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陳致豪FB(台灣國旗)消失
: 叫別人比較以前,自己要別人google,有自己先google過嗎?
: 圖中那個白色山峰的“聖露西亞國旗”就跟Red Peak不一樣,
: 但台灣翠青的白色山峰就不行???
: 而且你知道,裁判侵權抄襲的官司,都會提出作者設計的原意跟理念來判定嗎?
: Red Peak是山峰,陳致豪的理念說明是破浪的波峰,你沒看人家的差別,
: 以為白色三角就是山峰?
: 以為人家是把山峰變形?
: Red Peak原本就是代表那個白色山峰,怎麼你延伸讓它霸佔所有白色三角形是山形、是抄
: 襲山形?用白色波浪也是抄襲,我覺得你的詮釋比較像你文章說的壟斷,
: 別人用白色三角就是抄襲白色山峰啦~
最左側就是您所說的聖露西亞國旗,分組連連看。
http://i.imgur.com/fPtW8GN.png
![](https://i.imgur.com/fPtW8GN.jpg)
※ 引述《Bogaerts (Bogaerts)》之銘言:
: 有沒有參考 Aaron Dustin 我想只能自由心證,雖然時間點實在太過相近,
: 在 Red Peak 之前並未有類似的白色山峰三角線條設計 (請 Google 各國國旗) ,
: 但事實就算是接近的設計元素,也沒什麼問題。
以上是我的原文。抄襲對設計師而言是最嚴厲的指控,
我絕不會在沒有證據的狀況下隨意說作品抄襲,頂多是使用了相近的元素。
同時,這也不是我該文想強調之處,
而是討論大眾對於設計力量用於社會運動時的授權規範有何期待。
若這位PO文者有持續在關注粉專,應該不難發現這位設計師過去對於這類
「相近設計元素」都抱持著什麼樣的態度,包含我前文所提黑熊公審事件,
在最新的宣言內,也有意無意地將這些質疑引導到「打壓台獨者」,
實質上卻是把一些想出力的人也拒之門外了。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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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38.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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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ogaerts (223.136.38.184), 03/03/2016 01: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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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點也不外行。
而正因為設計有一定水準,才更期待他能在公共利益考量下對設計授權重新思量。
※ 編輯: Bogaerts (223.136.38.184), 03/03/2016 01: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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