只是吵不完時間就到了(攤手)」 : 等過年?等放假?等吃飯? : 鄉民這樣就高潮? : 也太容易了吧 : 要佔領立法院快去(挖鼻 -- (公投法修正)簡單多數制、降低連署門檻、廢除審議委員會、可直接公投立修法(選罷法 修正)罷免可宣傳、罷免連署門檻降低、罷免門檻降低、簡單多數制(政黨法)政黨法立法 (轉型正義)國 民進黨你他媽的兩岸監督條例要放「自動生效」?確定? 、降政黨門檻、 票票等值、增加席次、交錯任期制(陽光法案)財產來源不明罪修正、政治獻金刑法罪、獻 金公告上網(議會自治)選議長具名表決(國會聽證)國會偽證刑法 國民黨尚未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74.1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436286.A.610.html ※ 編輯: wahaha99 (1.162.74.112), 03/31/2016 22: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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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蔡小英都是我統派的人 吱吱你怎麼跟我鬥X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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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T當初可沒監督條例 可以亂搞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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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想擔責任 又想通過 想當婊子立牌仿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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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監督條例 按條例監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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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條例監督 換個說法也可以是 按條例不監督 你這種說法唬不了人的 ※ 編輯: wahaha99 (1.162.74.112), 03/31/2016 23: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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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就在那個自動生效 為什麼不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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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在條例中監督的強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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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自動通過先例一開 以後其他的是不是也可以這樣搞 科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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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那個強度 就要求更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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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強就是把自動生效先拿掉 你這ID什麼時候這麼挺綠了,怪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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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生效聽起來好像是委員不想動用人力就可以自動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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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ahaha99 (1.162.74.112), 03/31/2016 2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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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什麼換句話說各大五十大版 只是一種虛無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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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退回的話 不是監督和積極討論的效果又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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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扯ID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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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像是用來對付大腸花的手段 你高興佔就讓你佔 我旁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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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顏色的人聽不進真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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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條表決不是要放在立院進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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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的系列文推文就說要拿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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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許是我記錯了 既然要拿掉, 有什麼事嗎?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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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照當初民眾的訴求 時間到 審查不通過應該是要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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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有事前審億就可以變成包裹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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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樣東西..只是一堆人兩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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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ahaha99 (1.162.74.112), 03/31/2016 23: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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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立院跟橡皮圖章有啥兩樣?何況又有個時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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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就是事前審查 然後包裹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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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表決OK啊, 但人家沒有多久沒表決視同生效嘛 ※ 編輯: wahaha99 (1.162.74.112), 03/31/2016 23: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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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自動要拿掉呀 不過公民團體願包裹表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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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代表公民團體, 沒法回答嘍。我自己個人的底線是自動要拿掉。 ※ 編輯: wahaha99 (1.162.74.112), 03/31/2016 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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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不會有敵國想要以經促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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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拿台灣跟美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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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已事前審查 若事後還逐條審 豈不要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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敵國中國願意重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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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願意談就算啦 樂的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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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願重談 最後會不會鬼打牆 逐條審 重談 逐條審 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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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如何 自動生效萬萬不可 其他部分都有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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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現在不就等於要跟中國重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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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服貿貨貿 因已通過或正在談 這是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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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談的 總不能以後都完逐條審重談的輪迴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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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乾脆不要談不是更好 反正永遠不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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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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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談我也沒意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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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談就要把風險降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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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跟無侵略我國的國家談,我可認同包裹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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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中國就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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