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3/27 03:02), 8年前編輯推噓49(57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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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依民訴第349條(第三人不從提出文書命令之制裁)站方會被罰錢 讓我們看一下民訴第349條 無正當理由不從提出文書之命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於必要時,並得以裁定命為強制處分。 前項強制處分之執行,準用強制執行法關於物之交付請求權執行之規定。 第一項裁定,得為抗告;處罰鍰抗告中應停止執行。 這裡提到無正當理由 換句話說: 如果站方說依個資法或是民訴第344條: 第五款之文書內容,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隱私或業務秘密如予公開有致該當事人 或第三人受重大損害之虞者,當事人得拒絕提出。 這樣站方就不是民訴第349條所說的無正當理由,站方也就不會被罰錢了 況且 民訴第347條(命第三人提出文書之裁定) 法院認應證之事實重要且舉證人之聲請正當者 應以裁定命第三人提出文書或定由舉證人提出文書之期間。 法院為前項裁定前,應使該第三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 站方再被罰3萬之前是可以提出陳述意見 若最後真的被依法要求提供而提供鄉民的個資,大家也無話可說 畢竟PTT站發個資規範就有說依法提供個資 問題現在站方並沒有做到這些,只憑一張涵就提供鄉民個資 這樣不就給某些訟棍更方便提告獲得和解金 而鄉民的個資也沒受到保障 想想潛艦爆料、憲兵搜索案或其他爆料者的個資如果也因為類是函就被提供 這是鄉民願意看到的嗎? 現在的問題是感覺不到站方有"維護"過鄉民的個資 一種就法院來函我不得不給的態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22.1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018924.A.A8F.html

03/27 03:02, , 1F
推這篇 法務根本完全無作用 連法條都會用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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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3:02, , 2F
這篇論點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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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3:03, , 3F
法務躲起來了 我猜他拿不出東西圓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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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那麼多幹嘛 站方被罰錢你要不要幫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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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就故意拿一個網路謾罵的例子 說自己提供資料是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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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拒絕就已經有人扯到罰錢了 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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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貼出來的函法院自己都沒說依哪幾條惹~自己說很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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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當上律師免費幫PTT打官司先啊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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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PTT因為為了保護個資被告 我願意提供律師費或是提供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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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PTT上也很多像這篇提到的爆料使用者 他們也被輕易出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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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mallpuma (118.168.22.193), 03/27/2016 0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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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分析 等他睡醒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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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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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 這邊要開始白色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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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若站方有經過抗告失敗被罰 三萬小錢我出啦 你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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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免費使用 還要保障三洨 不爽不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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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mallpuma (118.168.22.193), 03/27/2016 03: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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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鄉民邏輯 你不要開黑店就不會被罵黑店 還告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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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有沒有拒絕過都不知道 就在扯罰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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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這條你要用要符合有重大損害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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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方如果用民訴第349條說無正當理由被法院打臉說並沒有符合有重大損害之虞 至少站方也"維護"過鄉民的個資 問題站發有維護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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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方還提供資料給你告 這不是濫訴甚麼才是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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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kus不要迴避問題啊? 現在是在跳針啥? 看不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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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mallpuma (118.168.22.193), 03/27/2016 03:09:14

03/27 03:07, , 20F
出庭配合偵訊我覺得很難符合  尤其是決定重不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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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98 則推文
還有 96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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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查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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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店還怕人評,站方輕易交出個資,很多板可以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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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4:40, , 121F
法律就是這樣定的,你能怎麼辦?
03/27 04:40, 121F
沒法維護個資 就不要叫人填寫個資 這跟要中出 對方懷孕後又沒法負責有啥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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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3/27 04:45, 122F
※ 編輯: smallpuma (118.168.22.193), 03/27/2016 06:28:56

03/27 06:40, , 123F
你可以出錢請律師免費提供PTT法律服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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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6:41, , 124F
看他們會不會有更高明的手法保障大家權益
03/27 06:41, 124F

03/27 06:44, , 125F
站方不需要免費法律服務 因為他們直接提供個資 謝謝
03/27 06:44, 125F

03/27 07:27, , 126F
人家好不容易抓到平衡點耶
03/27 07:27, 126F

03/27 09:18, , 127F
提供律師費或三萬元...拜託直接去坦法院比較有用,跟那些
03/27 09:18, 127F

03/27 09:19, , 128F
不想當兵然後以為自己繳一點稅就可以叫別人去死的人一樣
03/27 09:19, 128F

03/27 09:35, , 129F
站長已經不適任了
03/27 09:35, 129F

03/27 09:36, , 130F
還有人傻傻分民眾政客真是天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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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9:45, , 131F
法院來函真的擋得了嗎!?好奇
03/27 09:45, 131F

03/27 09:54, , 132F
03/27 09:54, 132F

03/27 10:43, , 133F
push
03/27 10:43, 133F

03/27 11:42, , 134F
讀到*大頭腦能力應該不差,但是學校忘了教....只學會閃尿
03/27 11:42, 134F

03/27 13:31, , 135F
push
03/27 13:31, 135F

03/27 14:04, , 136F
雞蛋裡挑骨頭
03/27 14:04, 136F

03/27 18:29, , 137F
那就不要用ptt就好
03/27 18:29, 137F

03/28 00:48, , 138F
請教主拯救ptt
03/28 00:48, 13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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