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行政區重劃的法律和實務問題

看板Geography作者 (鱈魚)時間2年前 (2022/01/03 17:48),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1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這屆立法院也開始要修憲了,我想乾脆連憲法層級的法條也一起考慮進來好了 參考美國各州的制度,我把行政區劃分為兩種: 1.鋪滿所有國土的廣域行政區 2.限制在建成區和人口聚集區的地方自治體 中央政府為了行政或司法需求,本來就會在各地劃分派出機關的轄區 財政部各地有國稅局、國防部有五大作戰區、水利會收歸國有後也分成各個管理處 既然如此,按照中央政府的需求來劃分行政區,也是合情合理的對吧? 我們現在的地方政府,還有上級委辦事項要處理 如果把這些委辦事項丟回中央,讓中央在地方自行設立派出機關 今天一堆諸侯和中央踢皮球的鳥事都可以避免 這邊我選擇用「縣」來稱呼這個廣域行政區 既然這個縣的任務是為了實踐中央政府的政策 那麼縣的首長 阿,地震了我先打到這,人在11樓,要先逃 ※ 引述《afsmart (人之初,性本散)》之銘言: : 行政區重劃在本板本來就是相當熱門的討論話題 : 加上最近新竹縣市合併議題,本板最近跟行政區重劃有關的文章更是爆炸性的產生 : 但往往絕大多數都只能淪為紙上談兵,實際上根本無法執行 : 所以我想討論一些法律和實務上的問題 : 先談大的,縣市合併或重劃問題 : 現行法規,縣市間要重劃,必需相關縣市議會決議通過,再送中央政府核定 : 在這種模式之下,根本不會有議會議員會想把地割出去給別的縣市 : 造成自己縣市稅收減少 : 所以縣市間重劃基本上就不可能執行 : 惟一可行的方式就只剩合併升格直轄市了 : 因為如此才能讓那群相關的官員、民代有利益可撈 : 除非修法,將縣市重劃、合併、分割的權力完全交給中央,地方無權過問 : 然後又剛好有比較強硬的總統或行政院長去推動,才有可能達成行政區整體重劃 : 但這樣做又會有違憲的疑慮,因為中華民國憲法有賦予地方縣市一定的自治權 : 到時有縣市不滿,去聲請釋憲,中央的整體歸劃目標可能就泡湯了 : 再談小的,鄉鎮市區的合併或重劃問題 : 這個在法律上的阻力似乎小很多,但實務上卻很麻煩 : 拿道路舉例,台灣有太多鄉鎮市區有相同的路名了 : 台灣任意兩個區合併,可能該區就會有兩條中山路或中正路必需更名了 : 偏偏中山路或中正路又往往是該地區的精華地段 : 到時要更換地址的戶數就會非常多,造成行政機關要付出相當大的作業成本 : 何況行政區的合併或重劃又要造成相當大量政府資料需要移交 : 站在基層公務人員的立場,這堆工作當然是能不要做最好 : 所以實務上似乎也只剩鄉鎮市區邊界線的微調比較能執行了 : 以上舉出我想的到的行政區重劃會遇到的法律和實務問題 : 不知各位有沒有想到其他的可以討論看看? -- 亞拉岡第一次遇見亞玟,他20歲,她2710歲 相對瓦力2690,瓦係數134.5,絕對瓦力361805 他87歲時,兩人私訂終身 相對瓦力2690,瓦係數30.9195402299,絕對瓦力83173.5632184 明年他們結婚 相對瓦力2690,瓦係數30.5681818182,絕對瓦力82228.40909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2.253.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eography/M.1641203293.A.2AB.html

01/03 18:38, 2年前 , 1F
保重@@
01/03 18:38, 1F

01/03 18:38, 2年前 , 2F
古代中央派出單位最後都變成地方一級單位了
01/03 18:38, 2F

01/03 18:39, 2年前 , 3F
所以你這樣設定的後果~~~
01/03 18:39,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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