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宿舍門禁

看板FJU-Laws99作者 (Ryhpezlis)時間13年前 (2010/12/26 19:00), 編輯推噓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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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學是學校與校外房東承租,不過目前有許多問題就是了, 1) 有校外人士 2) 男女混住 3) 門禁卡管制 4) 住宿金額偏高 其他詳情可能要住勵學的補充。 至於校內男女宿,最明顯差異應該是男宿沒有門禁,女宿有。 不過其實是有啦--期中期末考時間,禁止外人進入。就降。 女宿還有什麼點名呀~整潔比賽啊(男宿也有)~重大集會要參加呀~ 如果把女宿那套管理方式挪來男宿,大概宿舍會暴動吧? 女宿廢除門禁這議題,大概就和年經文一樣,每年都會討論一次。 論點乏善可陳,贊成方不外乎性別歧視、自主管理;否定方不外乎主打安全議題、 什麼良好生活習慣。但是最後這議題都不了而了,回歸到維持現狀的不變情況; 維持現狀表面上否定廢除門禁這方讚勝了,但實質上卻仍然曖昧不明。 贊成方,上位價值依循男宿沒有門禁高打性別歧視與學生自由,制度與配套僅一二語, 自主管理、門禁卡管理等語;反對方有推定利益,死守安全議題防線,外加附帶利益 培養學生良好生活習慣等。 來看看贊成方,因為男宿沒有門禁所以性別歧視,要求平等待遇;所謂平等原則, "相同的事物給予相同的對待;不同事物差異給予合理的對待"。 男女有別?如果就服兵役與婦女保障名額等制度觀看,男女是有差異的。 再者,性別歧視問題,究竟是制度創造歧視?還是歧視製造制度?或者說根本沒有歧視?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十四條: 學校不得因學生之性別或性傾向而給予教學、活動、評量、獎懲、福利及服務上之差別 待遇。但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很有意思,但書才是重點。"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再來看他的立法理由: 三、惟若基於教育理念及對學生個別差異或性別弱勢者之考量,為保障其受教權益或進而 為改善其受教環境所為之積極差別待遇,則為一種達到平等之手段。例如,當女性人身安 全顧慮遠大於男性時,學校宿舍配置得優先考慮女性,爰作第一項之但書及第二項規定。 這基本上已經幫學校提供設立女宿門禁的法源。 而此得知,所要避免為"性別刻板印象": 女生比較愛乾淨,所以用細菌探測儀檢查乾淨指數;男生手腳乾淨就好、 女生未婚懷孕立即退學;男生記大過了事、 男生體力比較好,所以男生體育課要跑一萬公尺;女生跑個一百公尺就好。 於同條立法理由如述。 而關於需要積極差別待遇而有利益或避免不利益,在此法在所允許。換言之, 學校或反對方只要積極論述門禁制度是一種積極差別待遇,因為女性如何如何, 所以需要門禁制度等,而剛好反對方論點主打安全,剛好契合,性別歧視論點可說 搖搖欲墜,立論點薄弱,抑是模糊焦點。 再來贊成方第二個立論點,學生自由或學生自主管理。 私以為此點可行,但是不受重視。學生自由是自主管理的上位價值,因為有學生自由, 才能依循著自己的喜好展現自我,自由參加社團、自由配課、自由的在校園裡漫遊, 而在這些行為內展現出學生自主管理。這些全是可行使權利。 合理的對待是限制,不合理對待是剝奪。女宿住民失去可以自由進出宿舍的自由, 宿舍生活是校園生活重要之一部,剝奪了住民調配生活的權利。而今日去爭取這些權益, 只是去要回屬於原本的權利,卻被視為哄水猛獸、過街老鼠、退避三舍,令人不解。 更甚者質疑:「解門禁可以幹嘛?自由進出可以幹嘛?」,我如何行使權利, 是林北事情,干卿底事。我如何、何時、何地、與之行使,通通是我的權利。 又不妨礙社會秩序與公共利益,如果僅僅以安全考量限制自由更只是因噎廢食, 就算你一個月不打電話回家報平安,家裡還是不會當你失蹤、況且眾多學校, 女宿亦無門禁,我們都在台灣,這些學校安全應該是和本校差不多的, 我們是在同個世界。 反對方很簡單,就是主打安全。從頭到尾都是安全考量。 但其實這是雙面刃,既然不安全,那是危險在哪?外在危險或是內在危險? 如果是外在危險,位於危險的環境,所以需要設立門禁,那在同樣的危險考量下, 男性就比女性比較不危險,女性容易招致危險或危險容易在女性上? 如果是前者那就是內在危險,我告你性別歧視喔!社會上有很多男性被__的事件。 如果承認第一個命題:是外在危險。學校是一個很危險的地方,大家還是快回火星吧! 那應當是加強安全規範、警民合作、加強巡邏,宿舍門禁也是很合理的,但如果到這地步 ,我相信男宿應該也會有門禁,畢竟學校都這麼危險了。 不過相信學校應當是比夜店龍蛇混雜、深山人跡罕見安全多。 如果承認第二個命題:是內在危險。換言之,認為是女性引起或招致的危險, 那就引戰了,這是性別歧視呀!我送你去性平會!政治不正確。 承認第一個命題,那代表學校是危險環境,亟需改善; 承認第二個命題,那代表此政策本身就是性別歧視或性刻板印象歧視。 贊同方立論薄弱,反對方自相矛盾。兩方論點對撞結果,就是維持現況。 維持現況表面是贊同方輸了、反對方贏了,但實質上只是橫平而已。 況且女宿內部仍是五五波或六四波,外人喊燒毫無意義,推動議題改革的, 內部無法整合意見,沒有多數的共同利益者或者改變反對者使之中立, 爭取解禁只是如牛步或毫無效果。聯屬很好,但是找了一堆不是女宿的簽聯署...? 風牛馬不及,若今天是女宿有七成以上同意解禁,學校要改變措施可能性就大了。 之後要連屬,不要用FB聯屬啊!根本不懂那效力在哪,單純反映民粹(雖然民粹好用)。 真想要解除門禁,第一步先和學校爭取廢除識別證改用門禁卡實在, 對於學校而言,只有錢的問題比較實際,先讓學校把這筆錢花下去,但還是有門禁, 相信這樣反對者應該不會太多,反而會轉而變成支持者。 有門禁卡後,之後再推動廢除門禁較容易,最為費工的門禁卡都有了, 解除門禁也只是一項政策且沒有花費,而有門禁卡存在也只是順水推舟。 不懂為何一定要把門禁這一下子廢除,逐步廢除門禁如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2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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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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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算學運團體的態度有問題,其實是可以協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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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因人廢言很不好,但是學運團體每次激進的言論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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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讓很多學生感到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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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不少人為反對而反對。我不是說誰來做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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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些狀況出現,自己就應該要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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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種爭議性高的議題,中間溫和路線應較能吸引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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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團體:能不能死一半的呀? 政府: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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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間討論還不快看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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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5o1WIl (FJU-Laws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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