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上公司法打PSP是學生的權利?

看板FJU-Laws95作者 (阿米狗)時間15年前 (2008/12/18 01:24), 編輯推噓11(11033)
留言44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9 (看更多)
在下也來發表一下淺見好了~ 重點不是在幹我橡皮擦還是幹我原子筆、當然也不是包包放地上會弄髒~ 這些都不構成那位打PSP的同學不能坐在那個位置的原因, 重點是,人很多、位置有限、老師只有一個,教學資源珍貴, Q:來打PSP是他的自由,怎麼不可以? A:可以可以~~~當然可以~~打PSP是個人自由,但是行使自由以不妨礙他人自由為前提, 他浪費教學資源不說,他打擾到在下上課的權利,以及享用教學資源的自由。 Q:他妨礙到你哪? A:如果他來睡覺,OK!!!!我陪他一起睡~~在下非常樂意! 但是他打PSP,我相信大家都知道,PSP有個螢幕,螢幕會發光, 小的視能範圍跟大家都一樣,接近一百八十度的廣角, 我很輕易的就能看見他那發光的螢幕,讓在下蠻分心的。 當然我完全接受你說我"宅",抗拒不暸螢幕的誘惑~ (我的視線不得不接收那psp螢幕的畫面)這是影響到我的點! (小心下次我把真空管的初代電腦搬到教室打電動,也是我的權利唷>.^) (或電晶體) 二 但老實說,債各跟法組也都有同學把電腦(NB)帶來,螢幕很大~ 但是我坐該(攜帶電腦)同學旁邊也不會受影響, 因為螢幕只有查詢判決判例的畫面, 我想這跟螢幕內容有很大的關係,他來打PSP會讓我分心是真的! Q:你為什麼想衝康他? A:我才不想衝康宅宅,只是他影響到我上課,我有上課的權利, 相對的,他並沒有打電動的義務,請他移駕至他處打電動, 我也是為了他好,位置大一點、離老師遠一點、安全一點~ 哪裡會想衝康他? 總而言之,要選到這堂很不容易,教學資源珍貴, 容許他來打電動,怎麼不容許想認真的同學上課的自由呢? 上來PO文只是希望有認識該同學的朋友能通知他一聲, 原PO有開過口了,可是該同學裝做沒聽見, 我們不曉得他的名字、他的ID、他的電話, 跟他當面講話又裝做沒聽見,但是要告訴老師之前, 先給個通知,也不為過~ 就當行行好,讓我們宣洩一下,有何不可呢? 他能打PSP宣洩,我不能PO文宣洩嗎QQ?難道只有上課打PSP的同學有人權, 在下就沒有嗎? 謝謝看完落落長的敝文!<(_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214.113

12/18 01:26, , 1F
真空管教室應該塞不下...
12/18 01:26, 1F
※ 編輯: amigo30143 來自: 61.60.214.113 (12/18 01:28)

12/18 01:31, , 2F
依你的邏輯 他之所以會妨礙你
12/18 01:31, 2F

12/18 01:32, , 3F
請記得看債各法組那段文~~
12/18 01:32, 3F

12/18 01:33, , 4F
12/18 01:33, 4F

12/18 01:33, , 5F
是因為你抗拒不了誘惑?
12/18 01:33, 5F

12/18 01:33, , 6F
你看到債各法組那段了嗎?
12/18 01:33, 6F

12/18 01:33, , 7F
你有上課的權利 但你的權力就只及於
12/18 01:33, 7F

12/18 01:33, , 8F
那小小的 很擠的 一個人的位置
12/18 01:33, 8F

12/18 01:34, , 9F
那可糟糕了 我老是在教室隨意走動
12/18 01:34, 9F

12/18 01:34, , 10F
原來我已經沒有在教室走動的權利了
12/18 01:34, 10F

12/18 01:35, , 11F
如果說PSP光線太強影響他人視力呢
12/18 01:35, 11F

12/18 01:37, , 12F
P陳這見解我就可以接受了
12/18 01:37, 12F

12/18 01:37, , 13F
請看清楚內文 已提及"視能範圍"
12/18 01:37, 13F

12/18 01:38, , 14F
或者說光線太強烈,使他人接收到不欲
12/18 01:38, 14F

12/18 01:38, , 15F
接受的光線
12/18 01:38, 15F

12/18 01:38, , 16F
也就是在我的視線範圍所及 會看到
12/18 01:38, 16F

12/18 01:39, , 17F
p陳見解可以接受 等於認同我的q2
12/18 01:39, 17F

12/18 01:40, , 18F
請說明一下 我上課的權利僅限小位置
12/18 01:40, 18F

12/18 01:41, , 19F
把抗拒不了誘惑那段刪掉 就能接受了
12/18 01:41, 19F
※ 編輯: amigo30143 來自: 61.60.214.113 (12/18 01:43)

12/18 01:42, , 20F
僅及於你的位置是相對於他的位置而言
12/18 01:42, 20F

12/18 01:48, , 21F
你原先文有問題阿= =
12/18 01:48, 21F

12/18 01:48, , 22F
原先的論述 讓人覺得問題在抗拒= =
12/18 01:48, 22F

12/18 01:48, , 23F
而非刺眼的光線Y
12/18 01:48, 23F

12/18 01:49, , 24F
可是我怎麼看都覺得是光線的問題...
12/18 01:49, 24F

12/18 01:49, , 25F
同時PSP 不會比NB亮吧?
12/18 01:49, 25F

12/18 01:50, , 26F
那只是原因之"一" 這樣改可以嗎
12/18 01:50, 26F

12/18 01:50, , 27F
遊戲的光影效果應該比資料庫強太多..
12/18 01:50, 27F

12/18 01:50, , 28F
問題應該是內容吧?
12/18 01:50, 28F

12/18 01:51, , 29F
話說"遊戲" 跟網頁差很多好嗎
12/18 01:51, 29F

12/18 01:51, , 30F
首先 眼睛不得不接受螢幕光線 而後
12/18 01:51, 30F

12/18 01:51, , 31F
遊戲畫面蠻閃的...鋼彈.....
12/18 01:51, 31F

12/18 01:51, , 32F
畫面內容 一者為動態 一者靜態
12/18 01:51, 32F

12/18 01:51, , 33F
XD
12/18 01:51, 33F

12/18 01:52, , 34F
反正就是不爽有人上課在玩遊戲又一直
12/18 01:52, 34F

12/18 01:52, , 35F
一者彩色加上光影效果 一者近黑白畫
12/18 01:52, 35F

12/18 01:52, , 36F
ㄎㄟˊ到手啦
12/18 01:52, 36F

12/18 01:52, , 37F
面 死板呆版 不動 請問有影響到嗎
12/18 01:52, 37F

12/18 01:58, , 38F
以上的論點,跟 完全接受你說我"宅"
12/18 01:58, 38F

12/18 01:59, , 39F
沒有衝突嗎? 難道這句話不是在指涉
12/18 01:59, 39F

12/18 02:00, , 40F
你是因為螢幕的內容而分心?
12/18 02:00, 40F
沒有衝突,因為是先不得不接受螢幕的光線,(難免會瞥到~) 再論螢幕的內容~(上述網頁) 我是因為螢幕內容而分心沒錯,並不是因為"螢幕"而分心! ※ 編輯: amigo30143 來自: 61.60.214.113 (12/18 18:52)

12/19 02:12, , 41F
我認為是因為螢幕的關係不得不分心,
12/19 02:12, 41F

12/19 02:13, , 42F
有人在旁邊使用激烈光影變化的電子產
12/19 02:13, 42F

12/19 02:14, , 43F
品,和用手電筒光線直射別人眼睛有相
12/19 02:14, 43F

12/19 02:14, , 44F
似的效果。
12/19 02:14, 44F
文章代碼(AID): #19IJNKiB (FJU-Laws95)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9IJNKiB (FJU-Laws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