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強制就醫擬擴大/第一線警消認定 就送醫消失
※ 引述《stand1234 (石頭書)》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http://udn.com/news/story/9666/1596689
: 2.完整新聞標題:
: 強制就醫擬擴大/第一線警消認定 即送醫
: 3.完整新聞內文:
: 內湖女童遇害後,衛福部昨天一早立即開會研擬修正精神衛生法。衛福部心口司長諶立中
: 表示,過去精神病患強制就醫門檻高,未來將鬆綁,只要第一線警消認為條件符合就可強
: 制送醫、評估鑑定,避免社會傷害事件,也保護患者免於自我傷害。
: 諶立中表示,精神衛生法立法前,警消人員認為精神異常者就可強制就醫,由兩名醫師協
: 助鑑定診斷,必要時強制住院,平均每年案例約三千多件;但精神衛生法於民國九十七年
: 實施以後,為保障病患人權,強制就醫條件限縮「嚴重病人」,同時有「自傷傷人」或「
: 有傷害之虞」者,除了醫師鑑定,還得通過委員會評估,案件銳減至每年六、七百件。
: 諶立中表示,「嚴重病人」及「自傷傷人」較好認定,例如已胡言亂語、思想怪異且具攻
: 擊行為,但是「有傷害之虞」的虞犯概念,就很模糊,警消根本不敢把雙眼發直、在街上
: 漫無目地遊走的人強制帶走就醫,他感嘆:「只能在他砍下別人的頭後再來追究,但這怎
: 麼有用啊?」
: 諶立中說,目前擬修精神衛生法第卅二條及第四十一條,下月將召開專家會議擬定修法細
: 節。
: 「強制就醫不等於限制人身自由。」他說,國內人權意識高漲,卻忘了這群人有危險性,
: 更可能傷害自己。他認為,強制就醫、進入鑑定程序後,予以適當的住院治療和陪伴,才
: 是保護他們的做法,「與其說是強制,改稱協助會更適當,他們並非罪犯。」況且未來強
: 制就醫條件將維持嚴格的鑑定機制,只要評估沒必要住院,民眾就可回家。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同媒體來源
: 5.備註:
: 我個人覺得細則如果沒訂好會很慘啦,如果給警察太多權力,抗爭時,警察可以抬一堆人
: 離開,說是「精神疾病」,在醫院關個三五天再離開,沒瘋都被關成真瘋啦。
: 不知道各位鄉民怎麼看?
要制定制度就要做全套啊
有的精神病患攻擊力比八嘎囧還強
八嘎囧打人還有所顧忌
精神病下手不知道輕重
有攻擊性的精神病患 戰力比八嘎囧還強
要警消強制抓人
總是要給些相關配備跟訓練吧?!
本來警消是沒有武器的
現在要去抓戰鬥力強的精神病患
大家覺得要合法配備使用什麼武器比較適合呢?
直接就配槍嗎?
還是有其他更適合警消使用的武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6.4.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353068.A.9FE.html
推
03/30 23:54, , 1F
03/30 23:54, 1F
→
03/30 23:55, , 2F
03/30 23:55, 2F
→
03/30 23:55, , 3F
03/30 23:55, 3F
→
03/30 23:55, , 4F
03/30 23:55, 4F
→
03/30 23:57, , 5F
03/30 23:57, 5F
推
03/30 23:58, , 6F
03/30 23:58, 6F
→
03/30 23:58, , 7F
03/30 23:58, 7F
→
03/30 23:59, , 8F
03/30 23:59, 8F
→
03/31 00:00, , 9F
03/31 00:00, 9F
推
03/31 00:07, , 10F
03/31 00:07, 10F
→
03/31 14:38, , 11F
03/31 14:38, 1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8 之 8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