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票據法 ( 支票執票人之款提示期間)

看板Finance作者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時間14年前 (2011/08/20 04:43), 編輯推噓5(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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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ng8527 (小花)》之銘言: : 每次都被這種考題考倒~ : 有爬過文了 : 可是之前有五都更改 : 然後我看了還是沒有很懂~ : 再來發問一次 : 請問同一省(市) 要怎麼區分? : 高雄縣 和 台北市 現在應該是算 7 天的嗎? : 那如果是花蓮縣 和 台東市呢 ?  算15天嗎? : 對不起~~我真的沒有很懂@@ : 謝謝大家幫我解答一下 票據法130條的提示期間計算如下: 第一款到第三款的期間分別是7、15、2個月 其中同一省縣市指的係「行政區」的劃分,就算距離遙遠只要係同一行政區 均為七日,舉例來說: 臺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現行五都屬於直轄市,屬行政 院管轄,為同一行政區,故台北市為發票地,付款地為高雄市,則提示期間 係以支票發票日加計七天計算。 除了以上五都的題目,剩下的基本上都是考15日,譬如彰化縣與高雄市, 就是配十五日。 -- 學校 系所 分數 單位 波波表示:波波的入學門檻是很高的 國立臺灣大學 醫學系 524.32 分 國立陽明大學 醫學系 503.54 分 絕對沒有誰都能念這回事 波蘭醫科大學 醫學系 482.14 萬元 波蘭波茲南大學 醫學系 479.42 萬元 波蘭西里西亞大學 醫學系 451.62 萬元 m m φjeans102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16.53

08/20 08:32, , 1F
跟我學得不太一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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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08:37, , 2F
台北市發票,高雄市付款怎麼我所學的是15日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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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08:47, , 3F
5都是同一行政轄區?怎麼感覺怪怪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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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0:28, , 4F
法律真的太複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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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2:07, , 5F
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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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2:31, , 6F
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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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有台北市和高雄市 其中之一 有兩個都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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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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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16, , 9F
這兩個都沒有就是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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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3:17, , 10F
票據法寫那麼多 整個重點直接濃縮成這兩句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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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很久以前看過板上 有人這樣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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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照題目後 真的答案都有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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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考選擇題的 這樣判斷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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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法修改了嗎?法律沒修改不用考慮五都的問題法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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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票據法修不修改沒關係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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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最近同事有處理到這種爭議問題 打去票交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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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 你就用市長一不一樣來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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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跟高雄 不同市長 所以他說是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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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區跟萬華區同市長 所以是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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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新竹市跟南投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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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 7天 因為沒有台北市或高雄市任一字眼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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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新北市跟台南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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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樓上15天,新北市跟台南市都是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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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6:15, , 24F
幸好我的觀念是對的~~原PO遇到同考題..應該會答錯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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