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傲慢與偏見的Mr. Collins繼承權

看板Fiction作者 (良識門外一遊魂)時間15年前 (2008/08/07 11:10),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14 (看更多)
※ 引述《Hadrian (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之銘言: : 長子 + entail --> 長子全拿 我所看到的資料entail是限制處分財產權, 而不是長子全拿的制度?? 而且所謂長子全拿也不是真的全拿, 而是那份家族地產及manor house。 所以如果根本沒地產而全是動產時, 應該會有很不同的處分方式。 畢竟此一制度重點在維持家族地產。 : 德堡家的爵位由誰繼承? 好像沒講 德堡家沒有爵位。 雖然有個de, 但若她老公有爵位她不該被稱為Lady Catherine de Bourgh。 提到她女兒時也不會沒有加爵稱。 關於德堡夫人的例子我已經找到解釋了, wife沒有財產, 但是widow有! (所以有錢的老公早死是好事......) 像Lady Catherine Fitzwilliam(她未婚前的名稱)這種階層的女人, (冠上Lady表示她的父親是peer) 她們結婚會有保障條款的, 即她們名下的土地丈夫不得買賣只能使用其獲益。 若妻子死得比丈夫早, 丈夫還是只能使用獲益不會繼承那土地, 而是在長子滿二十一歲時繼承, 若無兒子, 由女兒"平均"分配繼承, 若無子女, 將返回母方最年長之男性親戚。 有趣的是若丈夫死得比妻子早, 這土地依然不算她的了她只能使用獲益, 死後一樣。 問題是Mrs. Ferras為何可以把財產全給次子? 顯然Ferras家不是地產, 並且有什麼其他的因素?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4.204
文章代碼(AID): #18ccUxZ_ (Fictio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14 篇):
文章代碼(AID): #18ccUxZ_ (Fi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