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司法官改制 工作經驗不限律師的原因是...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讀書、寫字、作功課~~)時間9年前 (2015/02/08 17:26), 9年前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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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覺得這種應考資格的限制是不希望由那種畢業或 退伍後的全職考生而完全沒有社會經驗的人來當司法官。 總之,司法官考試要求要有律師證照,也算是創舉了~~ 制度不管怎麼改,總是會有抱怨的族群,這對已取得律師 證照的公務員又想更上一層樓的是有利的,但對已經是執業律 師但一直想當司法官的,覺得應該把三年工作經驗限制為三年 的執業律師才行。但最不爽的是沒有三年工作經驗又想考司法 官的法律系畢業生或在學學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52.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23387589.A.4B1.html ※ 編輯: ptt0219 (36.230.52.84), 02/08/2015 17:30:19

02/08 17:46, , 1F
最大差異就是 1.政治系 公行系畢業生 2.法院書記官
02/08 17:46, 1F

02/08 17:47, , 2F
所以別當萬年考生了!先去找個工作養活自己先,累積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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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17:48, , 3F
生涯規畫受到影響 從司法官GET到轉任律師 這條人生路線
02/08 17:48, 3F

02/08 17:48, , 4F
可能要稍作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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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司法官→律師。 現在:先去工作三年→考律師→考司法官 or 考律師→工作三年→考司法官。 ※ 編輯: ptt0219 (36.230.52.84), 02/08/2015 18: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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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年資可累計.所以是先考上公務員再考律師再考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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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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