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永春都更案 柯P擬首度動用強拆條款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3/17 19:58), 8年前編輯推噓-11(5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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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past (Simon)》之銘言: : 1.媒體來源:新頭殼 : 2.完整新聞標題:永春都更案 柯P擬首度動用強拆條款 : 3.完整新聞內文: : 台北永春警察宿舍都更案至今已延宕10餘年,卡在仍有4戶不同意進行都更,對此,台北 : 市都市更新處15日發函給都更案4戶不同意戶拆遷補償金提存通知,以及2次公辦協調會的 : 開會通知,若最後協調未果,台北市長柯文哲恐將首次動用《都更條例》第36條強拆條款 : 。 : 針對永春都更案,台北市長柯文哲2015年11月接受民進黨市議員洪健益質詢時曾指出,有 : 個像空襲過的地區,可說是台北市的恥辱,並承諾會把永春案作為專案,「用力處理」。 : 針對此案,北市都市更新處週二發函給永春都更案4戶不同意戶,內容為約100萬元的拆遷 : 補償金提存通知和3、4月2次公辦協調會的開會通知,未來若協調未果,恐將動用俗稱「 : 強拆條款」的都更條例第36條。 : 對此,律師詹順貴則在臉書發文指出,柯文哲是318公民運動的最大受益者,但上台後其 : 所作所為卻幾乎完全與公民期待、民主法治背道而馳。他並質疑,柯文哲上任1年多來, : 除為土地開發預先剷平障礙的「台北快快拆」、黑箱的資訊、獨斷的決策模式外,到底回 : 饋了什麼給市民與公民行動?他狠批,此作為根本就是無視前台北市長郝龍斌文林苑強拆 : 案所引起的軒然大波與恐慌,為下一步執行強拆鋪路。 : 政大教授徐世榮受訪時也表示,都更條例已被大法官宣布違憲,並做出釋字第709號解釋 : 文,指出其不符「公共利益」,此外,立院也在修正中。他指出,既然都更條例36條的基 : 礎都已不穩固,政府便不該用此法進行強拆程序,不能說人多就欺負人少,應該要顧及憲 : 法保障每個人的權利。 : 不過,市議員洪健益受訪時則指出,自己已經追此案達9年,許多住戶等不到回家便已過 : 世,民主就是「少數人服從多數人」,他支持市府介入,也認為市府應該主持公平正義和 : 不同意戶去進行協調。他也說,如果不同意戶能提出合理的解釋就罷了,但是他們提不出 : 理由,漫天叫價,市府還能不拆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6-03-17/71230 : 5.備註:來看看本篇柯粉的下限在哪 我覺的房子分該拆不該拆 請問一下文林宛該不該拆? 請問一下龍腦戶該不該拆? 大埔案的房子該不該? 文林宛跟龍腦戶是為了居住正義還是為了錢? 大埔案是為了居住正義還是為了錢? 文林宛跟龍腦戶的屋主沒地方住了嗎?他們堅持的是居住正義嗎? 尤其是龍腦戶,又不是為了居住正義,只是為了一個什麼狗屁龍腦 請你告訴我,那裏不該拆了? 文林宛,也沒有合理的理由不該拆,確一直抗爭 看了也很奇怪 大埔案本來就徵收不正義,過程有問題,所以不該拆 我覺的事情應該只問對錯,不問藍綠 今天柯p 做的事情對不對,這才是該評論的地方 為了少數人,確犧牲大多數人的利益是對的嗎? 大埔案的拆遷根本也不是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是為了劉政鴻的私心 柯p 會選上的理由很多,少拿什麼居住正義來說嘴 是不是真的居住正義,要說清楚,不是任何人說了算 只因為你有那裏的房子就不準拆 那台北乾脆就當一個破地方算了 台北現在才是最需要都更的時候 不重新都更,又如何確實解決停車跟交通問題? 沒地要怎麼停車?沒地要如何把路變大? 能不能講一下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80.1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8215881.A.6E6.html

03/17 19:59, , 1F
其實我知道顏色對了就好
03/17 19:59, 1F
我可從來沒評論過誰的房子該不該拆 顏色對了就好? 真是好笑 ※ 編輯: mstory (1.34.80.104), 03/17/2016 20:00:30

03/17 20:00, , 2F
多說會被顏色力量跟護航艦隊修理
03/17 20:00, 2F

03/17 20:00, , 3F
沒有公共利益 就是 "商業買賣行為"
03/17 20:00, 3F

03/17 20:01, , 4F
解決停車問題 跟交通問題是公共利益 請直接徵地
03/17 20:01, 4F

03/17 20:02, , 5F
只要把屋主想成都是為了錢就好嚕 真不錯
03/17 20:02, 5F
不見得是為了錢啊 為了一個可笑龍腦當理由

03/17 20:02, , 6F
又來了 正不正義都你決定好了
03/17 20:02, 6F
你能決定啊,請問什麼叫正義?

03/17 20:02, , 7F
一戶不同意就不能拆懂? 還要覺醒公民教你?
03/17 20:02, 7F
為何一戶不同意就不能拆? 一戶不行,大家就要跟著不行? 那麼整個社區跟著破舊就行了嗎? ※ 編輯: mstory (1.34.80.104), 03/17/2016 20:04:21

03/17 20:03, , 8F
綠色就是正義!對吧!
03/17 20:03, 8F
事情的對錯才是正義 整天只會討論顏色的人很腦殘 ※ 編輯: mstory (1.34.80.104), 03/17/2016 20:04:46

03/17 20:05, , 9F
人權最大懂嗎 我不想拆不行?
03/17 20:05, 9F
所以一個人的人權大於其他人的人權? 其他人的人權就不是人權 一定要守著一個破舊的房子,住不好,住不暖,住不方便 這樣才叫正義? 老人家爬樓梯爬不動 屋子到處漏水,壁癌到處都是 房子有問題 這樣叫正義嗎?

03/17 20:06, , 10F
12億拿到手
03/17 20:06, 10F
※ 編輯: mstory (1.34.80.104), 03/17/2016 20:08:46

03/17 20:09, , 11F
該不該拆,果然要看市長是誰。
03/17 20:09, 11F
所以你認同該不該拆是看市長是誰? 還是不該看事情對不對? 有全世界的人都反對拆嗎? ※ 編輯: mstory (1.34.80.104), 03/17/2016 20:09:47

03/17 20:09, , 12F
骨子裡只有顏色,卻又怕人說顏色的人才腦殘!
03/17 20:09, 12F
所以要如何證明一個人是什麼顏色呢? 我很好奇

03/17 20:09, , 13F
所以文林苑該不該拆?
03/17 20:09, 13F
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 本來就該拆 不是有吵的孩子就該有糖吃 ※ 編輯: mstory (1.34.80.104), 03/17/2016 20:10:41

03/17 20:10, , 14F
"一個人的人權大於其他人的人權?" 這是什麼意思
03/17 20:10, 14F
要都更要多數人同意 假設一百戶同意,一戶不同意 請問誰的人權比較大啊? ※ 編輯: mstory (1.34.80.104), 03/17/2016 20:11:55

03/17 20:11, , 15F
不是犧牲到自己的時候還是不是嘴而已
03/17 20:11, 15F
你怎麼知道是不是嘴了 又不是每個人都那麼貪

03/17 20:11, , 16F
十個人 集資照市價要買你的 私人物品 你是不是不能拒絕??
03/17 20:11, 16F
問題是我的私人物品的所有權持分並沒有其他人 房子的土地跟建物持分是共有的 跟私人物品完全不同 沒有持分集資有什麼用呢? ※ 編輯: mstory (1.34.80.104), 03/17/2016 20:13:53

03/17 20:13, , 17F
標準用語 人權用比人頭的 哈哈哈
03/17 20:13, 17F

03/17 20:14, , 18F
所以文林苑 土地建物持份是跟別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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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20:15, , 19F
永春的土地建物持份 也是跟別人共有?
03/17 20:15, 19F

03/17 20:15, , 20F
12億
03/17 20:15, 20F

03/17 20:16, , 21F
永春那個剩下不同意的是公寓 公寓當然有共有部分
03/17 20:16, 21F

03/17 20:17, , 22F
我家就正在被都更啦~現行都更法就是替建商量身打造
03/17 20:17, 22F

03/17 20:17, , 23F
你好像自己打臉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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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20:18, , 24F
永春案就讓拒絕的那戶原地保留不行?
03/17 20:18, 24F

03/17 20:19, , 25F
拜託你現去搞清楚現行是怎麼同意法再來吵好嗎
03/17 20:19, 25F

03/17 20:20, , 26F
樓上,不用跟顏色力量講道理,今天換個人就不一樣了
03/17 20:20, 26F
原來就事論事就是顏色 真是好笑

03/17 20:21, , 27F
去讀書,對人權嚴重誤解
03/17 20:21, 27F
那不然你說人權是什麼?

03/17 20:25, , 28F
今天拆永春 明天拆你村
03/17 20:25, 28F
該拆就拆 不該拆就不該拆 所以該討論的是該不該拆

03/17 20:26, , 29F
那你們吱吱當初在抗議郝龍斌是在抗議三小
03/17 20:26, 29F
我有抗議過郝龍斌嗎? 你要不要找出文章來?

03/17 20:26, , 30F
永春那個不同意的機車行就畫出來 變成拉皮而已
03/17 20:26, 30F

03/17 20:27, , 31F
龍腦就算你覺得他的理由是狗屁 那也是他的人權
03/17 20:27, 31F
那其他人的人權又該怎麼辦?

03/17 20:36, , 32F
柯是時代力量黨?還沒崩潰完畢?
03/17 20:36, 32F

03/17 20:36, , 33F
這跟單獨所有還是共有沒關係
03/17 20:36, 33F

03/17 20:45, , 34F
我比較讚成政府不能隨意拆房。經濟能力低的人,就算拿了
03/17 20:45, 34F

03/17 20:45, , 35F
補助款,也無法在都更完後置產或在同地區置產,那低經濟
03/17 20:45, 35F

03/17 20:45, , 36F
能力的人怎麼可能同意。民主是少數服從多數,那少數人怎
03/17 20:45, 36F

03/17 20:45, , 37F
麼辦?
03/17 20:45, 37F
那麼可以在法案中想一個解決弱勢的辦法 而不是因為弱勢,就要損及大多數人的同意

03/17 20:47, , 38F
厭惡強權 確想自己當強人?
03/17 20:47, 38F
嘖,少數不同意的人,對多數而言就不是強權嗎?

03/17 20:50, , 39F
正義的定義該由誰定義? 多數決還是100%同意才算?
03/17 20:50, 39F
如果多數決不是正義? 那為何要辦投票?

03/17 21:14, , 40F
攻殺小 什麼叫做本來就該拆
03/17 21:14, 40F
那你講為何不該拆? ※ 編輯: mstory (1.34.80.104), 03/17/2016 21:28:41

03/17 23:00, , 41F
去問覺醒青年啊
03/17 23:00, 4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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