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複委託真的會扣兩次遺產稅嗎?
最近看到綠角的文章(系統說是廣告 沒辦法放聯結)
他很確定的說用複委託買美股要課美國遺產稅
我問過三家複委託券商的營業員
他們也都是去幫我問上面負責的人
三個人的一致答覆卻是"要課台灣遺產稅 不必課美國遺產稅"
(有一家有但書:需要確定我沒有美國籍才不用課美國遺產稅)
但根據綠角的說法 複委託券商沒課美國遺產稅是違法的
他說最近已經有不少複委託券商開始課美國遺產稅了
所以如果以合法的方式 複委託應該同時課兩國的遺產稅?
例如台灣遺產稅課10% 美國遺產稅課30%
那複委託美股總共要課40%的遺產稅
以年均6%的報酬率來計 等於吃掉你小孩8.77年的報酬 是這樣的嗎?
這樣美國的免稅額是6萬鎂 不就幾乎不能投資美股了嗎?
台灣ETF就算管理費多個1% 一次遺產稅就能抵你35年的報酬率差距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9.236.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610939336.A.A3A.html
→
01/18 11:11,
3年前
, 1F
01/18 11:11, 1F
→
01/18 11:11,
3年前
, 2F
01/18 11:11, 2F
推
01/18 11:13,
3年前
, 3F
01/18 11:13, 3F
→
01/18 11:13,
3年前
, 4F
01/18 11:13, 4F
愛爾蘭ETF我會放一點
不過我怕的點是像先鋒這樣突然收掉某些ETF 超過670萬也是要繳不少稅
複委託定期重置成本也是不少費用(雖然比稅少)
所以只能放部分
海外券商對我沒辦法用 因為要是我跟老婆同時過世(如車禍)
我小孩都還不會使用電腦網路
推
01/18 11:15,
3年前
, 5F
01/18 11:15, 5F
→
01/18 11:16,
3年前
, 6F
01/18 11:16, 6F
→
01/18 11:17,
3年前
, 7F
01/18 11:17, 7F
→
01/18 11:18,
3年前
, 8F
01/18 11:18, 8F
的確看起來免稅額沒有用
→
01/18 11:24,
3年前
, 9F
01/18 11:24, 9F
→
01/18 11:24,
3年前
, 10F
01/18 11:24, 10F
→
01/18 11:24,
3年前
, 11F
01/18 11:24, 11F
嗯嗯 這樣看起來最多就是繳美國遺產稅30% 少浪費七八年報酬
不過這樣一來 可能仍然是買國內管理費稍高的ETF比較划算
推
01/18 11:28,
3年前
, 12F
01/18 11:28, 12F
→
01/18 11:32,
3年前
, 13F
01/18 11:32, 13F
哈 沒錯
不過我本來就是分國家和區域在投資 也沒涵蓋到每個國家 所以對我還好
如果對於投資者是以市值比例配置的話 台灣ETF就比較麻煩
不過我應該會同時提高英股ETF和台股ETF 降低美股ETF就是了
例如美國公債ETF用台灣的 海外股票盡量用英國的
推
01/18 11:42,
3年前
, 14F
01/18 11:42, 14F
→
01/18 11:43,
3年前
, 15F
01/18 11:43, 15F
→
01/18 11:43,
3年前
, 16F
01/18 11:43, 16F
推
01/18 11:44,
3年前
, 17F
01/18 11:44, 17F
→
01/18 11:44,
3年前
, 18F
01/18 11:44, 18F
我不想全放英國的原因 是因為複委託英股只有富邦
要是富邦倒了 複委託償債的優先權可能沒有很前面?
(大到不能倒的銀行 政府應該會頂住?)
營業員說他們是以券商的名義買的股票 所以不是我的名字
(這也是他們說不用繳美國遺產稅的理由 類似海外基金 00646 00858這樣吧?)
那富邦倒了肯定能拿回複委託買的股票/ETF嗎? 我存疑 所以不敢全放富邦
英股ETF對於股票的優勢比較明顯(股息稅 管理費)
所以可能會把管理費差距較小的公債ETF移回台股
→
01/18 11:57,
3年前
, 19F
01/18 11:57, 19F
→
01/18 11:57,
3年前
, 20F
01/18 11:57, 20F
券商的說法確實是你說的這樣
可是綠角認為這種說法不成立且違法
而且他說有很多複委託已經改口說要扣美國遺產稅了(我不知道是哪幾家)
(你可以google 綠角 複委託 遺產稅)
我不確定誰說的正確 所以想說分散開來比較保險
多一點成本 省去全押一種的風險
→
01/18 12:02,
3年前
, 21F
01/18 12:02, 21F
推
01/18 12:06,
3年前
, 22F
01/18 12:06, 22F
→
01/18 12:06,
3年前
, 23F
01/18 12:06, 23F
→
01/18 12:07,
3年前
, 24F
01/18 12:07, 24F
大大提供這篇我很早以前就看過了
但AllanLin跟回文的意見不同 後面也沒人能有確實的結論
但綠角2020年時很確定的說複委託要繳美國遺產稅
當然我不知道誰對誰錯 所以還是得注意不要全信而放心的放在同一個地方
推
01/18 12:08,
3年前
, 25F
01/18 12:08, 25F
偷賣不好 而且也得要繼承人知道要偷賣
說實話啦 辦喪事的時候全家愁雲慘霧 誰保證會記得去偷賣
推
01/18 12:21,
3年前
, 26F
01/18 12:21, 26F
→
01/18 12:21,
3年前
, 27F
01/18 12:21, 27F
→
01/18 12:21,
3年前
, 28F
01/18 12:21, 28F
壽險不就是很大的成本嗎?
每年繳保費可能比全移回台灣或乾脆給他扣30%的成本還高吧?
推
01/18 12:23,
3年前
, 29F
01/18 12:23, 29F
→
01/18 12:24,
3年前
, 30F
01/18 12:24, 30F
還有 58 則推文
還有 9 段內文
推
01/19 05:07,
3年前
, 89F
01/19 05:07, 89F
推
01/19 06:00,
3年前
, 90F
01/19 06:00, 90F
→
01/19 06:00,
3年前
, 91F
01/19 06:00, 91F
→
01/19 06:00,
3年前
, 92F
01/19 06:00, 92F
推
01/19 06:27,
3年前
, 93F
01/19 06:27, 93F
→
01/19 06:27,
3年前
, 94F
01/19 06:27, 94F
→
01/19 06:28,
3年前
, 95F
01/19 06:28, 95F
→
01/19 06:30,
3年前
, 96F
01/19 06:30, 96F
→
01/19 06:30,
3年前
, 97F
01/19 06:30, 97F
→
01/19 06:31,
3年前
, 98F
01/19 06:31, 98F
→
01/19 06:31,
3年前
, 99F
01/19 06:31, 99F
→
01/19 06:33,
3年前
, 100F
01/19 06:33, 100F
推
01/19 06:37,
3年前
, 101F
01/19 06:37, 101F
推
01/19 06:43,
3年前
, 102F
01/19 06:43, 102F
→
01/19 06:44,
3年前
, 103F
01/19 06:44, 103F
→
01/19 06:45,
3年前
, 104F
01/19 06:45, 104F
→
01/19 06:45,
3年前
, 105F
01/19 06:45, 105F
→
01/19 06:46,
3年前
, 106F
01/19 06:46, 106F
→
01/19 07:09,
3年前
, 107F
01/19 07:09, 107F
推
01/19 07:41,
3年前
, 108F
01/19 07:41, 108F
→
01/19 08:47,
3年前
, 109F
01/19 08:47, 109F
→
01/19 08:47,
3年前
, 110F
01/19 08:47, 110F
→
01/19 09:29,
3年前
, 111F
01/19 09:29, 111F
推
01/19 10:04,
3年前
, 112F
01/19 10:04, 112F
→
01/19 10:05,
3年前
, 113F
01/19 10:05, 113F
推
01/19 12:27,
3年前
, 114F
01/19 12:27, 114F
→
01/19 12:27,
3年前
, 115F
01/19 12:27, 115F
→
01/19 12:27,
3年前
, 116F
01/19 12:27, 116F
→
01/19 12:27,
3年前
, 117F
01/19 12:27, 117F
推
01/19 12:56,
3年前
, 118F
01/19 12:56, 118F
→
01/19 12:56,
3年前
, 119F
01/19 12:56, 119F
→
01/19 12:57,
3年前
, 120F
01/19 12:57, 120F
→
01/19 12:57,
3年前
, 121F
01/19 12:57, 121F
→
01/19 14:51,
3年前
, 122F
01/19 14:51, 122F
→
01/19 14:52,
3年前
, 123F
01/19 14:52, 123F
→
01/19 15:00,
3年前
, 124F
01/19 15:00, 124F
→
01/19 15:00,
3年前
, 125F
01/19 15:00, 125F
→
01/19 15:00,
3年前
, 126F
01/19 15:00, 126F
→
01/19 15:53,
3年前
, 127F
01/19 15:53, 127F
→
01/19 15:53,
3年前
, 128F
01/19 15:53, 12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8 篇):
請益
36
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