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外象的平等/實質的平等
※ 引述《aloba (aloba)》之銘言:
恕刪
: 唉,女生的乳房跟男生是一樣的嗎?
: 這邊我刪字時刪錯了,原文是:
: 『女人的乳房和男人的相同嗎?女人有陰唇可露,男人有嗎?』
: 男人沒乳房的確是假的,謝謝指證。
: 不過,男人的乳房本來就跟女人的不同,
: 功能,社會觀感,外觀...應該不需說明吧。
就生理來說 兩性乳房的功能的確不同
但是基於什麼樣的不同導致習俗對男女乳房的態度大不同?
煩請賜教?
: : 第一,「男生沒有乳房」是假命題。
: 同意。
: : 第二「法官判刑心證是否會一樣」也是一個開放問題,
: 這也同意,不過我可以舉簡單的一個例子:
: 女生被男生襲胸,被判定的案例不支凡幾。
: 男生被襲胸呢?
: 別談了,法律上觀於男性被性侵與猥褻,都有人宣稱是『空白』呢。
看起來真的不能兩全
女性的乳房被視為神聖或是誘人犯罪(?)
另一方面社會大眾也因此覺得不能像男性一樣暴露
而男性也被認為應當是雄壯的威武的
這可能跟習俗對與男女乳房看法的不同有極大的關係
: (淺論對男性性權利的刑法保護-中國論文網)
: 這樣的例子,應該足以說明對於猥褻的定義,男性女性的胸部
: 是大不同的。既然在猥褻罪是大不同,我推論『公然猥褻罪』也是大不同,
: 所以這個問題,並沒有您說的那麼開放。
: : 你敢「斷言」所有法官的心證都不會一樣?
: : 你敢「斷言」沒有法官的心證會一樣?
: 如果我們都彼此要求『百分百的陳述』,那大家去參禪比較快。
: 我也引出出處了,現實上與判例中,男性女性胸部在猥褻罪中的角色
: 就是大不同,您真的不相信,法務部看看判例吧。
: : 同樣的問題:
: : 人權與自由是普世價值,隱私是嗎?
: : 人權與自由是普世價值,光腳走路是嗎?
: : 人權與自由是普世價值,同性戀是嗎?
: : 你是透過什麼判準來判斷,
: : 上空可以這樣被質疑,
: : 而隱私、光腳走路、同性戀,則不能被相同地質疑?
: 同性戀質疑的人可多了。
: 隱私的界線也吵不完。
: : 還是,你覺得隱私、光腳走路、同性戀,也同樣可以被如此質疑?
: 光腳走路,這個社會早已接受數十年,沒啥可以質疑的。
: 其他兩者當然可以,質疑的人也很多。
: : 不支持修法是一回事,不支持女性應該擁有上空權是另一回事。
: : 在社會風俗受到改變以前,
: : 強制執行律法或制度或許會有執行不良的問題,
: : 但這是實然上的問題,並非應然上的問題,
: 不,我同時也質疑了,誰有權力去指導風俗?
: : 固然多數時候法律的修改與社會風俗的改變是同時併進的,
: : 但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中國從君主專制社會轉形成民主社會,
: : 就不可否認的是制度先於風俗而改變,
: 您舉出了一個裹小腳,我已經反駁了。
: 建議您找一個比較嚴謹的例子,如果君主專制變成民主是您說的這樣,
: 制度法條先改變了,社會才追隨,那滿清末年革命的支持者都是白死的阿?
: 引自 Wiki:
: 1895年4月22日,康有為、梁啟超寫成一萬八千字的《上今上皇帝書》,
: 十八省舉人響應,一千二百多人連署。5月2日,由康、梁二人帶領,
: 十八省舉人與數千市民集「都察院」門前請代奏。
: 民間社會下面都鬧的一團亂了,哪來制度先於風俗?
: 公車上書內容是什麼:『拒和、遷都、練兵、變法』,連民主都要藏在
: 『變法』裡。是光緒想和慈禧爭權,所以才在1898年的百日政變中加入
: 這一條。
: 民間呢?
: 1890 楊衢雲為骨幹的輔仁文社在香港成立;
: 1894 孫中山在檀香山首次組織興中會;
: 1895 首次在廣州發動武裝暴動起義
: 1904 在長沙成立華興會,上海有光復會,江蘇的勵志學會、強國會,
: 四川的公強會,福建的益聞會、漢族獨立會,江西的易知社,
: 安徽的岳王會,廣州的群智社.....
: 官方的修法呢?
: 1906年9月1日宣佈「預備仿行憲政」,頒佈《欽定憲法大綱》,即立憲運動。
: 其後各省選出了以地方士紳為主要成分的諮議局代表,這些各省的實權人物
: ,要求清政府加速推行制憲,成立內閣,但屢為清政府所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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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民主化固然有適應不良的情形,但推論到『修法引導風俗』卻是
: 過於誇大。專制的政權何其霸道,如果沒有民間的支持,誰敢拿項上
: 人頭開玩笑。
: 就是因為制度法律趕不上社會與民意,所以才革命收場,
: 哪來『制度先於風俗而改變』?
制度風俗孰先孰後 應該是case by case的 這不必然有通則
因為這完全看制度制定者是否能先於時代
: : 並且,在改變的初期也確實有很常一段時間的社會適應不良,
: : 在我看來,台灣社會的現狀本身就仍是對民主制度的適應不良,
: : 但並不會有人可以斷言「所以在社會風俗能夠改變以前冒然改制是不好的」,
: : 不是嗎?
: 適應不良不可以拿來混淆先後,就如同前明遺老的存在,不能推成
: 『社會普遍反對清朝統治』
: : 那麼究竟應該先改社會風俗,還是應該先改制度,
: : 就不是一件可以像你那麼簡單就解決的事情。
: : 然後,回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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