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年終獎金的八卦嗎?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10年前 (2016/01/26 17:49), 10年前編輯推噓6(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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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yoBei: 度定義,應該說也沒資格管 勞基法當然沒管私人會計年度定義, 因為是規定在商業會計法,你想到哪裡去了? 第6條 商業以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會計年度。 但法律另有規定,或因營業上有特殊需要者,不在此限。 例如學校因為配合學年度的期間,會計年度不採歷年制, (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第6條) 其他絕大多數都是歷年制,也就是1月1日開始至12月31日結束。 一個月算四週是會計業界慣例? 敢問你是會計人員或是會計系? 我讀了會計系4年,會研所2年, 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上市公司財務,高考會計及格, 我怎麼不知道有這種"慣例"?或許是我孤陋寡聞? 可能小規模事業比較多特殊慣例? :→ hongtm: 那就叫企業不要給年終吧 01/25 21:56 :LyoBei:那就都給我合法改週薪或雙週薪制啊幹 哪條法律說週薪或雙週薪才是合法? :推 smiercch: 1號和16號發薪,遇假日提前或順延, 困難在哪? 01/25 22:13 :然後操作幾個月後你就會發現每次發薪的間隔天數一直在13~17天間震盪 :這樣叫定期發給?? 我笑惹 月曆就是有大小月 不爽去怪發明月曆的 :現行制度下可行的就是至少雙週薪制 國外為了方便其實都是週薪的更多 因為每月發兩次薪會震盪所以要雙週薪, 那現在每月5號發薪就不會震盪? 還有為什麼即使上月13日發薪本月17日發薪就不叫做定期發薪啊? 勞基法只有規定每月至少發薪兩次, 是有限定發薪間隔日數嗎? :→ smiercch: 所以說實務上是每月發薪,而不是發2次薪。話又說回來, 01/25 22:15 :那就是實務違法囉 還嘴一堆 施行細則都講雙週薪制才是合法了 :→ smiercch: 發幾次薪到底跟偷你薪水的關連在哪啊? 01/25 22:15 :LyoBei:每年工作週數會被偷掉啊 就像你剛剛的智障算法被騙那樣 :實際上你每年的工作數量是 13個28天 月薪制卻把你算成12個28天 懂? :最後一個28天明明是你應得的 卻在年尾用年終獎金 魚目混珠包裝成福利 :明明本來就是常態性薪資的東西 卻改成非常態性的薪資發放 :不爽還可以用景氣不好不發獎金當藉口吞掉 好棒棒 在薪資議價上,管你月薪週薪雙週薪, 就算你領雙週薪,假設領$20,000, 一年下來約可以領$20,000*(365/14)=$521,429 換算成月薪也是給你$521,429/12=$43,452, 每年領雙週薪26.07次跟每年領12次月薪, 一年下來總額根本應該是相當的, 到底薪水偷在什麼地方啊? 你以為你現行領月薪制,改領雙週薪制薪水應該除以2嗎? 你有修過會計嗎?還是鍵盤會計? 不管你怎麼算,公司一年就是願意付你$521,429啊。 :→ LyoBei: 是你不懂好嗎 半月發的話那每次發放薪資量都會不同,又會因 01/25 22:10 :→ LyoBei: 大小月差異造成會計上困難,在以週為單位的日曆上更是難操 01/25 22:11 :→ LyoBei: 作 實際上國外就都是週薪or雙週薪制 別不懂裝懂 01/25 22:11 半月發薪資量哪裡不同?難道現在每月發薪有因為大小月而不同薪資? 之前已經有待過月發2次薪的公司的網友推文了,實務上不可行? 你是會計? :噓 smiercch: http://tinyurl.com/o8oxpv9 勞基法施行細則 01/25 23:29 :→ smiercch: 哪一條規定雙週薪制在中華民國才是合法的? 01/25 23:30 :→ smiercch: 還有請你不要一下"TMD"一下"ㄍㄢ",讓人感覺很不舒服 01/25 23:32 :第七條啊 :第七條(勞動契約應載事項) :勞動契約應依本法有關規定約定左列事項: :一、工作埸所及應從事之工作有關事項。 :二、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休息時間、休假、例假、請假及輪班制之換班有關事項。 :三、工資之議定、調整、計算、結算及給付之日期與方法有關事項。 :本法 = 勞基法 勞基法23條就規定每月應該至少發放兩次 :實務上為何只有雙週薪制合法又可行我也講給你聽了 :照你講的每月1號16號發放 每次發薪所計算的工作天數都不一樣 怎麼算? :若改成固定每15天發放一次,那又有可能某個月只發到一次薪某個月發了三次 :很難懂?? :→ smiercch: 這條哪裡有規定雙週發薪才是合法的啊?法律不是這樣解讀 01/26 00:34 :→ smiercch: 的啦。 01/26 00:34 :→ LyoBei: 應依本法有關規定約定"結算及給付之日期與方法有關事項。" 01/26 01:04 :→ LyoBei: 而給付日期會計實務上可行就是雙週薪or週薪制,還要跳針?? 01/26 01:05 :→ LyoBei: 阿不然你來講講看還有怎樣能每月至少發兩次,期長又固定? 01/26 01:06 :→ LyoBei: 歐美都行之多年的薪資計算方法 你要嘴也先作功課好嗎 01/26 01:07 :→ LyoBei: 法律跟施行細則不是這樣搭配解讀?那你來解讀啊別只會出嘴 01/26 01:08 "施行細則都講雙週薪制才是合法了" 這句話是你說的,問你規定在哪一條, 你拿第7條來說, "該條提到勞動契約之給付方法應依本法規定來約定" 那還不是又回來母法的 第 23 條 (工資之給付(二)-時間或次數) 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 次;按件計酬者亦同。 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計算項目、工資總額等事項 記入。工資清冊應保存五年。 其他"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外",這句我想你應該沒注意到, 聘僱契約若有約定每月支薪,就不算觸犯此條文啊。 而且現在在跟你討論中華民國法律,你一直扯歐美幹麼啊? 你是歐美公民?你適用該國法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22.1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3801742.A.CD6.html ※ 編輯: smiercch (117.56.22.196), 01/26/2016 17:51:54

01/26 17:51, , 1F
:後面加空格就會自己上色
01/26 17:51, 1F

01/26 17:51, , 2F
深淺藍色
01/26 17:51, 2F

01/26 17:52, , 3F
哪些是你的字?看的很痛苦
01/26 17:52, 3F

01/26 17:52, , 4F
欸? 他上好色了 XD
01/26 17:52, 4F
sorry,潛水太久不熟ptt發文功能 ※ 編輯: smiercch (117.56.22.196), 01/26/2016 17:55:57

01/26 17:57, , 5F
引述法上色又稱非正規上色
01/26 17:57, 5F

01/26 18:19, , 6F
打臉文
01/26 18:19, 6F

01/26 20:04, , 7F
我覺得你算月薪那邊怪怪的
01/26 20:04, 7F

01/27 10:04, , 8F
這篇完整打臉,原文錯的地方都打到了
01/27 10:04, 8F
※ 編輯: smiercch (117.56.51.34), 01/27/2016 14:51:54

01/27 22:06, , 9F
不知道原PO會不會想用他的算法繳房租 從月租改繳週租
01/27 22:06, 9F

01/27 22:06, , 10F
(原PO是指LyoBei)
01/27 22:06,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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