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傲慢與偏見的Mr. Collins繼承權

看板Fiction作者 (良識門外一遊魂)時間15年前 (2008/08/06 12:2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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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semary1984 (信。望。愛)》之銘言: : 謝謝各位板友回答, : 原來當時女兒沒有財產繼承權, : 所以父親死後, : 家產應由第一順位男性親戚繼承。 : 可是,我有一點疑問, : 在珍奧斯汀的EMMA一書中, : Emma是可以繼承家產的? : 對英國19世紀初的財產繼承制度頗感困惑, : 不知板上有能人能回答嗎? : 謝謝~~ : ※ 引述《indept (真人)》之銘言: : : 我很好奇為什麼 Mr. Collins 可以繼承 Bennet 家的產業? : : 還有他到底和 Bennet 家的關係是什麼, : : 為什麼 Mr.Bennet 和 Bennet 姐妹們都稱他為 cousin ? : : 他既然不是一個 Bennet 為何繼承權會高於 Bennet 姐妹 ? 其實這個問題也困惑我很久, 找了很多資料但都沒有完整的說法。 似乎並不是女子就沒有繼承權那麼單純。 舉例來說, 傲慢與偏見中的德堡家, 那個一心想把女兒跟達西送作堆的姑媽, 她的女兒就是heiress。 可是這個所謂的heiress, 似乎絕大多數情況是指一份財產, 在小說中提到她們時會說她有多少多少鎊的總財產。 (比如Miss Darcy有三萬鎊,Miss Crawford有兩萬鎊) 看起來似乎是女子沒有"地產"繼承權, 英國貴族為了防止土地越分越少到不足以維持家族門面名聲, 有兩大策略, 第一是每一代只有一人(即長子)繼承地產, 包括manor house加土地及因此而來的年收租金, 第二是為了防止兒子不肖, (通常一出生就知道自己可以一輩子衣食無缺很容易製造不肖子) 法律上有一招entail, 規定兒子只能使用地產收入但不能買賣或抵押地產。 傲慢與偏見中Mr. Bennet及理智與情感中的Mr. Dashwood皆是如此, 以致他們會為了自己死後孤女寡母的未來憂心。 不過要解釋傲慢與偏見的情況, 似乎女兒雖無地產繼承權, 但在繼承人無兒子的情形下, 繼承人姊妹的兒子反倒是有繼承權的? 同樣例子也發生在咆哮山莊, Heathcliff用了那堆手段的目的, 就是因為這樣一來他兒子將會成為舅舅的繼承人。 不過如果以上成立, 有許多情況就需要解釋了。 比如S&S中, 為何Mrs. Ferras有權剝奪長子繼承權而全給次子? (尤其看起來Edward應該已經成年了而法律上女性是沒有財產的) (heiress婚後她的財產會全歸於丈夫,由丈夫處置) 顯然必須Ferras家的財產完全不涉及地產, 已故Mr. Ferras又有什麼遺囑之類? 德堡夫人的話又如何解釋? 她說幸好德堡家沒有這種規矩, 可是由法律來看, 無論如何那時代女性是沒有地產繼承權的, 那麼照這狀況來看Rosing Park應該會有他人繼承? 那又為什麼喪夫後的德堡夫人不像Dashwood母女們一樣被趕出去呢? Emma亦然, 她即使是heiress應該也無權繼承房產。 不知道版上有沒有能查到這答案的高手........orz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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