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何廢死的老愛說死刑不能遏止犯罪??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3/30 15:25), 編輯推噓8(1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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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bart (破滅の光)》之銘言: 原文吃光光 看到廢死議題戰起來的時候就有人拿湯姆熊案來救援 為此我想表達一點意見 話先說在前頭,在台灣目前我是傾向維持死刑的 因為台灣監獄制度不完善加上民智未開 還是要有死刑來達到威懾與安撫的效果 但是反廢死我認為不應以"殺人償命"如此過於簡單的邏輯來論述 像是湯姆熊案有人提到嫌犯說殺一兩個不會判死 那又有多少人知道後續審判時,他又說是因為想死又不敢自殺呢 不管是出於真心,或是為了干擾審判,把前後這兩個言論串起來, 勢必對於這個案子判處死刑的必要性產生了負向的影響 (可能是什麼有理由之行為拉(盡管不正當)、有教化可能拉blablabla... 我不懂判決準則之類什麼鬼的所以也說不清楚,請見諒) 可能有人會說,想死就成全他就好啦 問題是我們看看刑法,有一條加工自殺罪放在那邊: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謀為同死而犯第一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為什麼提到這條法律? 因為這代表,在我國現行法律的邏輯中,幫助他人自殺是錯誤的行為 所以在湯姆熊案,以(有法學素養的)法官角度來看, 要判死刑好呢?還是不判死呢? 就算是窮兇極惡之徒,對常人而言,剝奪一個人的生命也是極度沉重的選擇 判決死刑也是得經由一大串冗長的道德/法律辯駁、論證才能出手定讞 以湯姆熊案,(我猜)就憑那兩句話就可以兩方無限跳針不知道多久 所以(我猜)大部分法官就:幹,這麼麻煩就判個有期無期丟給下一個就好啦 也就造成故意殺人者好像很多都沒判死的情況(因為訴訟還沒打完阿幹) 總之結論是啥? 提出訴訟、做出判決是檢察官跟法官的工作 真的輪不到我們這些外行人來猜測、喊燒 尤其是在立法院的那群人只利用民氣 絲毫沒有與法律人討論,就企圖更動足以左右一個人生死的法條, 只凸顯出台灣人普遍民智未開、不尊重專業的情況而已。 那你說,我這個外行人打的落落長這篇不就是廢文了嗎? 我的回答是,沒錯,而且P幣真好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7.1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322719.A.1EF.html

03/30 15:26, , 1F
你的p 幣就跟國民黨黨產一樣來源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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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5:26, , 2F
你知道嗎? 司法的公信力 幾乎遭全民質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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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人民智未開不就是自詡優越的高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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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外行人可以立法讓法官判死刑。殺12歲以下唯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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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中,不知要推還是要噓,而且是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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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5:27, , 6F
刑,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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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5:27, , 7F
112廢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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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司法遭質疑是因為縱放跟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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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民智有沒有開,就是死刑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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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民智未開是高傲? 那你告訴我民智開在哪? 冰淇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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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扯一通,湯姆熊和加工自殺有什麼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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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P 幣真好騙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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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為112 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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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犯罪跟死刑是兩回事。就跟預防醫學與開刀一樣,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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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看檢方起訴證據,自己在哪裡咬文嚼字,亂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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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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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司法特別就特別在宗瑞哥跟殺人關的年限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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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預防醫學做到極致時,自然不用開刀,遏止犯罪到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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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自然沒有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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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智未開? 阿不就妳最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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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0 則推文
還有 20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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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講法條的地方 我是指同樣的邏輯可能會在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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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時候被提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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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沒有說犯了罪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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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為成功找方法 別為失敗找理由 p幣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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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幣拿去((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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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6:07, , 46F
沒收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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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6:11, , 47F
我看交易紀錄明明就有 你騙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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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6:14, , 48F
所以因為他想死又不敢自殺所以無法簡單判死。那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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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也有保護傘的嫌疑?或許他真實的想法是不想且怕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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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6:17, , 50F
現在法官不敢判死,又沒有真的無期。所以社會才會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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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所以因為監獄制度不完善 我支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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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試著以(我想像中的)法學角度去理解法官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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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沒有證據指出他是為了逃過死刑才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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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可能會在辯證途中提出類似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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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到原PO善心1P 祝大大一切順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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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為了1P幣可以這樣出賣自己的人格 你走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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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6:25, , 57F
這樣真的很可笑。如此惡劣的現行兇殺。因為這樣那樣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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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保護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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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6:27, , 59F
"有教化可能"這個說法的確太模糊又吃很大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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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6:28, , 60F
問題是沒有這條可能又會出問題 目前真的想不到解法
03/30 16:28, 6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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