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給現在不知道圍中正一所為何事的人
我懂你的堅持
但我希望你也懂大家的怒氣
當你提到公民不服從,法律途徑已經沒用才開始不服從
可是為什麼不是
警察想"合法"讓公投盟不要再出現在立法院前面
為什麼你不是先跟警察說
我覺得你們應該要先遵守法律,讓他們合法不要出現
而不是用強迫,或是用看起來違憲的舉動
當然如果你有發信給警察局的話
才跟我們說的話,那我只好默默退場
其實我覺得我們來探討這些都沒有意義
這是一個現象,而且接下來會層出不窮的現象
1.民怨很滿,很滿,滿到不行
2.人民寧願用包圍,也不相信公權力
3.政府已經蕩然無存,毫無威信
4.也就是最可怕的,政府漠視或間接或刻意或無所謂
造成民眾與警察的對立
我們只能希望大家冷靜/不要衝動/不要受傷
但你沒有辦法要大家吞忍公權力已經不公不義了
為什麼我們要恪守所謂的公民服從
那他們呢???
但我還是希望大家冷靜阿~~~
不要衝突阿~~~不要違法阿~~~
不要亂來阿~~~~~
蔡教授默默在立法院合法集會守候1988天
你們這樣衝進去違法
對得起蔡教授的堅持合法嗎
醒醒啊!!!!!
※ 引述《taonlys (564)》之銘言:
: ※ 引述《chncheng (vvvv)》之銘言:
: : 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去路過中正一分局
: : 為什麼會有一群怒火衝著方仰寧
: : 因為他今天在議會被質詢時有議員提出他怎麼可以永久禁止特定團體集會申請
: : 結果方回說就算這樣是違憲他也要做
: : 這邊是警局公然違憲的鐵證
: : http://c1pp.tcpd.gov.tw/ct.asp?xItem=74242137&ctNode=15035&mp=108021
: : 備份截圖
: : http://imgur.com/XVxJLkn

: : 現在人民不滿的是所有先進民主國家公認的基本人權被方仰寧侵犯了
: : 竟然敢公開說對特定團體日後所有的集會遊行申請都不會許可
: : 是可忍熟不可忍
: : 若看完那麼簡單的說明還是有人要用
: : 「不要叫方下台啦萬一換個更差的怎麼辦」
: : 「不爽他就去投訴告發啊,有其他合法途徑為什麼要去路過」
: 就算被說跳針 對於這段話我還是覺得有待商榷
: 當我們提到公民不服從的時候 原則是要先窮盡法律手段並且非暴力
: 如果現在合法的途徑不先去窮盡 那到底是什麼意思?
: 是說現在公民不服從已經進化成公民不服從2.0
: 可以不採取法律途徑就直接宣布法律途徑無效 或是乾脆忽視法律途徑嗎?
: 那以後是不是還可以進化成公民不服從3.0 連暴力手段都可以使用了?
: 還是說這次的行動已經跟公民不服從完全沒關係了
: 只是人民不滿情緒的宣泄 所以不用理會程序正義?
: 當然你可以說路過就不是一個違法途徑 但我必須說他也並不是什麼法律途徑
: : 「挑戰政府就是暴民啦blahblahblah」
: : 等的來跳針的話
: : 請記住今天你的生命財產遷徙信仰言論等一狗票的自由權利不是天上掉下來的
: : 一百年前這些東西都可以因為當官的一念之間把你的一切全部剝奪
: : 他們是在幫忙維護你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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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句話說得真好
警察不服公投盟為什麼他不去告
直接下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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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7 之 9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