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這就是輔大校方處理事情的態度嗎?

看板FJU作者 (煮出一杯好咖啡)時間14年前 (2010/04/04 20:42), 編輯推噓-5(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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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rltis (魔性,無法壓抑)》之銘言: : 偵查不公開是為了保障偵查優勢地位, : 保全證據及刑事訴訟程序之進行, : 至少我還沒看過有老師提出偵查不公開是因為真相未明! : (當然有可能是我看的書太少, : 我只知道有老師批評過媒體大肆報導會發生有罪推定的情況。) : 就算在法庭上,真相也還正在釐清當中,不然不會有冗長的訴訟程序! : 這時候你怎麼說明審判公開? : 如果你的想法不確定是否正確,請慎重對待你的言論! 現在不就是有罪推定嘛? 打從這系列第一篇文章開始 就是有罪推定,導向工讀生有罪 我的想法很簡單,不公開,大原則就是因為真相本就未明 而嫌疑人卻很容易因為如此而身敗名裂 而現在原po已經把故事導向真相大白,犯人就是那個工讀生 真的上法庭,真的到時候沒罪,怎麼辦? 說真的就算到時候寫道歉什麼的也都沒用 傷害就是會造成,而這邊所有協助傳播的人都是加害者 也就是為什麼這種事情不需要爆料,不需要八卦 你要走司法就去走,先po上來,這種手段令人做噁 我的想法就是我的想法,跟你老師想法無關 : 很難理解你這裡所謂的錯誤,這應該是多數人噓你的原因之一。 : 為何掉東西也算是錯誤? : 先不論這件事情上工讀生到底有無違法, : 撿到別人遺失的東西,你本來就應該選擇符合法秩序的應對方式, : 將東西物歸原主! : 而不是說掉了東西,裡面有錢,所以是你引誘我犯罪的,你也該負責。 : 這種論調似乎太過弔詭! : 就像上面有人推文過的,難道今天短裙正妹被拖到暗巷侵犯, : 正妹自己也有錯誤? : 又沒人逼你犯罪!一切都是你自己的選擇,為你自己負責不對嗎? 很多人喜歡用這種論調來談這件事情,好那就舉你的例子來回應你 前兩天我朋友跟我聊天,英國的同學都很驚訝留學生敢晚上走在校園 因為那邊治安很亂,性侵是常有所聞 就好像布魯斯威利,在終極警探第二集裡面在黑人區掛了罵黑人的牌子 這不是逼不逼犯罪的問題,而是一種挑釁、勾引、引誘 一個人要學會如何自保,就是盡量避免會讓自己暴露在那種的狀態 要不就是你知道你可以處理得好各種可能的狀況 那種錯並不是所謂法庭上的責任歸屬,你也有錯他也有錯 而是像爸爸媽媽在你出門之前的叮嚀一樣 以前聽到有人說,某神父或某修女會說穿得暴露被強暴當事人也有錯 請明白這種所謂的錯,並不是在法律層次上的錯 他們是出於一種你應該反省自己,可以更注意不讓這事情發生的立場 就像為人父母般的那種關懷,你不會因為這種錯而影響法律上對加害者的判決 但你會因為這種錯,而讓自己的身心受到傷害 那出自於對你的關懷,而非對你的責備 是真心希望你保護自己,而非只是怪罪在別人身上 今天掉了皮包,跟穿得暴露又是兩碼子事情 離開之前隨身的重要物品掉了,到了隔天買早餐才會發現 這種迷糊難道自己不該反省? 如果活在春秋孔子的時代,那很好,再回來也找得著 但現在這個社會,請明白自己如何自保 : 今天有人東西沒帶走,身為館方工作人員本來就有責任巡視, : 更何況撿到東西更有責任要妥善保管。 : 失主懷疑錢被工讀生拿走了,當然可以追究; : 工讀生覺得被冤枉了,也絕對可以追究失主的責任。 : 利用網路提出討論也是一種方法,沒有對錯,只有好不好的問題。 : 輿論容易操弄,這個你知道、我知道、大家都知道; : 這也不代表他人就不能選擇這個方式! 當然可以阿,大家已經習慣討論所謂的爆料與八卦 既然知道不好,為何還要做這種手段? : 涉及法律的部分有司法可以解決; : 但是涉及道德,沒有任何人可以要求他人要有更高的道德標準! : 始終是要為自己的作為負責,縱使是利用輿論也是! : 但這終究是當事人的事情。 當然可以要求別人要有點道德 現在所有的討論不就正是要求道德面的討論? 所有的討論都不具法律校力,既然都不具法律效力 便是在道德層面要求工讀生或學校 應該怎麼做,不應該怎麼做 : 更何況,失主從頭到尾都是針對校方的處理態度; : PO出影片可能是出於善意,供大家評論之佐證, : 也可能是刻意操弄輿論,給予對方壓力; : 當然也可能是一時失誤,沒想太多; : 但是原因不重要,只要是故意或過失造成他人名譽上損害, : 該他人自然可以請求回復名譽的適當處分,例如要求PO文道歉。 你真的覺得po文道歉可以解決什麼? : 這個也要讓當事人自己解決, : 只是不知道你緊抓這點猛批原PO,究竟有何用意就是了。 : 我不是你,不會知道你內心想法; : 就如同你不是他,觀察到他人的動機也只是出自於你的臆測。 前面我看到原po說 願意收我兩千 其他人的兩千他可以不收 可以阿 來信跟我約個時間 見個面 我給你 坦白說我一點也不期待還會有人給你錢 BBS就是這樣 搖旗吶喊的人有 會行動援助你的人就是沒有 只是一百塊也湊不到二十個人的 我直接給你兩千算了 原po也不需要酸我 若連真正想幫助你的人都分不清楚 那我實在也幫不了你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240.231

04/04 20:47, , 1F
幫你推 這件事演到現在已經很沉默螺旋了 不同意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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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20:48, , 2F
一發聲就被噓 搞得不同意見的人根本不敢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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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大原則就是因為真相本就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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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21:05,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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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怎樣 為了噓而噓 只要沒一起罵工讀生就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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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系列文都快洗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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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讀生是無辜的 卻搞的系所姓氏長相都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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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太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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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21:19, , 9F
要停止討論的方式就是不要再發文章 連這都不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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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21:21, , 10F
天阿 為推而推 只差沒說原PO掉錢自己活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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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21:23, , 11F
BBS上,放話最強,但並不是每個人都擔的起責任...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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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21:25, , 12F
原po你整理成一篇文章來發表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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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21:25, , 13F
連王下七武海都來討伐你了
04/04 21:25, 13F

04/04 21:31, , 14F
感覺你這整篇不知道在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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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21:31, , 15F
貴重物品隨身攜帶乃理所當然 偷錢乃犯罪固然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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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21:33, , 16F
工讀生只是嫌疑人卻不是嫌疑犯 但整篇看下來似乎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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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給我食物(世紀梗) 沒有想噓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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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噓就給 我人很NICE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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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21:34, , 19F
只是為了17945那篇而噓 沒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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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21:37, , 20F
別把整件事導向大家都認定工讀生偷錢吼 好好看完系列文啦
04/04 21:37, 20F

04/04 21:44, , 21F
但你會因為這種錯,而讓自己的身心受到傷害
04/04 21:44,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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