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請問複委託真的會扣兩次遺產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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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開聯名帳戶,. 用老婆和我的名字開joint account.. 寫信問過,Joint account 沒有遺產稅問題。. FT好像要簽一張過世自動金額會轉給另一個人的授權書。. 有把錢匯回過幾次。. FT聯名帳戶要去找公證人,一次600,然後傳真過去。. TD沒差,單子填一填,兩個人的名字有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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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覺得沒有任何一種投資管道是沒有稅務風險的,只是風險是不是在自己可以接受的程度,還有為了降低這個風險,自己願意付出多少成本。(我自己還是有美國券商帳戶). 複委託:. 風險:我之前貼過 CNBC 2015 的新聞,IRS 沒有在追查,美國也沒有法令要求外國銀行/券商提供最終投資人身分。這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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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投資的遺產稅 大概在各個討論區都是月經題. 而這次的討論總算有比較明確的共識了. 我想藉這個標題綜合整理一下自己的想法. 不論是海外券商or複委託的美國資產. 理論上都要繳美國遺產稅. 但複委託現階段IRS似乎不會主動查. 正常的繼承人也不可能主動申報繳交這筆稅金. 假如未來某天IRS決定要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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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我自己在 2016 的文章補充說明一下:. 1. 確定免美國遺產稅的,是註冊在美國以外的共同基金。這是美國稅法明確規定,可參考 Charles Schwab 的網站;(如台灣的投信公司在台灣發行的基金及上市的ETF). 2. 成立台灣公司投資美股,開立複委託法人戶投資美股:沒有美國遺產稅,但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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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喔 我單純回覆一個下面板友的推文. 券商都處理過這個問題多久了 相信複委託的券商就對了. are you sure? 想我一個鄉下小孩 以前在鄉下地方從來沒有在管安全帽的. 酒駕什麼的也不過是日常 但是20年後我的老家現在不戴安全帽跟酒駕荷包要失血了. 其實前面的板友討論的很正確就是法規上到底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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