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精神病患犯罪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9年前 (2016/03/30 03:38), 9年前編輯推噓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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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好像沒看到我要講的角度 因此我又有了發廢文的機會 補償理論基本上是這樣的: 加害者受到處罰 = 受害者得到賠償 所以我們追求加害者必需受到處罰,以為正義 但事實上,加害者受到處罰,受害者未必會得到賠償 (先不要說'至少'比較爽;讓我講完一個段落) 相反的,加害者沒受到處罰,受害者也有可能得到賠償 也就是,這個連結是有可能被切斷的 很難理解嗎?讓我們用汽車保險來解釋 汽車保險中有甲全(甲式全險),乙全,丙全 其中甲全就是最完整最貴的保險,而甲乙丙是負責程度不同而已 當你的車受損,我不知道是誰,甚至不用抓到人 保險公司就出錢賠償你的車了 看,我不用去處罰加害者,一樣可以賠償受害者 有保險公司中介進來,不就可以切斷這個鎖鍊了嘛 這有什麼好處呢?不用等待何時抓到加害者,也不必等待審理完畢 要不然對方如果肇逃,怎麼都抓不到,我不就沒人賠了? 甲乙丙三種保險的差別,我記不清了,高手可以幫忙補齊 但我主要就是強調這點:切斷處罰加害者與補償受害者之間的鎖鍊 有這種程度的保險,我們才可以在未知的風險中,擁有較多的安全感 -------------------------------- 以上是保險的精神,而財損是最單純的,它可以很容易執行這個精神 但這個精神在生命損,尊嚴損(原諒我辭窮,常要自創名詞)上面,就不容易執行 但如果可以執行,最好就把它設計出來 舉例來說,尊嚴損: 有人污辱我,我感覺尊嚴受損 那我能不能在舉證證明對方是個混蛋之前 就回復我受傷的尊嚴呢? 如果可以,最好就這麼做 為什麼?因為,冤冤相報何時了 如果我不用去處罰對方,我就回復了我的損失 那最終我們可能互相回復彼此的尊嚴,雙方都沒有傷害 在整個社會壓力上,我們就彼此拆除了一枚炸彈 ------------------------------- 保險的精神我再補充一下另一個角度,也就是最常聽到的: 我不知道誰會受到損失,但我知道整個社會有一定機率會碰上這個損失 於是大家一起提出公積,一起分攤這個損失 就個人而言是在減少風險 但,為什麼明明是別人中槍時,我也要損失自己的成本去救他呢? 這裡由社會,由大我的角度去看就更明顯了 因為一個受傷過重的個體會失能 如果大家一起承受,就可以避免個體的失能,就更能維護社會的運轉 所以分攤風險的精神,不就是可以治療 隨機災害 嘛 而此例是隨機殺人,一樣嘛,我們不知道誰會被殺 但如果社會保險可以治療這個傷害,那我們就不必太害怕這種風險 當然,人死不能復生,所以我上面那一段是無法執行的了 財損,尊嚴損,都容易恢復 而生命損,卻是一去不返;給再多錢也無法平復這個傷痛 但基本的精神就是這樣的 所以我們可以盡力去切斷處罰加害者與補償受害者之間的鎖鍊 以爭取更大的空間來治癒這個社會 --------------------------------- 以上,是補償理論 另外還有恐嚇理論: 因為害怕受罰,所以加害者就會壓抑自己的犯罪行為 這個講很多了,身心症患者根本不理這套的 但其他正常人會理... 這些慢慢去辯吧,那不是我這篇的主題 其實我有條件支持廢死: 罪不該死,該無期徒刑就好,或該進精神病院治療 行,都行 我也沒那麼恨加害者(你可以說我冷血,但我不是家屬當事人,我真的不恨) 要向我說教說加害者有病,其實他沒那麼壞 我也可以點點頭接受 問題不在我的正義感(正義感太強烈容易被搧動,我受的教育是有刻意壓抑它) 問題在牢房不夠... 如果台灣有無限的牢房及照護機構(比如未來發明了機器人) 就算全部的台灣人都生病 然後我們超強的法律說"全國的人都可以住院,都國家養" 只要美麗新世界出現了,鐵船長的"物質生成場"做出來了(這梗有點老) 那我完全贊成 法律歸法律,法律沒有計算到我們經濟上無法負荷 是這裡出了問題,而不是恨到非要把人處死... 台灣的未來,一個年輕人要養六個(?)老年人 養都養不起了,各種勞健保都要破產 還要養祖國人和華僑 還要養病人 是資源調控上出了問題 但這個方向並沒有錯 在獲得充足的資源之前,執行的方法一定要打折 不然就等破產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53.1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280320.A.523.html

03/30 03:48, , 1F
目前官方最強的受害者保險機制就是國賠;民間則是愛心捐款
03/30 03:48, 1F

03/30 03:49, , 2F
像天災,難以究責加害者是誰,但還是要先補償受害者..
03/30 03:49, 2F

03/30 03:50, , 3F
當然如果查到是偷工減料,那就是找到人負責了
03/30 03:50, 3F

03/30 03:50, , 4F
但萬一是科技極限,大家都沒偷工減料但還是發生了呢?
03/30 03:50, 4F

03/30 03:51, , 5F
你倒楣,你自己吞下去?當然不是;大家的愛心捐款會救你
03/30 03:51, 5F

03/30 03:51, , 6F
因為監獄塞滿吸毒犯,把監獄當勒戒所。也是台灣人民選擇
03/30 03:51, 6F
所謂'大家的選擇',大家的錯,若由國賠來賠時 是大家都有出到錢喔 等大家都覺得會心疼時,那這責任就算有分散給大家 大家也會開始反省'這是我也有錯' 當然,當社會貧富不均太嚴重時 我也希望,這機制是優先處罰到有錢人 (但通常是中產階級先中槍..)

03/30 03:51, , 7F
都沒有人錯,但就是有人受傷害時,應該由受害者保險機制
03/30 03:51, 7F

03/30 03:52, , 8F
來救..
03/30 03:52, 8F
※ 編輯: HuangJC (223.136.53.127), 03/30/2016 03:54:34

03/30 05:05, , 9F
適用已開發國家, 謝謝指較
03/30 05:05, 9F

03/30 05:07, , 10F
這是公民社會的概念~台灣現在還是獨善其身的社會誰會想救災
03/30 05:07, 10F

03/30 05:08, , 11F
誰會想要承擔公共責任? 好康大家都想要, 要分擔責任閃光光
03/30 05:08, 11F
※ 編輯: HuangJC (60.251.197.63), 03/30/2016 10: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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