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課業] 行政法選擇題一題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ulycess)時間11年前 (2013/02/27 11:49),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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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bmachine (街角的小王子)》之銘言: : ※ 引述《AGSC (Vivi & Jane)》之銘言: : : 來源:98年退除役三等第4題 : : 題目:下列何人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 : : (A)因商標仿冒而利益受損之消費者 商標局並未追查到仿冒的商標與消費者利益受損很難認為有相當因果關係 : : (B)因交通管制營業受損之商業經營人 撤銷訴訟要件是違法的行政處分 交通管制並非違法的一般處分 : : (C)因不實廣告致商業利益受損之同業經營者 : : (D)因公有公共設施管理不當受傷之人 國家賠償屬於民事訴訟 : : -- : : 推 sunbowbaby:B並未造成特別犧牲 且未逾社會責任所應忍受範圍 所以 02/26 19:30 : : → sunbowbaby:B不可以~ 02/26 19:30 : 這是應該是幾年前一題律師與司法官題目的選擇題版本.不實廣告因為 : 擾亂交易秩序妨害公平競爭,違反公平交易法.因此應該由當事人向主管 : 機關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後,由公平交易委員會依法處理(裁罰並 : 命撤除該不實廣告).倘若該會無所作為,應該可以提起課以義務的訴願與 : 行政訴訟. 實務上應認為「檢舉」的作用是賦予行政機關處理之法律依據 不屬於保護規範理論的範圍,僅為反射利益 因此不符合行政訴訟法第5條課以義務之訴的要件 但是公平交易會「認定」並非為不實廣告則可以依照鄰人訴訟關係撤銷公平交易會的認定 --

02/06 00:31,
五樓被拖去肛
02/06 00:31

02/06 00:32,
自己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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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0:32,
再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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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0:32,
不意外 繼續鍵盤靠杯慣老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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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0:32,
五樓被肛後開發成甲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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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0:32,
02/06 00:3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254.57

02/27 17:22, , 1F
高手 秒懂
02/27 17:22, 1F

02/28 01:22, , 2F
交通管制是一般處分的話,救濟方式還是可提撤銷訴願、訴訟
02/28 01:22, 2F

02/28 01:22, , 3F
吧!先不論原機關過不過。有點疑惑。
02/28 01:22, 3F

03/01 04:14, , 4F
「撤銷」的前提必須是「違法處分」 沒有違法就不會有撤銷
03/01 04:14, 4F

03/01 04:15, , 5F
的問題
03/01 04:15, 5F
文章代碼(AID): #1HBO9bzS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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