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味全告網友/律師:網路誹謗 判刑更重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5/12/26 10:35), 編輯推噓5(5011)
留言16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7 (看更多)
拎北覺得有點怪,之前不是說通保法有修法,犯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名,才可 以查IP嗎? 加重誹謗最重也才兩年吧。 地檢署會因爲魏家有錢,就查這九個人嗎? 好怪喔,有沒有查IP的八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138.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1097304.A.40F.html

12/26 10:36, , 1F
實務上有自己的玩法 為了辦案查ip又不違反通訊保密
12/26 10:36, 1F

12/26 10:37, , 2F
不然也不會一堆在line放話要砍人的被查水錶
12/26 10:37, 2F

12/26 10:38, , 3F
檢調本來就有這權利了
12/26 10:38, 3F

12/26 10:40, , 4F
現在不是要法官核准才能調?是我看錯法律?
12/26 10:40, 4F

12/26 10:41, , 5F
放話要砍人是恐嚇危害人身安全罪,又不一樣了
12/26 10:41, 5F

12/26 10:42, , 6F
實務玩法=錢??
12/26 10:42, 6F

12/26 10:43, , 7F
那是限制檢察官不能亂調,法院院意發票還是能調
12/26 10:43, 7F

12/26 10:44, , 8F
你有看到哪個放話要砍人的被判三年以上嗎
12/26 10:44, 8F

12/26 10:45, , 9F
所以只要賄賂法官就可以調哦?司法怎麼這麼悲哀
12/26 10:45, 9F

12/26 10:46, , 10F
他也是兩年 我想應該有其他罪名 比如說說自己有槍械
12/26 10:46, 10F

12/26 10:48, , 11F
或說自己是什麼堂口的 用組織犯罪條例辦
12/26 10:48, 11F

12/26 10:50, , 12F
你可以去賄絡看看
12/26 10:50, 12F

12/26 10:51, , 13F
法院願意變賄賂,哇
12/26 10:51, 13F

12/26 10:55, , 14F
就網友拿雞排當金牌 以為現在隨便亂噴一臉法官都不能調
12/26 10:55, 14F

12/26 12:17, , 15F
如果警方不符規定要求ip資料會如何?
12/26 12:17, 15F

12/26 13:24, , 16F
不會怎樣
12/26 13:24, 16F
文章代碼(AID): #1MVVpOGF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MVVpOGF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