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司法官改制 工作經驗不限律師的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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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和目的?. 不就為了毀滅鬼島?. 美國那套法官制度移來台灣?. 美國的法官的裁量權力和鬼島法官的裁量權力天差地別,鬼島適合嗎?. 奶嘴法官? 喇叭證物被笑過一次就學到了。. 人家真有心背起下流的東西搞不好比笑他的人可以背上十多倍的資料.... 我倒是比較好奇,在一個有點能力的律師都能超過法官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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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這樣 我懷疑目的和手段之間的關聯性. 大大有沒有想過 在學的學生大學畢業考取律師後. 然後念法研所同時當教學助理TA 然後研究所畢業時. 用三年的教學助理當作工作經驗 這樣算社會經驗嗎. 如果用執業律師 卻開放公務員免執業 這侵害很多基本權吧. 正確的作法應該是開放律師實習和執業的範圍吧. 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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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覺得這種應考資格的限制是不希望由那種畢業或. 退伍後的全職考生而完全沒有社會經驗的人來當司法官。. 總之,司法官考試要求要有律師證照,也算是創舉了~~. 制度不管怎麼改,總是會有抱怨的族群,這對已取得律師. 證照的公務員又想更上一層樓的是有利的,但對已經是執業律. 師但一直想當司法官的,覺得
(還有18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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