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複委託真的會扣兩次遺產稅嗎?

看板Foreign_Inv作者 (phecda)時間3年前 (2021/01/21 10:34), 3年前編輯推噓5(502)
留言7則, 4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7/8 (看更多)
我個人是覺得沒有任何一種投資管道是沒有稅務風險的,只是風險是不是在自己可以接受 的程度,還有為了降低這個風險,自己願意付出多少成本。(我自己還是有美國券商帳戶) 複委託: 風險:我之前貼過 CNBC 2015 的新聞,IRS 沒有在追查,美國也沒有法令要求外國銀行/ 券商提供最終投資人身分。這對於 IRS 來說應該還是有一點追查的難度 成本:複委託手續費 信託: 風險:會比複委託再低一點。我自己的認知是,如果沒有明確的證據,IRS 應該沒有依據 要求受託人提供受益人身分。更何況所有信託資產是以xx證券(銀行) 「受託信託財產專 戶」整包投資,對 IRS 來說了又多一層障礙。 成本:券商的信託管理費(富邦網站上是每年 0.2%), 及複委託手續費。 台灣投資公司: 風險:我覺得風險應該會比信託再低一點。畢竟要再單獨針對某一間公司去追查最終投資 人,對 IRS 來說應該是要有非常明確的證據。 成本:公司設立、記帳及所得稅申報,也許要3-6萬 境外法人: 風險:應該比台灣投資公司要再低,畢竟還要從台灣追到註冊地,而很多免稅天堂是不揭 露股東的(這也在改變中) 成本:約 3-6 萬?但如果被國稅局實質認定為台灣公司,就有補稅的風險和成本 風險要更低的話,其實還有: 私募基金:註冊在美國以外的基金免稅,管理費應該會在 1% 以下,門檻可能不會有大家 想像中高 量身訂做的投資壽險:應該跟私募基金差不多,但我沒接觸過 結論:從最基礎的信託來說,每年成本是 0.2%,其實不會比台灣的 ETF 高。但當資產越 多,信託的成本也越高,這時可能就要考慮用投資公司、境外法人或私募基金的方式執行 了 (如一千 萬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19.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611196486.A.4B3.html ※ 編輯: jrmy (223.137.119.36 臺灣), 01/21/2021 10:41:34

01/21 12:06, 3年前 , 1F
01/21 12:06, 1F

01/21 17:26, 3年前 , 2F
推!
01/21 17:26, 2F

01/21 22:47, 3年前 , 3F
1000萬是指美金還是台幣?
01/21 22:47, 3F

01/22 00:51, 3年前 , 4F
1000萬台幣用投資公司不太划算 建議就直接轉複委託吧
01/22 00:51, 4F

01/22 00:55, 3年前 , 5F
反正等規模夠 你錢還是要回來台灣
01/22 00:55, 5F

01/22 00:59, 3年前 , 6F
當然如果你還有考慮戰爭風險... 那要考慮的就多了
01/22 00:59, 6F

01/22 01:00, 3年前 , 7F
我個人本來是香港 現在考慮新加坡 至少地理位置上近
01/22 01:00,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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