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說學生違法在先 求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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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免被說是釣魚 先直接說我是反對佔據立法院的. 對服貿的了解也絕對不如常在這版上的各位. 但我對太陽花學運就是很反感. 先說我對犯罪沒什麼成見. 只有勇敢做一些其他人不敢做的事才能成為英雄. 但反服貿的聲音中有幾種說法讓我覺得很噁心. 以下敘述邏輯肯定有問題 但是是我最直接的想法 給各位參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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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就這點討論。. 大法官釋字第329號理由書:. 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間訂定之協議,因非本解釋所稱之國際書面協定,. 應否送請立法院審議,不在本件解釋之範圍,併此說明。. 張特生大法官一部不同意見書指出:. (二)無解釋必要之理由:. 6.本件立法委員聲請解釋,係因辜汪會談,我方與中共海協會所簽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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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違法在大部分狀況下都是錯的,. 但是當違法的結果比不違法還要好,. 那我們就會容許這個違法。. 看看下面這個例子:. 太太快生了!闖紅燈送醫被攔 警方鳴笛開道. http://ppt.cc/NhIn. 這就是正當性. 2.政府的草率態度.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在國會已經被擋下108次. 沒有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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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 兩岸協議無需法律修正者,送立法院備查。. 超過一半以上的人?. http://newtalk.tw/news/2014/03/13/45222.html. 至於不能實質審查,是民進黨霸占主席台的關係。. 罷免國民黨立委。. 當然也可以,太陽花組黨,2016年當總統. 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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